「第49章:教義和聖約第125~128篇」,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49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49章
教義和聖約第125~128篇
導言和大事紀
到了1839年夏天,許多被迫離開密蘇里州家園的聖徒在伊利諾州克貿斯和愛阿華境內教會購買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屯墾區。1841年3月,先知約瑟·斯密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25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其中揭示了祂對聖徒聚集在愛阿華境內一事的旨意。
百翰·楊在1832年4月受洗後,就到上加拿大、美國東北部和英國傳教。他的傳教服務涵蓋廣大的區域,使得他和家人作出重大的犧牲。1841年7月1日,百翰·楊在離開近兩年後,自英國傳教返鄉。1841年7月9日,先知約瑟·斯密為百翰·楊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26篇所記載的啟示。在這啟示中,主告訴百翰他不再需要「像過去那樣」離開家人去傳教了(教約126:1)。
1842年9月1日,先知約瑟·斯密寫信給教會成員,指示他們要記錄為已逝祖先所作的洗禮。這封信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7篇。最近的研究指出,1842年9月7日這天(而非該篇前言所述的9月6日),先知寫給教會成員另一封信,進一步教導他們如何正確執行和記錄死者的洗禮。他也說明這項教儀蘊含著重要的教義。這封信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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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8月15日先知約瑟·斯密在伊利諾州納府於希莫·布朗遜的葬禮上,首次針對代替死者的洗禮公開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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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3月6-16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25篇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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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7月1日百翰·楊在英國傳教之後返抵納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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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7月9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26篇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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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11月8日在伊利諾州納府尚未完工的聖殿中 ,奉獻地下室裡一座臨時洗禮池作為代替死者洗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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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8月為了避免被非法逮捕及遣返密蘇里州,先知約瑟·斯密在伊利諾州納府城內和周圍到處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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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9月1日。先知約瑟·斯密口述一封信給教會成員,該信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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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9月7日先知約瑟·斯密口述另一封信給教會成員,該信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8篇。
教義和聖約第12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8年10月,里本·包格州長發布撲滅令,要將所有的摩爾門逐出密蘇里州,於是成千上萬名教會成員逃到愛阿華境內和伊利諾州。先知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安排在伊利諾州克貿斯(後來稱為納府)購買700英畝的土地,並在愛阿華境內的李郡購買將近18,000英畝的土地。教會最後在愛阿華境內的柴雷罕拉和納西威爾,以及蒙特婁斯現有社區附近的其他小屯墾區建立起一些分會。在1839年10月5日舉行的一場教會大會中,成立了愛阿華支聯會。1841年3月,先知約瑟·斯密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25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其中指定柴雷罕拉和納西威爾為愛阿華境內教會成員的主要聚集地。1841年8月,愛阿華支聯會改名為柴雷罕拉支聯會。但因為所有能抽空幫忙的教會成員都需要協助興建納府聖殿,並完成在伊利諾州納府的其他建造工程,無數教會成員從愛阿華境內搬到納府,而柴雷罕拉支聯會就在1842年1月解散了。(See “Historical context and overview of Doctrine and Covenants 125,” in Dennis L. Largey and Larry E. Dahl, eds.,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2012], 840.)
教義和聖約第125篇
主指示愛阿華境內的教會成員聚集到指定的地方
教義和聖約第125篇。聖徒的聚集
教義和聖約所記載的一些啟示教導,教會成員要聚集到主透過其先知指定的地方(見教約37:3;57:1-2;101:20-21;115:6-8)。這些教會成員藉著聚集在一起,獲得了靈性力量、福音教導,以及其他與彼此交誼並與教會領袖交誼有關的益處。主在1841年3月賜給先知約瑟·斯密的啟示中,說明愛阿華境內的教會成員要「為我的名建造城市」(教約125:2)。祂也告訴這些聖徒,他們要到愛阿華境內的柴雷罕拉或納西威爾,或到「納府市」,或是主所指定的任何一個支聯會聚集(見教約125:3-4)。今日,主沒有命令教會成員聚集到特定的地方,但每位成員都依照自己的居住地區,被指派到當地支聯會或傳道部中的一個支會或分會。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教導:
「隨著教會成長,非常重要的是,我們要打造良好穩固的根基;未來的準支聯會要具備成功所需的基本元素;既有的支聯會要不斷努力,使整個支聯會在靈性上進步。這些支聯會將是今日錫安的聚集點,需要成為靈性的聖所,並且盡可能在許多方面成為自立。
「錫安的支聯會和區會象徵著主所說的聖地,祂的聖徒於末世要在此避難所聚集,躲避暴風雨」(總會會長的教訓:泰福·彭蓀〔2014〕,第293頁)。
教義和聖約第126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百翰·楊:美國的摩西,肯恩·高培繪。百翰·楊(1801-1877)肖像。
百翰·楊從1832年4月5日受洗後,就展現極大的傳教熱忱。他後來描述自己的感受說:「我要以雷鳴般的聲音向各國傳講福音。福音就像我骨中鬱積的火一樣燃燒著。……除了在世間廣為宣傳主於末世時代所做的事外,沒有什麼事能讓我滿意」(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1997〕,第viii頁)。
百翰·楊成為教會成員的前五年,曾在上加拿大、紐約和美國東部其他各州傳教。他也曾在1834年夏天,和錫安營一起從俄亥俄州行軍到密蘇里州。1835年2月14日,他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被按立為十二使徒定額組的一員,後來在1840年4月14日,於英國傳教時,成為該定額組的會長。1841年7月1日,楊會長完成英國的傳教後,回到伊利諾州納府和妻子兒女團聚。(See Leonard J. Arrington, Brigham Young: American Moses [1985], 413–14.)1841年7月9日,先知約瑟·斯密造訪楊會長的家,口述了教義和聖約第126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126篇
主告訴百翰·楊,他不需要再離開家人去傳教了
教義和聖約第126篇。「你的獻祭對我而言是可接納的」
百翰·楊在為主服務時經常不在家,這對他的妻子瑪麗安和孩子們而言是很煎熬的。1839年夏天,他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其他成員正準備到大不列顛傳教時,瘧疾在當地肆虐,百翰和多數家人也生病了(see Lisa Olsen Tait and Chad M. Orton, “Take Special Care of Your Family,”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245, or history.lds.org)。但這並沒有阻止他去傳教。他後來回憶說:「我已經決定去英國,寧死也要一試。我的決心就是:在生命和救恩的福音中,我該做的事就會去做,我寧死也要試著去做」(教訓:百翰·楊,第5頁)。
1834年2月18日,瑪麗安·安吉爾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與百翰·楊結婚。
1839年9月14日,百翰·楊離開愛阿華境內的蒙特婁司前往英國,10天前,他的妻子瑪麗安才剛生下他們第四個孩子。瑪麗安患的瘧疾也尚未痊癒。這是他們婚後第八次因楊會長去傳教(包括錫安營遠征)而分開。此外,由於他們前一年才剛被逐出密蘇里州,失去了大部分財產,百翰只能留給瑪麗安2.72美元作生活費,照顧一家人,包括他和第一任妻子米利暗所生的兩個女兒;米利暗在他加入教會約五個月時過世。但楊會長一家人相信主會提供他們所需,他們也仰賴先知約瑟·斯密的這項應許: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離家傳教時,他們的家人會獲得所需的一切。(See Arrington, Brigham Young, 74–75, 413, 420; “Historical context and overview of Doctrine and Covenants 126,” in Largey and Dahl,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841.)百翰·楊和他同為使徒的朋友禧伯·甘要出發去傳教時,還從馬車後座的病榻上起身,呼喊著「萬歲,以色列萬歲」,來給生病的家人打氣(in Orson F. Whitney, The Life of Heber C. Kimball, 3rd ed. [1967], 266)。瑪麗安在丈夫不在時,舉家從愛阿華境內的蒙特婁司遷至伊利諾州納府,在那裡蓋了一間圓木屋,「用毯子掛在門戶上抵禦寒冷」。1841年7月1日,楊會長從英國傳教返鄉後,開始在納府用磚塊為家人建造房屋,「但直到1843年5月他們一家才得以遷入」(in Tait and Orton, “Take Special Care of Your Family,” 246, or history.lds.org)。
百翰·楊由於忠信服從和獻身服務,因而獲得主的保證,說他做得很好,而且他的獻祭對主而言是可接納的(見教約126:1)。
根據Lectures on Faith(信心的講道)這本經先知約瑟·斯密核准、同意出版的教訓集,「任何有理性、有智能的人若要運用對神的信心來獲得生命和救恩,就必須確實知道自己追求的人生路徑是根據〔神的〕旨意」(Lectures on Faith [1985], 38)。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也說:
「顯然地,我們的不完全使得我們的人生現在無法得到神最終的完全認可,但我們人生的基本路徑卻能得到認可。只要有了這樣基本的確信,我們就可以進一步培養出信心。一旦有了正確的方向,我們就可以注意步伐。
「『人生路徑』中有各式各樣的明確職責,都伴隨著誡命(也幫助我們遵守誡命)。這些職責通常都可以衡量,也是人們所熟知的。這些包括領用聖餐、出席聚會和聖殿、祈禱、禁食、研讀經文、提供基督般的服務、善盡一切家庭責任、參與傳道事工和使活躍、做家譜事工、繳付什一奉獻和其他捐獻,並在屬世上作好準備。……
「我們適當地履行這些可以衡量的職責時,就會產生一連串較為無法衡量、卻非常真實的理想結果。事實上,當我們擁有能增加力量的個人靈性經驗時,幾乎都是在履行上述的那些責任時發生的。再者,履行這些責任也會讓我們越來越能有聖靈為伴」(“The Christ-Centered Life,” Ensign, Aug. 1981, 13)。
教義和聖約126:3。「將我的話傳到外地去」
在先知約瑟·斯密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26篇所記載的啟示之前,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通常都在教會的偏遠地區和傳道地區擔任當地的持有權柄人員。當百翰·楊和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其他成員從大不列顛傳教返鄉時,主指示說,當時擔任十二使徒定額組會長的楊會長不再需要離開家人去傳教了(見教約126:1)。主說,他應當留在教會總部附近,「將我的話傳到外地去」(教約126:3),意思是要他督導傳道事工。雖然楊會長曾在1842、1843和1844年又再短期傳教三次,但他通常都能和家人一起留在伊利諾州納府。他在那裡蒙福能在先知約瑟·斯密人生的最後三年,和先知共處並向他學習。
教義和聖約126:3。「特別照顧你的家庭」
百翰·楊從英國傳教返鄉後,就遵照主的命令,「特別照顧〔他〕的家庭」(教約126:3)。他每天花時間教導兒女,和他們一起禱告,在孩子的記憶中,他是位溫柔慈愛的父親。百翰·楊在40歲時,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126篇所記載的啟示,但下列紀事展現了他對家人的長期奉獻:
「他23歲時娶了〔第一任妻子〕 米利暗·華克;這對年輕夫妻後來生育了2個女兒。百翰當時以製造及修理桌椅、櫥櫃,安裝門窗、樓梯和壁爐架等來維持家計。……
「米利暗罹患肺病時,百翰除了自己的工作外,還承擔了妻子的許多工作。米利暗經常臥病在床時,他定時為家人準備早餐,為女兒梳妝打扮,清理屋舍,『把妻子抱到壁爐旁的搖椅上,直到晚上他回來』作晚飯,安頓家人上床睡覺,再作完家事〔Susa Young Gates and Leah D. Widtsoe, The Life Story of Brigham Young (1930), 5〕。年輕時的經歷和婚姻早期照顧兒女及理家的經驗,讓他學到許多家庭分工與持家方面的事。許多年後,他就這些主題來訓示聖徒時,還揶揄地自誇能在『家事方面勝過社區中大部分的婦女』〔Deseret News Weekly, Aug. 12, 1857, 4〕」(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 〔1997〕, 第1-2頁)。
百翰·楊位於伊利諾州納府的家
學習在我們的家庭責任、學校、工作和教會召喚上取得平衡,可能會很困難。總會會長團在1999年致教會成員的一封信中宣告:
「我們呼籲父母盡全力以福音原則來教導及扶養自己的子女,藉此讓子女與教會保持親近。家庭是過正義生活的基石,沒有任何方式能取代其地位,或是能達成其在履行神所賦予的責任上的重要功能。
「我們向父母和子女提出勸告,要將家庭祈禱、家人家庭晚會、福音研讀與教導,以及有益身心的家庭活動放在最優先的地位。其他需求或活動,無論有多值得或多合適,也絕不可被允許來取代此項神所賦予的職責,而這職責唯有父母和家庭才能充分履行」(總會會長團信函,1999年2月11日,亦見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1.4.1)。
教義和聖約第127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先知約瑟·斯密第一次公開教導代替死者洗禮的教義,是1840年8月15日在伊利諾州納府的時候,當時他在納府高級諮議會成員兼先知保鑣的希莫·布朗遜的葬禮上演講。之後不久,教會成員就開始在密西西比河代替死者執行洗禮。(See Matthew McBride, “Letters on Baptism for the Dead,” in McBride and Goldberg, Revelations in Context, 273, or history.lds.org; Susan Easton Black, “A Voice of Gladness,” Ensign, Feb. 2004, 35.)四個月後,先知在一封致(在大不列顛服務的)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的信中宣布了這項教義,說:「聖徒若感覺自己已逝的親人若在世時有幸聽到福音就會接受,並且相信他們已在靈的世界,透過那些奉派到靈監向他們傳教的人接受福音,就有特權為他們接受洗禮」(Letter to Quorum of the Twelve, 15 December 1840, page 6, josephsmithpapers.org)。
照片:供蒸汽船停靠的納府之家碼頭。有些聖徒曾在這個地點附近為死者執行洗禮。
在納府聖殿的洗禮池完工之前,主暫時允許聖徒在聖殿以外的地方為死者執行洗禮,並解釋說:「這教儀是屬於我家宅的,除了你們貧窮而無法為我建造家宅的日子以外,是不能被我接受的。……我讓你們有充分的時間為我建造這家宅;在這期間,你們的洗禮將被我接受」(教約124:30-31)。 到了1841年11月底,他們在納府聖殿地下室準備了一座木製洗禮池,並「暫時用……護牆板包覆起來」,以便繼續建造聖殿的牆壁及上層房間(see Glen M. Leonard, Nauvoo: A Place of Peace, a People of Promise [2002], 250–51)。
1842年5月,對教會成員發布撲滅令的密蘇里州前州長里本·包格遭人暗殺受傷。密蘇里州政府控告先知約瑟·斯密協助策劃該項暗殺,以致密蘇里州和伊利諾州官員都想逮捕當時住在伊利諾州納府的先知,把他遣送到密蘇里州受審。先知了解自己若返回密蘇里州可能會遭殺害,因此從1842年8月上旬到1842年12月之間,都在躲躲藏藏,以避免被逮捕。1843年1月,法庭判定,為引渡先知到密蘇里州受審而加以逮捕的這項做法是違法的。(See “Letter to John M. Bernhisel, 7 September 1842,” pages 2–3, josephsmithpapers.org; “Historical context and overview of Doctrine and Covenants 127,” in Largey and Dahl,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842.)
1842年9月1日,先知約瑟·斯密正在(經常進行教會商業事務的)紅磚店樓上房間和自己家裡工作。就在這天,先知寫了一封信告訴教會成員,說他正打算再度躲藏,並針對代替死者洗禮的教儀給予他們指示。兩天後,他被迫再度躲藏。1842年9月4日這天,教會成員聚集在納府聖殿附近的樹林中舉行戶外聚會時,宣讀了這封信。這封信的內容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7篇。(See “Journal, December 1841–December 1842,” pages 184, 189–90, josephsmithpapers.org; “Historical context and overview of Doctrine and Covenants 127,” 842.)
約瑟·斯密在伊利諾州納府的家園;1839-1843年間,先知和家人住在這裡
教義和聖約第127篇
先知約瑟·斯密「以患難為喜樂」,並勸告教會成員要保存他們死者的洗禮紀錄
教約127:1-3。「所有的聖徒都要歡欣,並且要非常高興」
密蘇里州前州長里本·包格在1842年5月6日遭人企圖暗殺之後,先知約瑟·斯密的一些敵人就誣告先知曾協助策劃該次攻擊。他們正式提出法律訴訟後,從1842年8月上旬開始,密蘇里州和伊利諾州的官員就企圖逮捕先知,要將他遣返密蘇里州受審。先知約瑟·斯密在寫給聖徒的一封信中強烈否認該項指控,說:「他們無故追捕我」(教約127:1)。1842年9月7日,先知約瑟·斯密寫了另一封信給教會成員,說:「密蘇里州居民,和〔伊利諾〕州的一些重要官員……再次以迫害和殘暴自取其辱。他們一點都不重視真理和當地的法律,也不重視美國憲法,因此才下令逮捕我,這樣做再違法也不過了,他們自己也知道。……因此各位可以知道,為了拯救人們的性命,以及我自己的生命,我不得不每天四處逃亡」(“Letter to John M. Bernhisel, 7 September 1842,” pages 2–3, josephsmithpapers.org)。
先知約瑟·斯密的生命雖然遭到威脅,卻仍寫道:「至於我被召喚去通過的危險,在我看來不過是件小事,……我覺得像保羅一樣,以患難為喜樂;因為到今日為止,我祖先的神已救我脫離這一切,今後仍必救我;看啊,看,我必勝過我的一切仇敵」(教約127:2)。先知又說:「所以,所有的聖徒都要歡欣,並且要非常高興;因為以色列的神是他們的神」(教約127:3),這意思是,教會成員可以信賴那位偉大的耶和華,祂曾在古代為祂的人民行大奇蹟,在他們的時代也會繼續這樣做。
十二使徒定額組羅拔·海爾斯長老說明了為什麼神會容許先知約瑟·斯密經歷逆境。他說:「我們今生的挑戰是有意義、有目的的。想想先知約瑟·斯密的例子:他一生面臨諸多敵對勢力——疾病、意外、貧窮、受人誤會、遭人誣陷,甚至迫害。有人可能忍不住想問:『主為什麼不保護祂的先知,去除這些阻礙,為他提供無限的資源,並且堵住指控者的嘴?』答案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承受某些經驗,才能變得更像救主一樣。在塵世這所學校裡,痛苦和苦難通常就是我們的老師,而這些課程的目的是為了能鍛鍊我們,祝福我們,增強我們,而不是要毀滅我們」(「在苦難中堅守信心帶來平安和喜樂」,2003年5月,利阿賀拿,第16-17頁)。
教義和聖約127:4。「我聖殿的工作……要繼續,不要停頓」
約瑟·斯密在納府聖殿,蓋瑞·斯密繪。在最初的納府聖殿完工之前,先知約瑟·斯密已然過世。1846年5月奉獻時,大半聖徒都已前往西部。
1841年1月19日獲得的那篇啟示,指示教會成員要在伊利諾州納府建造一座聖殿(見教約124:27,34,40-44)。1841年4月6日,先知約瑟·斯密主領了納府聖殿四個房角石的安放儀式(see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C-1, pages 1184–86, josephsmithpapers.org)。1842年9月1日,先知在寫給教會成員的一封信中,敦促聖徒要勤勉地完成聖殿的建造工程(見教約127:4)。在我們這時代,豪惠·洪德會長(1907-1995)則敦促教會成員要參與聖殿崇拜。他說:
「我們不該驚奇,救主的確企盼祂的人民成為一群以聖殿為導向的人民。我要重覆我先前所說的:主會很喜悅每一位已成年的成員,即使因距離太遠而無法立刻或經常前往聖殿,依然配稱並持有一張有效的聖殿推薦書。要配稱獲得聖殿推薦書所該做和不該做的事,正是確使我們個人及家庭獲得快樂的事。
「讓我們真正成為一群常去聖殿、喜愛聖殿的人民;我們在個人環境許可下,應當明智地、趕緊常去聖殿。我們不但應該為死去的親人而去,更應為聖殿崇拜的個人祝福而去,因為聖潔和安全就在那些神聖和已奉獻的屋宇內。我們一旦參與聖殿教儀,就會對人生的目的和主耶穌基督贖罪犧牲的意義了解得更多和更透徹。讓我們把聖殿、聖殿崇拜、聖殿聖約和聖殿婚姻作為今生的首要目標和塵世的至高經驗。……
「……如同先知所說的,聖殿是美麗之地、啟示之地、平安之地,也是主的屋宇。聖殿歸主為聖,對我們而言,聖殿也應是神聖而重要的場所」(「以聖殿為導向的人民」,1995年5月,聖徒之聲,第6-7頁)。
教義和聖約127:5。「代替你們死者的洗禮」
如同教義和聖約127:5和128:14所記載的,先知約瑟·斯密將聖徒為其執行代替洗禮的死者稱為「你們〔的〕死者」,意指他們自己已逝的祖先。十二使徒定額組昆丁·柯克長老教導說,我們參與家譜和聖殿服務時,首要的責任是找出自己的祖先,為他們執行拯救的教儀。他說:「主在最初啟示的指示中提到『代替你們死者的洗禮』〔教約127:5〕。這教義表示我們對自己的祖先負有義務,因為天國的高榮組織是以家庭為單位〔見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斐亭·斯密(2013),第68頁〕。總會會長團鼓勵教會成員,特別是青少年和年輕單身成人,要重視家譜事工,並為自己家庭的名字或支會及支聯會成員的祖先名字執行教儀〔見總會會長團信函,2012年10月8日〕。我們必須與自己的根和枝條連接在一起。能夠和永恆的國度有所關聯確實是件榮耀的事」(「根與枝條」,2014年5月,利阿賀拿,第45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談到參與自己祖先救恩事工之人所享有的祝福,說:
「我鼓勵你們研究、找出祖先的資料,並準備好自己在主的屋宇為自己已逝的祖先執行替代洗禮的教儀(見教約124:28-36)。我也要勸勉各位去協助其他人找出他們的家譜。
「如果你們懷著信心回應此項邀請,你們的心會轉向祖先。賜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就會深植於你們心中。宣告你們家系的教長祝福會將你們和祖先連結在一起,而且會對你們更具意義。你們會更愛你們的祖先,並且會更感激他們。你們對救主的見證和歸信程度也會更持久、深刻。我應許你們,你們會受到保護,能夠對抗敵對者日漸猖狂的影響力。當你們參與並熱愛這項神聖事工時,你們不但會在年輕的時候,並且終其一生都會受到保護」(「兒女的心轉向父親」,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26頁)。
教義和聖約127:5-7,9。「所有的紀錄都要井然有序地保存」
1842年8月31日,也就是先知約瑟·斯密寫下教義和聖約第127篇所記載的那篇書信的前一天,他在聖殿西邊樹林的戶外聚會中會見了納府女性慈助會的成員。根據伊莉莎·舒對該次聚會所作的記錄,先知說:「〔在他躲藏期間,〕神對他顯示了一些有關死者洗禮的事。」他簡短地向姊妹們解釋,說:「為死者所作的一切洗禮都必須有一位紀錄員在場,好讓他親眼見證此事」(in The First Fifty Years of Relief Society: Key Documents in Latter-day Saint Women’s History, ed. Jill Mulvay Derr and others [2016], 94-95)。主在教義和聖約所記載的各項啟示中,都一再強調保存紀錄的重要(見教約21:1;47:1,3-4;69:8),包括要記寫日記、會議紀錄和其他歷史紀錄。先知約瑟·斯密在1842年9月1日寫的一封信中教導,保存紀錄是聖殿教儀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與聖殿事工有關的紀錄「要井然有序地保存,使其能放在我神聖的聖殿中的檔案保存處,世世代代被記得」(教約127:9)。
起初,由於缺乏更多指示,又「倉促地為他們的親人施行〔洗禮〕」,因此教會成員並沒有一直正確記載他們死者的洗禮。此外,代理人有時也為不同性別的人受洗,並且經常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舉行教儀。(See McBride, “Letters on Baptism for the Dead,” 275–76, or history.lds.org.)百翰·楊會長(1801-1877)解釋說:
「當一位無窮的人物將律法賜給祂那有限的創造物時,祂必須屈身到那些接受祂律法之人的程度〔;〕當洗禮的教義首次被賜予時,這個教會還在襁褓時期,還無法接受神最高程度的一切知識。……
「……當神首次揭示〔死者洗禮的教義〕時,並沒有提出一切指示,後來才說明了必須要有紀錄、文書和一兩位證人在場,否則對聖徒就毫無價值。
「主一直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地,在這方面領導著這群人民,從而增加他們的智慧,而那接受到少許便心懷感激的人,將接受到越來越多」(“Speech,” Times and Seasons, July 1, 1845, 954; see also McBride, “Letters on Baptism for the Dead,” 275–76, or history.lds.org)。
教義和聖約127:8。「我就要把屬於聖職的許多事情復興」
主在教導必須在伊利諾州納府興建一座聖殿時,曾說:「要為我的名建造這家宅,好讓我在其中向我的人民顯示我的教儀」(教約124:40)。「為了回應主的吩咐,先知和聖徒盡快採取行動,開始興建一座主的屋宇。先知了解這工程得要耗時數年才會完成,也知道聖徒需要有聖殿的全部祝福。因此在1842年5月4日,雖然聖殿還未完工,約瑟·斯密就為一小群忠信的弟兄執行了恩道門的儀式(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413頁)。他後來教導了永恆婚姻的教義,並向聖徒介紹印證的教儀(見教約131:1-4;132:19-25)。
伊利諾州納府聖殿在2002年6月於原納府聖殿的舊址上奉獻。
教義和聖約第128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42年9月3日,先知約瑟·斯密在家裡和家人在一起時,得知密蘇里州和伊利諾州的警長正前來要逮捕他,好將他遣返密蘇里州。先知於是悄悄溜走,最後在那天晚上來到愛德華·洪德的家。(See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D-1, page 1 [addenda], josephsmithpapers.org)。第二天,在納府聖殿附近樹林舉行的戶外聚會中,為教會成員宣讀了先知在1842年9月1日所寫的信(見本章中,「教義和聖約第127篇:額外的歷史背景」)。9月7日這天,先知還在洪德弟兄的家時,「口述了一篇很長的信給聖徒,吩咐他們要在下一個安息日宣讀出來」(“Journal, December 1841–December 1842,” page 192, josephsmithpapers.org)。這封信的內容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8篇。
伊利諾州納府,愛德華·洪德的家;1842年9月,先知約瑟·斯密曾在此暫住,以免被捕而被遣返到密蘇里州。先知在這裡寫了兩封有關死者洗禮的信,記載在今天的教義和聖約第127篇和第128篇。
教義和聖約128:1-18
先知約瑟·斯密說明為什麼保存拯救教儀的紀錄是必要的
教義和聖約128:1-5。「在世界奠基以前,就……準備的教儀」
天父有無數的兒女在去世前並未認識耶穌基督,也沒有接受到必要的洗禮教儀(見尼腓二書2:6-7;阿爾瑪書9:27)。救贖死者之教義的復興,正展現了神已預備道路,使所有的人都能得到救恩——包括那些生前沒有機會接受福音就去世的人(見教約128:22)。先知約瑟·斯密在1842年9月7日寫給教會成員的一封信中說明,死者洗禮的教儀是「從……世界奠基以前,就……準備〔了〕」(教約128:5)。
教義和聖約128:6-10。「凡你們在地上所記錄的,在天上也要記錄」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當我們將所做事工的紀錄,包括神聖教儀工作的紀錄,「在地上保存」時,就會有一份類似的「紀錄,……記錄在天上」(教約128:7)。這些紀錄有一天將會納入那些在死者受審時所開啟的案卷之中(見教約128:6-7;亦見啟示錄20:12;尼腓三書27:24-26)。先知將用來執行和紀錄教儀的聖職能力比擬為主應許給彼得的印證能力,祂當時說:「凡你在地上所結合的,在天上也要結合」(教約128:10;亦見馬太福音16:18-19)。先知也將結合一詞和記錄一詞串聯起來,將聖經中的經文修正為:「凡你們在地上所記錄的,在天上也要記錄,凡你們不在地上記錄的,在天上也不記錄」(教約128:8)。這項聖職的約束力(即印證能力)使得在地上為神兒女執行的教儀,在天上也有約束力。
教義和聖約128:11。聖職權鑰將知識和靈性能力賜予主的先知
先知約瑟·斯密解釋說,那些賦予他的「權鑰」和「聖職能力」,使得他有資格「獲得有關人類兒女、有關死者與活人的救恩的各項事實的知識」(教約128:11)。這同樣的聖職權鑰已交托給接續先知約瑟·斯密的後期時代先知,讓他們能對死者的救恩獲得更多的理解。
教義和聖約128:12-14。「像墳墓的象徵」
先知約瑟·斯密解釋說:「藉水的洗禮教儀,浸沒在其中,……然後從水中出來,就是死者從他們的墳墓中出來復活的樣式」(教約128:12)。他也解釋說:「〔為死者洗禮的〕洗禮池被制定為像墳墓的象徵」,因此要放在納府聖殿的地下室,或「置於活人慣於聚集的地方以下,以顯明活人和死者,使所有的事情都有他們的樣式」(教約128:13)。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教導:「主已將聖殿的洗禮池置於地基以下,即地表的下方。這是一種象徵,因為死者是在他們的墳墓中,而當我們為死者受洗,是在為死者工作。再者,洗禮也象徵著死亡和復活,事實上,確實是從罪惡的生活,即屬靈的死亡中,復活到具有屬靈生命的生活。(見教約29:41-45。)因此,當死者接受到這項代替他們執行的教儀時,他們就被視為被帶回到神的面前,如同這項教義適用在活人身上一樣」(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2:332)。
教義和聖約128:15-18。「圓滿、完全而完美的結合」
先知約瑟·斯密引用舊約先知瑪拉基的話,教導說:死者洗禮的教儀目的是「在父親與兒女之間」,或在家庭的各世代之間,鍛造出「某種焊接鏈」(教約128:18),並「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教約128:17;亦見瑪拉基書4:6)。先知也引用使徒彼得的話教導說,我們已逝祖先的「救恩對於我們的救恩是必要而重要的」,並強調「他們〔死者〕若沒有我們,就不能成為完全——我們若沒有我們的死者,也不能成為完全」(教約128:15;亦見希伯來書11:40)。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天上想必有一個家庭組織、一個家庭單位,並且每個世代都必須連結到那條回溯到過去的鎖鏈,才能促成家庭組織的完全。這樣,我們最後將成為一個大家庭,以亞當(即天使長米迦勒)為家長,管理他的後裔」(參閱救恩的教義 ,布司·麥康基編〔1977〕,第二卷,第165頁)。
將各世代連結起來的這個過程始於死者洗禮的教儀,但我們已逝的祖先也必須以替代方式接受其他的救恩教儀。這些同樣必須在聖殿中執行的拯救教儀,包括證實禮和接受聖靈的恩賜,男性按立到麥基洗德聖職,聖殿恩道門,以及家庭印證。教會成員一直到遷至猶他州之後,才開始為已逝祖先執行恩道門及印證教儀(see Richard O. Cowan, “The Unfolding Restoration of Temple Work,” Ensign, Dec. 2001, 39)。昆丁·柯克長老解釋說:「這項把家人結合在一起的必要教義以律上加律,令上加令的方式來到,替代教儀是把永恆家庭焊接起來……的核心」(「根與枝條」,第45頁)。
教義和聖約128:19-25
先知約瑟·斯密因復興的福音而歡欣,並說明為死者執行洗禮如何幫助教會成員為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作好準備
教義和聖約128:19-23。萬物的復興
雖然先知約瑟·斯密在撰寫教義和聖約第128篇所記載的書信時,因受到非法追捕而躲藏,但他在信的結尾仍以奇妙的方式概述了福音復興的祝福。儘管我們並不知道「米迦勒……查出魔鬼」的細節(教約128:20),也不知道天使拉斐爾的身份(見教約128:21),但先知的話卻特別強調了死者救贖的榮耀教義。
數批大群聖徒曾經聚集在伊利諾州納府的一些地點,在樹蔭下舉行露天聚會。
教義和聖約128:22。「被囚的將被釋放」
經文經常將靈的世界中,尚未接受拯救教儀之人所住的地方稱為監牢或黑暗之處(見以賽亞書24:22;彼得前書3:19;阿爾瑪書40:13-14;教約38:5;138:18,22,30)。先知約瑟·斯密宣告,死者洗禮的替代教儀「使我們能從監獄中救贖〔死者〕;因為被囚的將被釋放」(教約128:22)。昆丁·柯克長老鼓勵教會成員要想想我們在聖殿中執行的教儀對我們的祖先有何影響。他說:
「想一想那些在幔子另一邊等待透過拯救教儀幫助他們脫離靈監束縛的人。監獄的定義是『被限制或囚禁的狀態』〔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11th ed. (2003), ‘prison’〕。……
「有位忠信的姊妹分享她在鹽湖聖殿裡的一次特別靈性經驗。她在進行證實的房間內完成一項替代的證實教儀時聽到:『被囚的將被釋放!』 她覺得需要趕快為那些等待的人作洗禮和證實。一回到家,她在經文中找尋剛剛聽到的那句話,最後在教義和聖約第128篇中找到約瑟·斯密所作的宣告〔教約128:22;亦見教約138:42〕」(參閱「根與枝條」,第46頁)。類似的言語也出現在以賽亞書61:1,以賽亞針對彌賽亞所作的預言中。
教義和聖約128:24。「在正義中……獻祭」
福音復興的目的之一,是要幫助天父的兒女準備好迎接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先知約瑟·斯密闡明了舊約先知瑪拉基所寫的話,顯示出那些「當得起」「〔主〕來的日子」的人,會「在正義中」向祂獻上「一本包含〔他們〕死者的紀錄的案卷」——意指一份顯示出已為他們已逝祖先執行救恩教儀的紀錄(教約128:24;亦見瑪拉基書3:2-3)。七十員亞倫·潘長老引述教義和聖約128:24的話,教導說:
「這本『案卷』將以教會家譜樹資料庫裡名字和教儀的紀錄來編寫。
「我正在這個資料庫裡檢查和新增紀錄,因為我希望我所愛的人都能被記錄在這本案卷裡,各位難道不想嗎?……
「家譜不只包含族譜、各種規則、名字、日期和地點而已;它絕非只把焦點放在過去;家譜包含現在我們所製作的歷史,也包括將來我們的後代子孫把我們記錄進去的未來歷史。……
「家譜和聖殿事工應當要像領受聖餐、參加聚會、讀經文和個人祈禱一樣,成為我們個人崇拜的例行事項。教會中的青少年和其他人對於先知的邀請所作的回應非常令人感到鼓舞,也證明這項事工可以也應該由教會任何年齡的所有成員來完成。
「……現在做家譜已經容易得多了,唯一的限制是,願意把這事工視為優先事項的成員有多少。這項事工還是需要付出時間與犧牲,然而所有的人都能做家譜,這比起許多年前已經相對容易許多了。
「教會為了幫助成員,已經收集了許多紀錄,也提供了讓我們在自己家裡,或在自己支會和聖殿裡就能完成大部分工作的工具。大部分的障礙都已經移除,不論你以前對家譜的看法如何,現在整個都不同了!
然而,有一項障礙是教會無法排除的,那就是個人對家譜事工的遲疑。所需要的只是下定決心和一點點的努力,不需耗費大量的時間,只要持之以恆地投注一點點時間,就會因為這項事工而獲得喜樂。現在就作決定跨出腳步,開始學習,並請人幫助你,他們會很樂意幫忙!你所找到和帶去聖殿的名字,都會成為『案卷』〔教約128:24〕中的紀錄」(「案卷」,2014年11月,利阿賀拿,第100-1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