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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教義和聖約121:11-46


「第47章:教義和聖約121:11-46」,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47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47章

教義和聖約121:11-46

導言和大事紀

1838年10月31日,密蘇里州民兵部隊在密蘇里州遠西城,將先知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押為人犯。這些人最後被囚禁在密蘇里州克雷郡的利伯地監獄,他們在被監禁的四個月裡,遭遇到很大的磨難。先知在利伯地監獄時,於1839年3月20日口述了一封給教會成員的信,大約在兩天後,又口述了第二封信,他在信中描述惡人將承受的審判,以及「為耶穌基督的福音英勇持守的人」蒙應許會獲得的祝福(教約121:29)。先知約瑟·斯密也教導聖職的權柄和能力等原則。這些書信的一部分記載於教義和聖約121:11-46

1838年8-10月教會成員和密蘇里州其他居民之間的誤解和緊張關係升高為武裝衝突。

1838年10月27日里本·包格州長授權消滅所有後期聖徒或將他們趕出密蘇里州。

1838年10月30日反摩爾門自衛隊攻擊密蘇里州遠西城東方12英里的豪恩磨坊屯墾區的教會成員,造成17名男人和男孩死亡,另外13人受傷。

1838年10月31日先知約瑟·斯密和其他人在密蘇里州遠西城被密蘇里州民兵部隊押為人犯。

1838年12月1日先知約瑟·斯密和同伴們被囚禁在密蘇里州克雷郡的利伯地監獄。

1839年3月20-22日先知約瑟·斯密在利伯地監獄中口述了數封書信,其中一部分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1~123篇

1839年4月6日先知約瑟·斯密和同伴們從利伯地監獄被帶到密蘇里州加拉亭,出席法院的聽證會。1839年4月16日,他們被容許逃離戒護,並到伊利諾州與聖徒團聚。

教義和聖約121:11-46:額外的歷史背景

里本·包格州長在1838年10月下令將所有後期聖徒逐出密蘇里州之後,有八千至一萬名教會成員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園。1839年1月到3月,許多成員往東橫越密西西比河,前往伊利諾州昆西。昆西的居民熱情歡迎教會成員,「供〔他們〕食物、住所和工作」(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6: February 1838–August 1839, ed. Mark Ashurst-McGee and others [2017], 275)。教會領袖立刻開始尋找聖徒可能定居下來的屯墾區。一位名叫以撒·高藍的地產投機客提議要將愛阿華和伊利諾州克貿斯的大片土地賣給教會。教會領袖便寫信給當時在利伯地監獄的先知約瑟·斯密,詢問是否應該購買這些土地(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6: February 1838–August 1839, 376–77; see also 377, note 650)。先知在1839年3月20日寫了一封長信回答教會領袖,提出他對購買土地的想法和指示。然後大約在1839年3月22日,他又再寫了另一封長信給他們(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6: February 1838–August 1839, 389–90)。這些信件中也寫到了主在先知身陷囹圄時給他的啟示。這兩封信的一部分記載於教義和聖約121:11-46

如需更多資料,見此用本上一章中,「教義和聖約第121~123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教義和聖約121:11-25

主描述保留給反對祂事工之人的懲罰

教義和聖約121:11-25。「控訴你違誡的人」

由於嘉德蘭當地居民的反對、全國性經濟危機的影響,加上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的不當財務決策,使得教會的財務機構,嘉德蘭安全協會,在1837年夏末停業。俄亥俄州的許多教會成員對先知約瑟·斯密感到失望、氣憤,責怪他造成大家的財務問題,並稱他是「墮落的先知」(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5: October 1835–January 1838, ed. Brent M. Rogers and others [2017], 365)。其中一些異議份子被開除教籍,並在之後繼續反對先知及教會,甚至威脅先知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的生命。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聽從主的警告,知道自己有生命危險,便在1838年1月離開俄亥俄州嘉德蘭,並在1838年3月和家人抵達密蘇里州遠西城。(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5: October 1835–January 1838, 441–42, 537.)他們抵達之後,發現嘉德蘭的一些叛離者也搬到了遠西城,並影響了那裡的教會領袖,導致其中一些人也起而反對先知(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6: February 1838–August 1839, 4, 8–9)。這些先前的教會成員引發的事件,導致先知約瑟·斯密被囚禁及聖徒被逐出密蘇里州。

先知約瑟·斯密被囚禁於利伯地監獄時,主賜給他啟示,並在其中宣告,那些失去信心並處心積慮要毀掉神的「受膏」僕人的人士,將遭受嚴厲的後果(教約121:16)。耶穌基督在最後的晚餐中宣布祂的一位門徒將背叛祂。祂引用了舊約中的一節經文:「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篇41:9;亦見約翰福音13:18)。「用腳踢我」這句話,是形容一個人決定公開反對或對抗主和祂的事工,或是指轉身離開,背棄主的事工。約翰福音13:18引用這句話時,是指猶大變節,背叛耶穌基督,將祂交到敵人手中。在教義和聖約第121篇的記載中,主提到那些轉而反對先知約瑟·斯密、想要毀滅他的叛教者時,也引用了同樣一句話(見教約121:16)。

圖像:耶穌將麵包遞給加略人猶大

舊約的一則預言提到那些像猶大一樣,「用腳踢我」的人(詩篇41:9;亦見約翰福音13:18教約121:16)。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解釋說:

「忠信者遭受的最嚴厲的迫害就是來自那些叛教者。猶大受到主的指責,就立刻出賣祂,將祂交到主的敵人手中,因為撒但已進了他的心。

「有一種卓越的智慧已賜給了用全心服從福音的人,如果在這種智慧中犯了罪,那叛教者就會被赤裸裸地拋下,失去神的靈,事實上他已接近詛罰,而他的下場是要遭到焚燒。那曾在他們裡面的光一旦被取走,他們會變得像被啟發前那樣心智黑暗。那時如果他們全力反對真理,又像猶大那樣,想要毀滅那些曾給他們最大恩惠的人,實在不足為奇」(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321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培道·潘會長(1924-2015)針對現代那些像俄亥俄州和密蘇里州的叛教者一樣對抗神國度的人,給予教會成員警告:

「〔主〕警告我們提防教會中有少數人『自稱知道我的名卻不認識我,且又在我的家中褻瀆我』〔教約112:26〕。……

「教會中有少數人公開地,或是更糟地,私下匿名批評教會中的支聯會及支會的領袖;正如以賽亞所說的,他們想『在爭訟的事上定無罪的為有罪』〔以賽亞書29:21〕。對這些人,主說道:

「『所有用腳踢我的受膏者的人,當受咒詛;主說,那些人在他們沒有在我面前犯罪時,而呼喊他們犯了罪,……而他們所做的,在我眼中是適當的,也是我命令他們的。……

「『但是那些呼喊違誡的人這麼做,因為他們自己是罪的僕人,是悖逆之子。……

「……因為他們使我的小子們跌倒,就必從我家宅的教儀中被切除。

「『他們的籃子必不滿,他們的房屋和榖倉必被毀滅,他們自己必被諂媚他們的人輕視。

「『他們必沒有權利獲得聖職,他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也沒有』〔教約121:16-17,19-21〕。

「那些盡力依照福音生活、支持領袖的人是不會受到這項可怕的懲罰的;那些在過去曾犯輕忽甚至反對之罪的人,只要他們願意悔改、承認罪並棄絕罪,也不會受到懲罰〔見教約58:43〕」(參閱「十二使徒」,2005年9月,利阿賀拿,第29頁)。

教義和聖約121:19-21。「他們必沒有權利獲得聖職,他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也沒有」

密蘇里州那些不悔改的叛教者決心不再跟隨神的先知,因此失去了參與聖職教儀並領受其祝福的特權。他們這項自絕於神的教會的決定,最終會影響「他們世世代代的後裔」,限制這些後裔享有福音的祝福及「獲得聖職」之權利的機會(教約121:21)。賓塞·甘會長(1895-1985)解釋為什麼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在教會成員之間,反叛者常以批評有權柄之人和領袖的形式出現。彼得說他們『毀謗在尊位的』和『毀謗所不曉得的事』(彼得後書2:10,12)。他們抱怨教會的計畫、輕視被任命的持有權柄人員,並且常常以審判者自居。不久之後,他們為了想像出來的冒犯而不參加教會的聚會、不繳納他們的什一奉獻也未盡到他們教會中的其他義務。一言以蔽之,他們懷著叛教之靈,這幾乎都是批評的種子所結出的後果。……

「這樣的人不能向他們的子孫作見證,他們在自己的家裡敗壞信心,他們實際上是拒絕將『聖職的權利』〔教約121:21〕給予子孫們,如果不是因他們這樣,他們的子孫們很可能在一切事上保持忠信」(參閱「寬恕的奇蹟」〔1969〕,第36-37頁)。

雖然知道一個人的選擇對未來的世代有很大的影響,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我們也應該記得,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為祖先的決定負責。

教義和聖約121:26-33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神將透過靈揭示永恆的真理

教義和聖約121:26-33。「神必……給你們……知識」

先知約瑟·斯密被囚禁在利伯地監獄那艱苦的四個月中,雖然的確渴望被釋放,但是,這個經驗也讓他有機會接受教導。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解釋說:

「從1838年12月1日到1839年4月第一週,這段從里奇蒙監獄開始並持續到利伯地監獄的艱困時期,是一扇特別的窗子,讓我們得見啟示和個人成長發生的過程。……

「先知約瑟·斯密在利伯地監獄時,得到了所有福音期的眾先知之中,曾獲得的一些最美好的啟示,即現在的教義和聖約第121篇第122篇。其中包含了主用以教導祂這位後期時代先知的神聖訓誨;這些應該是現有的神聖諭令中,最感人的訓誨」(“A Choice Seer”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fireside, Mar. 30, 1986], 5, speeches.byu.edu)。

利伯地監獄的冬天,艾爾·朗茲繪

利伯地監獄的冬天,艾爾·朗茲繪。先知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在1838年到1839年間的冬天被囚禁於利伯地監獄,遭受許多磨難。

先知在1839年3月寫給聖徒的信件中所記載的崇高真理,證明了他在利伯地監獄的經驗讓他更加與主接近。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解釋說:

「大多數的人,在多半的時候,都會稱利伯地那地方為『監獄』或『監牢』;而那裡確實是監獄。但是,七十員第一議會的百翰·羅伯滋長老(1857-1933)在記錄教會的歷史時,稱那地方為聖殿,或更正確地說,是『監獄聖殿』〔see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Church, 1:521 chapter heading; see also 526〕。這個監獄聖殿自然沒有現代聖殿的純淨、美麗、舒適、清潔。去到那裡的獄吏和罪犯,也絲毫沒有聖殿般的言行舉止。事實上,利伯地的囚禁經驗是如此殘忍不公,因此和我們的聖殿中讓人得自由的慈悲精神和其中執行的教儀,不啻有著天壤之別。

「所以,從哪一點來說,利伯地監獄能算得上是『聖殿』呢?而這個名稱又讓我們對神的愛與教導有什麼了解?這份愛和這些教導又會在何時何地彰顯出來呢?那就是:在任何情況中,你都可以有主同在,擁有神聖、充滿啟示和深具教育意義的經驗。沒錯,在你人生當中最悲慘的時候,還是可以有主同在,擁有神聖、充滿啟示、深具教育意義的經驗——即使在最壞的處境,在承受最痛苦的不公平,在面臨最艱難的逆境和反對勢力時亦然」(“Lessons from Liberty Jail,” Ensign, Sept. 2009, 28)。

教會成立不久之後,主應許忠信的教會成員,只要他們祈求,就會「獲得啟示上加啟示、知識上加知識,……帶來喜樂及帶來永生的事」(教約42:61;亦見教約1:28)。遵守神誡命的人「就獲得真理和光,直到〔他們〕在真理中得榮耀,並且知道萬事」(教約93:28)。正如教義和聖約121:26-32所記載的,神將祝福聖徒,讓他們得到重要的啟示。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這圓滿時代的福音期將揭露以前各福音期已啟示的各種事情,以及從未啟示過的其他事情」(教訓:約瑟·斯密第510頁)。他另外也寫道,本福音期是「神已開始在祂的教會中顯示及整頓過去曾有的事物及古代先知和智者心雖嚮往卻未能見到之事的日子;是世界奠基之前一直隱藏著的那些事物開始顯示的日子;那些事物就是耶和華曾應許在祂認為適當的時期將曉諭祂僕人的事情,好讓大地準備迎接祂的榮耀,也就是高級的榮耀,那在錫安山上永遠屬於神和羔羊、由祭司和國王統治的國度」(教訓:約瑟·斯密第510頁)。

這樣的知識傾瀉從福音復興開始時就發生了,並會一直持續到千禧年,「主……要顯露一切事」(教約101:32)和「沒有一件事會被保留」(教約121:28)的時候。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描述千禧年間將會被揭示的知識:

「我們擁有圓滿的永恆福音,也就是說,我們擁有獲得圓滿救恩所需的一切。我們擁有在高榮世界的最高層天獲得超升所需的每一項真理、教義和原則、儀式、能力和教儀。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所有的事情。……

「所有的事情將要在千禧年間被揭示。摩爾門經封著的部分將會問世,銅頁片將被翻譯,亞當、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及無數個先知的寫作都會被揭露出來。我們對主耶穌塵世傳道的了解,將會比目前所知的多上一千倍。我們將學到有關國度的偉大奧祕,連古代那些與永恆者同行交談的人也不知道的奧祕。我們將得知有關創造和人類起源的詳情。……地上、地下和天上的〔知識〕,都不會對人類有所保留,因為人最終如果要變得像他的創造主一樣的話,就必須知道所有的事情」(The Millennial Messiah: The Second Coming of the Son of Man [1982], 675–77)。

教義和聖約121:28。「只有一神還是多神,也將顯明」

千禧年時「主……要顯露一切事」(教約101:32),而「只有一神還是多神,也將顯明」(教約121:28)這句話,就是屆時將會有更清楚答案的問題之一。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了第一手的知識,知道父與子是不同的人物(見約瑟·斯密——歷史1:17;亦見教約76:19-23137:1-3)。他後來解釋說:「我始終宣告神是個別的人物,耶穌基督是與父神分開且個別的人物,而聖靈是個別的人物,也是一位靈;這三位成為三位個別的人物和三位神」(教訓:約瑟·斯密第41-42頁)。主也向先知約瑟·斯密啟示了神的兒女必須做哪些事情,才能變得像祂一樣(見教約132:19-20)。然而,我們對天上人物的本質和體制的了解會繼續受限,直到「時候將到,那時沒有一件事會被保留」(教約121:28)為止。

教義和聖約121:34-46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聖職的權利與天上的能力不可分離地結合在一起」

教義和聖約121:34-35。「看啊,被召喚的多,但蒙揀選的少」

從1837年底到1838年一整年,先知約瑟·斯密目睹好幾位曾經是教會成員及領袖的朋友叛離教會。先知在利伯地監獄時,得到啟發寫給教會成員的指示中,區分出「被召喚」的人和「蒙揀選」的人(教約121:34)。在這個情況下,「被召喚」可以專指獲得聖職權柄,但是一位聖職持有人要「蒙揀選」,就必須配稱運用「天上的能力」〔教約121:36〕,以幫助他人獲得聖職的祝福。不過,「被召喚」和「蒙揀選」也可以更廣泛適用於所有教會成員,而不只是聖職持有人。在教會於1830年成立之前,主教導說:「你們若有事奉神的心願,就被召喚做這事工」(教約4:3)。布司·麥康基長老這樣解釋「被召喚」的意思:

「被召喚就是成為神在地面上的教會和國度的成員;就是被算在聖徒之中;就是接受福音和永恆的聖約;就是在地上的錫安有一席之地。……

「在這個總體架構之下,會有人被召喚到受人信賴且須擔起責任的職位上,但這些只不過是為了主的差事,在某一段時間內的特別指派。召喚本身是為了福音偉業,並不只是保留給先知、使徒或以色列中的大能者;而是給國度中的每一個人」(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1973], 3:326)。

「揀選」一詞在經文中的用法,是指「被神揀選的人負有特別的責任」(經文指南,「揀選」,scriptures.lds.org)。教義和聖約第121篇使用「蒙揀選的」一詞時,也是指那些因為忠信履行召喚或被賦予特別責任,因而從神那裡得到聖職能力和其他祝福的人(見教約121:36,45-46)。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提出以下見解,說明「蒙揀選」的意思:

「在字典中揀選一詞是指某人因受喜愛而被選擇或是被挑選出來,也可以用來指神的選民(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nline, second ed. [1989], ‘Chosen’)。……

「我們是否被揀選關鍵不在於神要不要賜給我們,而在於你我的決定。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教義和聖約中以下的經文是如何談到揀選的:

「『看啊,被召喚的多,但蒙揀選的少。為什麼他們不蒙揀選呢?

「『因為他們的心那麼注重這個世界的事物,切望世人的榮譽』(教約121:34-35)。

「我相信這幾節經文已經講得相當明白了。神並沒有一張祂偏好者的名單,讓我們企盼有一天自己的名字會被加上去。祂也沒有限定只能有少數『蒙揀選的』對象。相反地,是我們的心意、我們的渴望和我們的服從,最終決定我們是否蒙神揀選」(參閱「主的慈悲憐憫」,2005年5月,利阿賀拿,第100-101頁)。

教義和聖約121:36。「聖職的權利」

先知約瑟·斯密指出,正確了解及運用「聖職的權利」(教約121:36),能決定一個人是否可以獲得應許給「蒙揀選」(教約121:34,40)之人的祝福。培道·潘會長解釋說:「聖職的權柄是經由按立而來;聖職的能力則是經由忠信服從地遵行聖約而來。這份能力也會因正義地行使和運用聖職而增強」(「聖職能力」,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9頁)。

女青年接受聖職祝福

聖職權柄必須「藉正義的原則」(教約121:36)運用。

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討論聖職持有人為什麼需要成為正義,才能運用聖職能力:

「我們全能的父神把聖職權柄交托給我們——塵世凡人,顧名思義,人是有缺點和不完美的。祂賜給我們權柄,為了祂兒女的救恩而奉祂的名採取行動。藉著這偉大的能力,我們有權柄去宣講福音,執行救恩的教儀,協助建立神在世上的國度,並且造福家人及同胞,為他們服務。……

「這聖職,或者說其附有的責任,是不能買的,也不能左右的。聖職能力的運用不會受職位、財富或權力的影響、關說或強迫。這是一種屬靈的能力,只受天上律法的規範。它源自於我們所有人的偉大的天父。它的能力只有藉著正義的原則才能控制和運用,自私是絕對做不到的〔見教約121:36〕。

「基督是世上所有真正聖職權柄與能力的來源〔見希伯來書5:4-10教約107:3〕。這是祂的事工,我們何其有幸能參與其中。『一個人除非謙卑並充滿愛心,具有信心、希望、仁愛,並能在交托給他照料的一切事上節制,否則不能協助此事工』〔教約12:8〕」(參閱「聖職的喜樂」,2012年11月,利阿賀拿,第59頁)。

每位忠信的教會成員都可以享有聖職能力的祝福。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安德森長老說:

「我們有時候過度地把聖職的能力與教會中的男性聯想在一起。聖職是神為了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兒童——的救恩和祝福而賜予的能力和權柄。

「一個人可以拉開窗簾,讓溫暖的陽光透進房間,但那個人並不擁有太陽、陽光或陽光所帶來的溫暖。聖職的祝福遠大於被要求主理此項恩賜的人。

「在今生和來生接受聖職的祝福、能力和應許,乃是世人的一大機會和責任。我們若配稱,聖職的教儀會使我們的塵世生命充實、豐富,讓我們為接受來生的偉大應許作好準備。主說:『在……各項教儀中,都顯示了神性的能力』〔教約84:20〕。

「神有許多特別的祝福要賜給每一個配稱受洗、接受聖靈並定期領受聖餐的人。聖殿除了有永生的應許外,還帶來更多的光與力量〔見教約138:37,51〕」(「聖職的能力」,2013年11月,利阿賀拿,第92頁)。

教義和聖約121:37-40。「任何程度的不正義」

教義和聖約121:37-40列出了不適當或不配稱地運用聖職的例子。任何濫用權柄而且不悔改的聖職持有人,就會失去主的靈,不能再獲得聖職的權柄和能力。

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說:

「我擔心有太多的弟兄儘管已被授予聖職權柄,但本身卻缺乏聖職能力,因為能力已經被罪阻斷,像是懶惰、不誠實、驕傲、敗德、或沉迷於俗世事物。

「我擔心有太多的聖職持有人很少或甚至根本不去培養能力來運用天上的力量。那些在思想、感覺、行為上不潔淨的人,或貶低自己的妻子或兒女的人,我擔心他們會因此阻斷了聖職能力。

「我擔心有太多的人,很令人遺憾地交出了自己的選擇權,臣服於他們的敵對者,他們的行為表現出:『我在意滿足自己的欲望,更甚於肩負救主的大能去造福別人。』

「弟兄們,我擔心我們當中有些人有朝一日會醒悟過來,領悟聖職能力的真正意義,而深感懊悔,後悔自己花太多時間在尋求控制他人或在工作上謀權,而沒有學會如何充分地運用神的能力〔見教約121:36〕」(參閱「聖職能力的代價」,2016年5月,利阿賀拿,第67-68頁)。

教義和聖約121:38。「用腳踢刺」是什麼意思?

「『刺』是指一種刺棒,是用來戳刺動物,趕牠們往前走的長矛或棍棒。頑固的動物有時候不會往前走,卻會報復地往後踢,名副其實地『用腳踢刺』。這樣的反應只會促使動物的主人用更痛的方法提醒牠,增加牠的不適」(New Testament Student Manual [Church Educational System manual, 2014], 295)。在教義和聖約121:38中,「用腳踢刺」這句話是指反對或抗拒主或祂指派的僕人所給予的指示。

教義和聖約121:41-45。正義運用聖職的方式

聖職持有人按照「正義的原則」(教約121:36)來適當地運用聖職權柄。他們必須致力培養教義和聖約121:41-45所列出的品格,才能正義地運用聖職。耶穌基督在其生平和傳道中,示範了這些品格。培道·潘會長教導:「聖職持有人若適當地行使聖職權柄,就會去做神在世上會做的事」(「聖職能力」,第7頁)。

羅素·納爾遜會長和年輕成人

若想要透過聖職能力影響他人,就要「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和不虛偽的愛」(教約121:41)才能做到。

多馬·孟蓀會長給聖職持有人以下的忠告:

「弟兄們,我們每個人都已受到付託,擁有有史以來授予人類的最寶貴恩賜。我們若尊重聖職,在生活中始終保持配稱,聖職的祝福就會透過我們流瀉出來。我喜愛教義和聖約第121篇第45節,這裡告訴我們必須做什麼來保持配稱:『你的心腸……要對所有的人和信心的家族充滿仁愛,要不停地以美德裝飾你的思想;然後你的自信必在神面前愈發堅強;聖職的教義必如來自上天之露,滴在你的靈魂上。』

「身為神的聖職的持有人,我們都參與了主耶穌基督的事工。我們已響應了祂的呼召;我們都在從事祂的事工。讓我們向祂學習、跟從祂的足跡、遵行祂的教導,這樣我們就會準備好去從事祂要召喚我們去做的任何服務」(「聖職——一項神聖的恩賜」,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90頁)。

教義和聖約121:45。「聖職的教義必如來自上天之露,滴在你的靈魂上」

七十員奎格·卡登長老以下的這段話,能幫助我們了解如何應用教義和聖約121:45所記載的真理:

「主在教導聖職持有人時,也告訴我們所有人:不正義會使天上的力量或影響力停止,而正義會增強這樣的力量及影響力。主指出,會『使靈魂……大幅增進』的特質是『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不虛偽的愛;……慈愛和純正的知識』〔教約121:41-42〕。主又加上這些教導:『你的心腸也要對所有的人和信心的家族充滿仁愛,要不停地以美德裝飾你的思想;然後你的自信必在神面前愈發堅強;聖職的教義必如來自上天之露,滴在你的靈魂上』〔教約121:45〕。

「主邀請我們要對『所有的人』充滿仁慈之後,又說對『信心的家族』也要充滿仁慈,這是有意義的。為什麼呢?『所有的人』豈不包括了『信心的家族』嗎?當這添加的字句被理解為是更具體地意指『我們自己的信心家族』時,請思考其中的含意。很遺憾地,有少數成員對外人比對自己的配偶、子女、手足及父母更為仁慈。他們可能在公開場合表現虛假的仁慈,私底下卻製造及擴大紛爭,貶損那些應是他們最親近的人。這些事情都是要不得的。

「接著主提到不停地以美德裝飾——也就是美化及守護——我們的思想。這樣的思想憎惡罪惡〔見阿爾瑪書13:12〕,讓我們與人互動時光明磊落,『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馬太福音5:37〕,也讓我們看到別人的優點和潛能,不會因為別人無法避免的缺失而感到沮喪。

「這節經文最後生動貼切地談到潛移默化的過程。若要更了解這些原則如何應用於提升個人的生活,請想想兩個裝了水的杯子,兩者的外觀相同,被放在溼度很高的房間裡。經過一段時間後,其中一個玻璃杯開始凝結水珠,那是因為這玻璃杯的溫度不同,而這項事先的準備起初並未引起注意,反觀另一個玻璃杯仍然很乾燥、沒受影響。在不假外力的情況下,溼氣能『流向』〔教約121:46〕一個玻璃杯,而另一個玻璃杯卻沒受影響。同樣地,那些使靈魂大幅增進的特質、以博愛對待他人(尤其是對自己家人),再加上『以美德裝飾』的思想都會調整我們的靈性溫度,使得聖職的教義能滴在我們的靈魂上。

「因此,藉由靈的影響,聖職會透過按立、教儀和提升個人的本性,來潛移默化、使人更接近神,使得神的兒女有機會變得更像祂並永遠與祂同住——這是比移山更榮耀的事工〔見摩西書1:39〕」(參閱「與祂更接近」,2006年11月,利阿賀拿,第95-96頁)。

教義和聖約121:46。「聖靈必成為你經常的伴侶,你的權杖必成為正義和真理的不變權杖」

致力培養並實行教義和聖約121:41-45所列出之基督般品格的聖職持有人,能透過聖職的祝福獲得能力。這種神聖的能力被描述為「正義和真理的不變權杖」(教約121:46)。權杖是像國王那樣的統治者手持的竿子或棒子,象徵著世上的權威。在教義和聖約121:46中,權杖比喻了萬王之王耶穌基督賜予的權柄和能力,要給那些「藉正義的原則」運用「聖職的權利」(教約121:36)的人。這些正義的聖職持有人也會有「聖靈……成為〔他們〕經常的伴侶」,而他們的「領域必成為永遠的領域,不用強迫就永永遠遠流向〔他們〕」(教約121:46)。因此,邪惡者藉由「不正義的統治」(教約121:39)展現其力量,與主和那些「為耶穌基督的福音英勇持守的人」(教約121:29)所擁有的能力截然不同,因為後者的「心腸……充滿仁愛」,並「不停地以美德裝飾〔他們的〕思想」(教約121:45)。這些人以愛與正義領導、影響他人,而不是用威脅或強迫(見教約121:37),因此,喜愛正義的人便會想要跟隨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