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教義和聖約第89~92篇」,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35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35章
教義和聖約第89~92篇
導言和大事紀
先知學校於1833年初開始聚會後,先知約瑟·斯密便在他們的聚會中,針對聖職持有人使用煙草一事求問主。1833年2月27日,主在答覆約瑟的求問時,賜予教義和聖約第89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項稱為智慧語的啟示中,警告我們不要使用有害的物質,鼓勵食用有益健康的食物,並應許服從會帶來祝福。
1833年3月8日,主賜予了教義和聖約第90篇所記載的啟示。這項啟示包含了給高級聖職會長團的指示,並且是「設立總會會長團的後續步驟」(教約第90篇前言)。
先知在進行舊約聖經的靈感翻譯時求問主,是否應該將旁經納入聖經的翻譯。1833年3月9日,主透過教義和聖約第91篇所記載的啟示答覆約瑟·斯密的問題,並告訴他不需要翻譯旁經。
1833年3月15日,先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92篇所記載的啟示,指示菲德克·威廉要成為合一事務所的活躍成員;該事務所成立的目的是監督教會的福利及商業事務。
教義和聖約第89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0年代,美國盛行使用煙草和酒精,甚至在後期聖徒當中也是如此。從18世紀後期開始,一直到19世紀初期,不同的宗教團體都開始戒酒運動,呼籲在使用酒精方面要革新及節制。1830年10月,紐約州的傳教士抵達俄亥俄州嘉德蘭宣講福音之前,當地已成立了戒酒協會(see Jed Woodworth, “The Word of Wisdom,”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184–86, or history.lds.org; see also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12)。
1833年1月23日成立的先知學校開始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紐奧·惠尼商店的樓上房間定期聚會。那個房間是約瑟和愛瑪·斯密生活空間的一部分。在這些聚會中使用煙草所造成的情況,促使先知約瑟·斯密去尋求啟示。
1868年,百翰·楊會長在一次講道中,描述先知學校的情況時,說:「弟兄們旅行數百英里來到那地方,在一個面積大概不到11x14〔英尺,或3x4公尺〕的小房間上課。他們吃過早餐後聚集到這房間,第一件事就是點起煙斗,一邊抽煙,一邊談論國度中各樣大事,把房間吐得到處都是;而當煙斗一離開他們的嘴,接著就是嚼一大把煙草。先知經常在走進教室準備上課時,發現自己身處繚繞的煙霧中,加上他的妻子也抱怨必須清理髒亂不堪的地板,使得先知思考此事,並就長老使用煙草的行為求問主,詢問的結果就是得到稱為智慧語的啟示」(“Remarks,” Deseret News, Feb. 26, 1868, 18)。
先知學校的一位學員西庇太·高林說,在先知向弟兄們讀出這篇啟示之後,他們「立刻就把煙草和煙斗都丟進火裡」(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5, note 73)。
教義和聖約第89篇
主啟示智慧語
教義和聖約89:1-2。「不是以誡命或強迫」
先知約瑟·斯密所接受到的給聖徒的許多啟示,都代表著主的誡命。但教義和聖約第89篇所記載的啟示卻說這並「不是以誡命或強迫,而是以啟示和智慧的言語」來到(教約89:2)。這篇啟示就是教會成員所知道的智慧語。雖然在獲得這啟示之後,教會成員並沒有受到要求要立刻遵行智慧語,但在教會的整個早期歷史中,教會領袖仍逐漸地邀請聖徒更確實地遵行智慧語。百翰·楊會長在1851年秋天的總會大會上,提請所有的聖徒正式地戒掉茶、咖啡、煙草和威士忌。1882年10月13日,主向約翰·泰來會長啟示,要將智慧語視為一條誡命。1919年,總會會長團在禧伯·郭會長的指示下,將遵守智慧語列為獲得聖殿推薦書的條件。智慧語在今日依然是一條很重要的誡命,遵守智慧語也是受洗、進入聖殿、傳教,和教會中其他需要考量配稱程度的服務的先決條件。
先知學校的學員在得知那稱為智慧語的啟示後,便將他們的煙草和煙斗丟進火裡。
主要求聖徒服從這項啟示所用的漸進方式,正是神對其兒女充滿慈悲與愛的一個例子。約瑟F.·斯密會長(1838-1918)解釋道:「在當時,……如果〔智慧語〕已經成為一條誡命,就會讓所有已經對使用這些有害物質上癮的人被定罪;所以主很慈悲地在把他們帶到律法之下前,先給他們克服的機會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3, 14)。
教義和聖約89:2。為了「在末世時代,對所有聖徒的屬世救恩」
在獲得教義和聖約第89篇所記載的啟示時,醫學還沒有發現禁絕煙酒有益身體健康。主在這篇啟示中宣告,智慧語的教導顯示了「神在末世時代,對所有聖徒的屬世救恩的體制和旨意」(教約89:2)。這項屬世救恩可能指的是一項增進身體健康和力量的應許。主已啟示,身體是神的恩賜,也是個人永恆未來的重要部分(見阿爾瑪書11:43;40:23;教約88:15)。
主先前曾教導聖徒:「對我來說,所有的事物都是屬靈的,我從未給你們屬世的律法;……因為我的誡命都是屬靈的」(教約29:34-35)。因此,遵行智慧語的屬世益處,最後都是屬靈的祝福。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說明了身體會在哪些方面影響靈體。他說:
「你的身體雖然不凡,但它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成為你靈體的居所。……
「你的靈體在出生的時候獲得身體,成為靈魂,住在世上,接受考驗和試煉。每項試煉的目的之一,是要看看你的身體能否受制於住在它裡面的靈體。……
「假如你屈服於任何會令人上癮的物質,從而違反智慧語,就是讓你的靈體屈服於肉體。那時就是在用肉體奴役靈體。這就違反了你塵世生存的目的。在這樣上癮的過程中,你一生的時日很可能因而縮短,因而減少了你悔改的時間,而你的靈體需要透過悔改來達到自制、降伏你的身體」(參閱「自制」,1986年1月,聖徒之聲,第24頁)。
教義和聖約89:3。「帶應許的原則」
從獲得智慧語的那時起,教會領袖就將這啟示解釋為禁止使用酒精、煙草、咖啡和茶。使用非法藥物和濫用處方藥物也在禁止之列。此外,聖徒要自行決定有哪些其他物質可能不符合智慧語。幸運的是,主說明這項指示是「給予一個帶應許的原則」(教約89:3),意思是該啟示中已包含足夠的真理,可以指引一個人的決定。十二使徒定額組培道·潘會長(1924-2015)描述了智慧語裡所含的明確原則如何可以用來指引我們的決定,說:
「智慧語是『一個帶應許的原則』(教約89:3)。在這個啟示中,原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詞。原則是一項持久的真理、律法、規則,可用來指引你作決定。原則通常不說明細節。有了恆久的真理和原則作為你的碇錨,你就能自己找出一條路。
「教會成員們寫信來詢問某些事情是否違反智慧語。大家都知道茶、咖啡、酒和煙草違反智慧語,但進一步的細節並未說明。我們教導的只是原則和應許的祝福。人們所飲用、咀嚼、吸入或注射的東西中,有許多都可能會讓人養成習慣或上癮,同時也會傷害到身體和靈體,卻沒有在啟示中提及。
「智慧語並沒有將有害的東西一一列出;例如砒霜當然有害,卻不會讓人養成習慣!主說,凡事都要別人規定才會做的人,是『懶惰而不聰明的僕人』(教約58:26)。
「某些民族文化中特有的飲料被視為無害,是因為在啟示中沒有特別提到,但這些飲料卻吸引成員——特別是男性成員——離家赴宴作樂,這當然違反了該原則。漫不經心、輕率隨便的人絕無法獲得啟示中的應許。
「但服從忠告會確保你的生命安全」(參閱「智慧語:原則和應許」,1996年7月,聖徒之聲,第19-20頁)。
教義和聖約89:4。「鑒於……邪惡和設計」
主警告聖徒說,「陰謀者心中〔存在著〕邪惡和設計」(教約89:4)。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解釋說:
「〔教約第89篇〕這個啟示另外還給了這世代一項重要的警告。『鑒於末世時代,存在和將存在於陰謀者心中的邪惡和設計,我藉著啟示給你們這智慧的言語,警告你們,並預先警告你們。』(教約89:4。)
「主已預見今日之情況,知道很多人會因金錢的緣故,設下陰謀去引誘他人服用對身體有毒的物品。宣傳啤酒、酒、酒精、咖啡、煙草、及其他有害的物質的廣告,都是主已預見的例子。但現世最有害的罪惡陰謀,就是誘使年輕人吸毒。
「我摯愛的年輕弟兄姊妹們,我警告你們,撒但及他的使者會盡力引誘你們去使用有害的物質,因為他們知道,假若你們一旦使用,你們的靈性力量便會受到抑制,而你們便會在他們的邪惡力量之中。要遠離那些會導致你們破壞神的誡命的人或地方。遵守神的誡命,你們就會有智慧知道及分辨邪惡的事物」(參閱「一個附有應許的原則」,1983年7月,聖徒之聲,第84頁)。
教義和聖約89:5-7。「酒或烈性飲料」
雖然在19世紀初的美國,人們通常會飲用含酒精的飲料,但有些宗教團體和社區組織卻主張不要使用(see Woodworth, “The Word of Wisdom,”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184–86, or history.lds.org)。教會成立後不久,主指示先知約瑟·斯密在聖餐時只使用自己釀製的酒,並警告他不可向敵人買酒(見教約27:3-4)。1833年啟示的智慧語指出,使用「酒或烈性飲料」是「不好的」(教約89:5)。但聖餐中仍可繼續使用自己釀造的酒。
當聖徒第一次知道智慧語時,有些教會成員立刻就停止喝酒,但其他成員則認為偶爾使用或適度使用是可以接受的。有些人認為,基於醫療需求而喝酒是適當的(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5–17)。在獲得這項啟示的時候,醫藥極為稀有,酒精是貴重的傷口清潔劑和消毒劑。一段時間後,教會領袖和成員都知道智慧語禁止飲用任何酒精(see Woodworth, “The Word of Wisdom,”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186, or history.lds.org)。
教義和聖約89:9。「熱飲料」指的是什麼?
據說,先知約瑟·斯密和海侖·斯密曾明確指出,咖啡和茶就是智慧語所稱的「熱飲料」,而百翰·楊會長後來也證實了此一說法(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4)。
教義和聖約89:18-21。「並且我,主,給他們一個應許」
主應許將明確的祝福賜給那遵從智慧語的教導,並「遵行誡命」的人(教約89:18)。找到「智慧和知識的大寶藏,甚至隱藏的寶藏」的這項應許(教約89:19)可能指的是更有能力獲得個人的啟示。十二使徒定額組約瑟·胡適令長老(1917-2008)教導:「我們服從智慧語時,個人啟示之窗就會開啟,使我們的靈魂充滿神聖的光與真理。如果我們保持身體不受汙染,聖靈必『臨到〔我們〕並住在〔我們〕心中』〔教約8:2〕,教導我們『不朽榮耀的和平事物』〔摩西書6:61〕」(參閱「光與真理之窗」,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81頁)。
屬世和屬靈的祝福都已應許會賜給那遵守智慧語並遵行主一切誡命的人(教約89:18-21)。
培道·潘會長教導:
「我也得知智慧語的基本原則是與啟示有關。……
「假如一個處於〔有害物質〕影響下的人難以聆聽清楚的言詞,他們又如何能感應那能觸到他們最細膩情感的靈性提示?
「智慧語是一條有價值的健康律法,對你們來說,它在靈性上的價值可能比肉體上更甚」(「祈禱與答覆」,1980年3月,聖徒之聲,第27頁)。
身體更加健康可能也是因為遵守智慧語而來的祝福。但有些教會成員服從了智慧語,依然健康欠佳。我們若能想到,與智慧語有關的一些應許會在今生結束後,在復活時完全應驗,可能會有幫助。例如,服從的人蒙得應許,將「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教約89:20)。先知以賽亞曾用類似的語詞描述神的力量永不匱乏,又預言說:「那等候耶和華的」會變得像神一樣,得到同樣無窮的力量(見以賽亞書40:28-31;亦見羅馬書8:11;阿爾瑪書11:42-45)。
教義和聖約第90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0年4月,先知約瑟·斯密和奧立佛·考德里被支持為教會的「第一位長老」和「第二位長老」(教約20:2-3)。在那時候,主還沒有實施我們今天在教會所熟知的組織架構。1831年11月,一項啟示指示聖徒說:「高級聖職中必須有一位被指定來主領這聖職,他要被稱為教會高級聖職的會長」(教約107:65;關於本啟示之日期,見教約第107篇前言)。1832年1月,在俄亥俄州安荷斯特舉行的一次大會中,約瑟·斯密被按立為高級聖職的會長,實現了該項神聖指示(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491–92)。然後在1832年3月8日這天,約瑟·斯密召喚耶西·高斯和西德尼·雷格登在高級聖職會長團中擔任他的諮理。但耶西·高斯並未保持忠信,因此主在1833年1月5日召喚菲德克·威廉取代耶西·高斯在會長團中的職位(見此用本,教義和聖約第81篇的額外歷史背景)。1833年3月8日,主說明西德尼·雷格登和菲德克·威廉是「和〔總會會長〕相等,持有這最後國度的權鑰」(教約90:6)。他們隨即在1833年3月18日被按立為高級聖職會長團中的諮理。先知約瑟·斯密這樣描述那天的事件,說:
「我按手在西德尼弟兄和菲德克弟兄頭上,按立他們為我的諮理,和我一起持有這最後國度的權鑰,協助高級聖職會長團的事工;之後我便勸告弟兄們要忠信、勤勉地遵守神的誡命,並為聖徒的益處給予許多指示,又應許說,心地純潔的人必得見天上的異象;然後,在經過短暫的私下祈禱後,那應許應驗了;因為神的靈開啟了在場許多人的理解之眼,讓他們看到了許多事物。……
「在〔領受聖餐〕後,許多弟兄在天上的異象中看到救主、無數群天使,以及其他許多事物,並且每個人都記錄了自己所見到的事」(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281, josephsmithpapers.org)。
1835年,高級聖職會長團改稱為總會會長團(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26)。
教義和聖約第90篇
主指示總會會長團成員有關其職責與權柄
教義和聖約90:1-4。先知約瑟·斯密持有國度的權鑰
在1829年4月獲得的一項啟示中,先知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得里得知,主已授予祂古代的使徒彼得、雅各、約翰聖職權柄,在那個時代擔任祂教會的塵世領袖,並授予他們「這事工的……權鑰……,直到我來的時候」(教約7:7)。數百年後,彼得、雅各、約翰以天上使者的身份,將此一聖職權鑰授予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得里(見約瑟·斯密——歷史1:72;教約27:12-13;128:20)。這些權鑰是「會長團的權利」(教約107:8),管理聖職的指導能力(見教約42:69;65:2;90:2-3)。
在教義和聖約第90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提醒先知約瑟·斯密,他持有國度的權鑰,並且將一直持有這權鑰,直到來生(見教約90:2-3)。主也說明,在這總會會長團所持有的權鑰之下,才會賜予「神諭」,即神的啟示(教約90:4)。
先知約瑟·斯密持有「國度的權鑰」(見教約90:2-3)。
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說明了聖職權鑰如何從約瑟·斯密一直持續到本福音活著的現任先知。他說:「約瑟所持有的這個權柄,也就是神所賜予,用以主領這教會的權鑰和能力,已經由約瑟授予了以百翰·楊為首的十二使徒。此後,本教會的每一位總會會長都是從這個十二使徒議會,來到那最崇高、最神聖的職位。每一位總會會長都蒙福擁有高天的啟示之靈和能力。這條線從約瑟·斯密到〔現任先知〕,從未間斷。我今天在你們面前鄭重地為此事作見證」(參閱「約瑟·斯密三世與國度的權鑰」,1981年10月, 聖徒之聲,第31頁)。
教義和聖約90:4-5。先知為整個教會接受「神諭」
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解釋神諭一詞的一個涵意,說:「神透過祂的先知所賜的啟示就是神諭(聖言)。(使徒行傳7:38;羅馬書3:2;希伯來書5:12。)總會會長團被任命『為整個教會接受神諭』(教約124:126。)」(Mormon Doctrine, 2nd ed. [1966], 547)。
神諭一詞也可以指蒙神授權,接受神的啟示的人(見彼得前書4:11)。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1920-2007)談到活著的先知的責任與資格,說:
「歷代以來,神給祂兒女的信息,通常都透過先知來啟示。阿摩司告訴我們:『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阿摩司書3:7。)先知都是說預言的人,歷代以來他們收聽『天上的電台』,負責將主的話傳達給其他人。無論任何時代,先知的首要條件都不是財富、頭銜、地位、身量、學問或學位。先知必備的兩個條件是:他必須透過公開的預言蒙神召喚,由持有合法屬靈權柄的人按立;並且他必須接受和宣布從神而來的啟示。(見教約42:11。)除了蒙神啟示的人以外,沒有人知道神的道。(見摩爾門經雅各書4:8。)。……
「本教會需要其元首,也就是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不斷啟示。對這一點,喬治·肯農會長說得很中肯。他說:『我們有聖經、摩爾門經,也有教義和聖約;但如果沒有活著的先知,以及從主而來的源源不斷啟示,這些經書並無法帶領任何人進入高榮國度』〔Gospel Truth: Discourses and Writings of George Q. Cannon, comp. Jerreld L. Newquist [1987], 252〕」(參閱「不斷的啟示」,1996年8月,聖徒之聲,第4-6頁)。
教會成員受到警告,要避免因為不接受神諭而被定罪;神諭指的是主的僕人以及他們所提供的忠告和啟示。輕忽神諭的聖徒將會「絆腳跌倒」(教約90:5;亦見教約124:45-46)。
教義和聖約90:6-9。「被認為和你相等,持有……權鑰」
1833年3月18日,西德尼·雷格登和菲德克·威廉接受按立,成為先知約瑟·斯密在高級聖職會長團中的諮理之後,就成立了一個稱為總會會長團的定額組(見教約107:22;124:125-126)。這些諮理和會長共同持有國度的權鑰。然而,「被認為和〔會長〕相等」,意指西德尼·雷格登和菲德克·威廉在總會會長指示下所做的事,應被視為總會會長親自做成的一樣(see Joseph Fielding McConkie and Craig J. Ostler, Revelations of the Restoration [2000], 659)。這些諮理不可不顧總會會長的指示、未經其同意而擅自行動。本教會的總會會長去世時,總會會長團定額組便自動解散。總會會長團中的兩位諮理如果在蒙召擔任諮理之前,原屬於十二使徒定額組,就回歸到他們在該定額組中的年資順位。
十二使徒定額組約翰·維特蘇長老(1872-1952)解釋說,教義和聖約第90篇所記載的啟示「保留了本教會總會會長的領導權。關於諮理是否和總會會長持有同樣權力的問題,很快在人們當中引起爭論。諮理要是沒有總會會長的直接委任,能做些什麼呢?這些問題在1836年1月16日的會議中獲得了解答。當時先知說:『十二使徒,除了總會會長團外,並不隸屬於任何其他組織。……若我不在,就沒有總會會長團來管理十二使徒』〔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2:374〕。換句話說,如果總會會長被取走,諮理就不再有權柄。這些諮理並未持有總會會長的權力,無法在沒有總會會長的指示和同意下處理教會事務」(Joseph Smith: Seeker after Truth, Prophet of God [1951], 303)。再者,只有本教會的總會會長才能為整個教會接受啟示(見教約28:2;43:2-5)。
戈登·興格萊會長解釋了兩位諮理應該如何在主教團或會長團中運作。他說:
「在某些情況下,諮理可以代理會長。代理人的權力必須由會長授予,而諮理絕不可濫用這權力。當會長因生病、工作或其他無法掌控的因素而無法執行職務時,事工仍需進行。在這些情況下,為了推動事工,會長應該給諮理行事的權柄及完全的信任,因為已經在主教團或會長團共同服務時給予訓練。……
「……在甘會長生病期間,譚納會長因健康惡化而去世。羅慕義會長蒙召擔任甘會長的第一諮理,我則擔任第二諮理。然後羅慕義會長病了,留下我承擔那巨大無比的重責大任。我頻頻向十二使徒弟兄們請教,對於他們的體諒和明智的判斷不勝感激。對於已經確定政策的事務,我們都照做了。但若沒有事先和甘會長坐下商量,獲得他全盤同意和准許,就不能宣布或實施任何新的政策,也不能變更任何重要的慣例。……
「彭蓀會長今年已91高齡,不再像以往那樣精力充沛。身為他的諮理的孟蓀弟兄和我,仍如往常般工作,繼續推展教會事工,同時也謹慎行事,避免越過總會會長,也不會在他不知情或沒有徵得他完全核准的情況下,擅自變更長久以來建立的任何政策」(參閱「謀士多,人便安居」,1991年1月,聖徒之聲,第45-46頁)。
主應許說,在末世時代,「每個人將……以他自己的方言和他自己的語言聽到圓滿的福音」(見教約90:11)。
教義和聖約90:24:「所有的事物將共同效力,叫你們得益處」
主應許總會會長團的成員說,只要他們保持正義,並記住所立的聖約,「所有的事物將共同效力,叫〔他們〕得益處」(教約90:24)。所有的教會成員都可以在主的這項應許中找到希望,知道只要遵循教義和聖約90:24中的模式,所有的事物就將共同效力,叫他們得益處(亦見摩爾門書9:27)。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忠告說:「我們要『勤奮尋求,一直祈禱,要相信〔,這樣〕,如果〔我們〕正直地行走,記得〔我們〕……所立的聖約,所有的事物將共同效力,叫〔我們〕得益處』〔教約90:24〕。末世不是令人恐懼顫抖的時刻,而是相信並記住聖約的時刻」(「天使的施助」,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30頁)。
教義和聖約90:25-27。「你們的家庭應該是小家庭,……這關係到那些不屬於你們家的人」
1833年時,由於許多聖徒在屬世上十分匱乏,包括先知約瑟·斯密的父親在內的一些教會領袖都敞開家門來協助他們。這樣的情況可能阻礙了教會領袖在完成主的事工方面所作的努力。「你們的家庭應該是小家庭」的這項忠告(教約90:25)並不是指聖徒可能要選擇自己家裡要有多少孩子,而是在警告老約瑟·斯密和教會其他領袖,在將自己的屬世資源給予自己家庭外的人時,要運用智慧和判斷力,並且接納到自己家裡的人,不要超過自己能夠適當照顧的範圍。
教義和聖約90:28-31。「我的使女維娜·賈克」
愛瑪·斯密和維娜·賈克是教義和聖約中唯一提到名字的兩位女性(見教約第25篇;90:28)。維娜·賈克是早期許多後期聖徒忠信的榜樣。她誕生於1787年6月10日,在麻薩諸塞州的波士頓遇見傳教士之後,便於1831年前往俄亥俄州嘉德蘭。她在那裡停留了六個星期並受了洗。維娜一回到波士頓,就積極參與傳道事工,協助自己家裡數名成員加入教會,協助傳教士在當地建立教會的一個小型分會。然後她便「整頓好各項事務,回到嘉德蘭,和教會永遠結合在一起」(“Home Affairs,” Woman’s Exponent, July 1, 1878, 21; see also “In Memoriam,” Women’s Exponent, Mar. 1, 1884, 152; Brent M. Rogers, “Vienna Jaques: Woman of Faith,” Ensign, June 2016, 42)。
1833年,在教會急需用錢的時候,維娜捐了一大筆錢,讓教會在嘉德蘭及密蘇里州購買土地,包括聖殿用地。1833年3月8日,先知約瑟·斯密獲得啟示,指示她要「上〔密蘇里州〕錫安地去,……接受一份繼承產業」(教約90:30)。她前往密蘇里州,但抵達後不久便和當地聖徒一起遭到迫害。1834年6月,錫安營成員感染霍亂時,她曾協助照料病患。禧伯·甘寫道:「我從他們和維娜·賈克姊妹那裡獲得極仁慈的對待;他們施助了我和我的弟兄們——願主酬答他們的仁慈」(“Extracts from H. C. Kimball’s Journal,” Times and Seasons, Mar. 15, 1845, 839–40; see also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289, 291; Rogers, “Vienna Jaques,” 42–43)。
賈克姊妹和密蘇里州其他聖徒一起被逐出家園,到伊利諾州納府去。最後在1847年,當她60歲時,駕著自己的篷車橫越平原,西遷到猶他州。她在鹽湖城定居下來,並用餘生努力工作來養活自己,且勤奮地研讀經文。維娜於1884年2月7日去世,享年96歲。有人寫了一篇文章紀念她,說:「她忠於自己的聖約,且將復興的福音視為無價之寶」(“In Memoriam,” Woman’s Exponent, Mar. 1, 1884, 152; see also Rogers, “Vienna Jaques,” 44–45)。
教義和聖約第91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舊約的旁經是一部沒有包含在希伯來文版聖經,卻收錄在希臘文版舊約聖經(稱為七十士譯本)裡的古文彙集。這些古文後來成了基督教派聖經的一部份,直到馬丁·路德將之分出、自成一部,稱為「旁經」。隨著時間過去,許多聖經版本都移除了這一部分,但也有些版本將它保留下來。先知約瑟·斯密用來翻譯的詹姆士王欽定本聖經,在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之間,有一個標明為「旁經」的部分。先知在完成新約聖經,繼續進行舊約各書篇的翻譯時,很想知道是否應該翻譯旁經,因而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91篇所記載的啟示(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2–33)。
教義和聖約第91篇
主指示約瑟·斯密不要翻譯旁經
教義和聖約第91篇。「讀旁經……,受靈啟發……,就能從其中獲益」
1829年10月8日,先知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在紐約州拋邁拉,向E. B.·格蘭丁購買了一本詹姆士王欽定本聖經(see “Bible Used for Bible Revision,” josephsmithpapers.org)。那是一大本講道版的聖經,包含舊約、新約和旁經,出版於1828年,發行人是位於紐約州庫柏斯敦的H. E.芬尼公司(如需這本聖經的圖像,見“Bible Used for Bible Revision,” josephsmithpapers.org)。先知用這本書來進行聖經的靈感翻譯。
正如教義和聖約91:1-3所記載的,為了回答先知求問的是否要翻譯旁經的問題,主說旁經雖包含真哩,卻也有些錯誤,並指示約瑟不要翻譯旁經。主進一步說明,想要從研讀這些古文而獲益的人,應尋求主的靈來幫助他們辨識真理(見教約91:4-6)。布司·麥康基長老教導:「學生若想從研讀旁經的寫作獲得真正的益處,就必須先擁有福音知識的廣泛背景,全面了解本教會的各部標準經典,還要擁有聖靈的引導」(Mormon Doctrine, 42)。
教義和聖約第92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3年1月5日,菲德克·威廉被召喚來取代耶西·高斯,在高級聖職會長團中擔任諮理。1833年3月15日,主指示威廉弟兄也要成要合一事務所的成員。這意思是,他要加入合一事務所先前蒙召喚的九位成員當中,一起管理教會的文獻及商業事宜。
教義和聖約第92篇
菲德克·威廉蒙召喚加入合一事務所
教義和聖約第92篇。合一事務所
菲德克·威廉蒙召喚擔任總會會長團的新成員後,主指示他要加入那一群負責教會財務和屬世事宜的人當中(見教約78:1-8;82:11-12,15-24)。這群人稱為合一事務所,或合一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