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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教義和聖約第94~97篇


「第37章:教義和聖約第94~97篇」,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37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37章

教義和聖約第94~97篇

導言和大事紀

如同教義和聖約第94篇所記載的,主指示聖徒要「照〔祂〕給〔他們〕的樣式」來規劃嘉德蘭城(教約94:2)。主也命令嘉德蘭的聖徒要為總會會長團建一所房子,以及一棟印刷所。

在1832年12月27-28日所賜給的啟示中,主命令聖徒要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建造一座聖殿(見教約88:119)。五個多月以後,教會領袖和成員仍尚未開始興建聖殿。1833年6月1日,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95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啟示中嚴厲斥責嘉德蘭的聖徒耽誤了建造聖殿的事。祂也應許會在聖殿中將能力賦予聖徒,並針對建造聖殿一事給予指示。

1833年6月4日,幾位大祭司聚在一起,討論要如何使用和管理最近購得的彼得·法蘭奇農場。由於他們無法達成共識,於是就求問主,主在回覆時,賜給先知約瑟·斯密教義和聖約第96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項啟示中,賦予紐奧·惠尼主教一項責任,要他監管涵蓋了嘉德蘭聖殿預定地在內的法蘭奇農場,並且指派約翰·詹森擔任合一事務所的成員。

1833年夏天,為了服從主在教義和聖約第88篇所給予的指示,密蘇里州的教會領袖成立了一所學校,類似於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的先知學校。7月初,這些教會領袖寫信給先知約瑟·斯密,針對這所學校請求進一步的指示。1833年8月6日,總會會長團給予答覆,其中包含了教義和聖約第94篇第97~98篇所記載的啟示。在教義和聖約第97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命令密蘇里州的聖徒「趕快」在密蘇里州建造聖殿(教約97:11),並談到他們這樣做會獲得哪些祝福。主也警告聖徒,如果他們不遵守祂的誡命,就會經歷「劇烈的苦難」(教約97:26)。

1832年12月27-28日主命令俄亥俄州嘉德蘭的聖徒建造一座聖殿。

1833年4月10日教會向彼得·法蘭奇購入嘉德蘭一塊103英畝的土地。

1833年6月1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5篇的啟示。

1833年6月4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6篇的啟示。

1833年7月20日密蘇里州獨立城的一群暴徒破壞印刷所,並在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身上塗上焦油、撒上羽毛。

1833年7月23日聖徒迫於壓力,同意暴徒的要求,要在年底之前開始離開密蘇里州傑克森郡。

1833年8月2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7篇第94篇的啟示。

1833年8月6日總會會長團寫了一封信給密蘇里州的教會領袖,信中包含教義和聖約第94篇第97~98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94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3年初期,教會代理人開始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購買一些土地,包括彼得·法蘭奇農場。這片產業,加上菲德克·威廉和紐奧·惠尼所持有的大片土地,「成了新城市規劃的重心所在」(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208)。1833年5月4日,一場大祭司的大會指派海侖·斯密、雅列·卡特和雷諾·柯洪到建築委員會中服務。這些人要負責監督嘉德蘭教會建築的興建,並為之進行募款 (見教約94:13-15see also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82)。一個月後,聖徒開始在新購得的土地上建造嘉德蘭聖殿。在教義和聖約第94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揭示了祂對於在嘉德蘭聖殿附近建造更多建築的旨意。

在早期出版的教義和聖約中,教義和聖約第94篇所記載的啟示日期被誤植為1833年5月6日。該啟示的正確日期1833年8月2日,被收錄在2013年版的經文中,但該版經文各篇出現的順序並未變更。

地圖7:俄亥俄州嘉德蘭,1830-1838年

教義和聖約第94篇

主指示教會建築的建造事宜,並重申必須建造一所聖殿

教義和聖約94:1-2。主揭示的嘉德蘭城是什麼樣式?

1831年夏天,主指定密蘇里州獨立城為錫安的「中心地」,要聖徒聚集到那裡,興建一座聖城獻給主,並一起生活在正義中(見教約57:1-3)。1833年6月25日,先知約瑟·斯密和他的兩位諮理寫信給密蘇里州的教會領袖,並寄去聖殿的建築圖樣,以及要在獨立城興建的錫安城平面圖。先知的諮理菲德克·威廉寫道:「該城的設計圖,以及聖殿的大小、外形及尺寸,都是主賜給我們的」(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203–4)。

主在1833年8月賜予的一項啟示中,指定俄亥俄州嘉德蘭市為「錫安支聯會」(教約94:1)。主指示聖徒要照著祂給予先知約瑟·斯密的「樣式」規劃嘉德蘭城(教約94:2)。這個樣式可能指的是密蘇里州錫安城的設計圖。菲德克·威廉仿照錫安城的圖樣,為嘉德蘭城畫了一張設計圖。這張嘉德蘭設計圖反映出了主的這項指示:該城的規劃要以聖殿為起點,並且城市其餘部分都要圍繞其四周建造(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208–11)。聖殿應成為他們社區的重心,這點顯現在聖殿居於中心位置,以及其興建的優先順位。

教義和聖約94:3-12。主針對為祂國度的事工興建房舍一事給予指示

主命令俄亥俄州嘉德蘭的聖徒要興建兩棟房子或建築物:一棟「為了會長團做事工」(教約94:3),另一棟「為了印刷我經文的譯文」,以及主命令的其他事工(教約94:10)。這句「我經文的譯文」指的是先知約瑟·斯密的聖經靈感譯本,那是他在1833年7月剛完成的。這兩棟房子都要兩層樓高,尺寸要和嘉德蘭聖殿類似(教約95:15)。這兩棟建築物和聖殿的建造指示,顯示出聖殿、總會會長團的事工,以及印刷經文等,都非常重要。

俄亥俄州嘉德蘭地區,這裡要興建兩棟建築物

主指示聖徒要在嘉德蘭聖殿南邊土地上興建兩棟建築,但從未建造起來(見教約94:3,10)。

這兩棟原來要供總會會長團及印刷使用的建築,從未在嘉德蘭建造起來。1833年秋天,聖徒被暴力驅離密蘇里州傑克森郡後,嘉德蘭的聖徒便將其資源改為援助密蘇里州教會成員之用。再者,為了完成嘉德蘭聖殿,已耗盡數年間一切可用的資源。聖徒最後在嘉德蘭聖殿西邊興建了一棟較小的兩層樓建築,作為印刷辦公室,以及先知學校的聚會地點(see Letterbook 1, pages 57–58, josephsmithpapers.org)。

教義和聖約第9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在1832年12月下旬和1833年1月上旬所賜予的教義和聖約第88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指示俄亥俄州嘉德蘭的聖徒要成立一所「先知學校」(見教約88:70-74,117-141),並建造一所「神之家」,作為崇拜和學習的處所(見教約88:119,137)。先知約瑟·斯密在一封寫給密蘇里州威廉·斐普的信函中,強調了迫切需要在嘉德蘭興建神之家,並成立一所學校來教導教會的長老們。「這是主給我們的話。」先知寫道:「是的,願主幫助我們,我們必服從,而主也以我們的服從為條件,應許我們偉大的事,甚至從天上來訪,讓我們有此榮幸親自見到祂」(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04–5;亦見教約110:1-4)。

儘管有這項應許的榮耀祝福,但是在接受到這篇啟示之後的那幾個月,聖徒們在履行主的誡命方面卻做得極少。1833年4月,教會領袖購買了土地準備興建主的家宅。1833年5月4日,在一場大會中指定海侖·斯密、雅列·卡特和雷諾·柯洪組成委員會,為興建該建築物進行募款。但在將近一個月後,當先知約瑟·斯密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5篇所記載的啟示時,該委員會和教會其他成員都還沒有開始興建主的家宅。聖徒起初似乎並不了解,他們要興建的是一座聖殿。根據記載,他們原本似乎以為主命令他們建造的「房子」,是一間校舍(see Lisa Olsen Tait and Brent Rogers, “A House for Our God,”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166, or history.lds.org)。教義和聖約第95篇所記載的啟示擴大了聖徒們的眼界,讓他們準備好更加了解神之家的本質。

教義和聖約第95篇

主責備聖徒拖延聖殿的興建工程

教義和聖約95:1-3。「我所愛的我也責備」

到了1833年6月1日,俄亥俄州嘉德蘭的聖徒還沒有按照先知約瑟·斯密在1832年12月下旬和1833年1月上旬所獲得啟示中的指示,適當地興建,或開始興建房舍(見教約88:119,137)。主責備並懲戒聖徒疏於服從祂「那重大的誡命,……有關建造我的殿的誡命」,又說他們的疏忽是一項「很嚴重的罪」(教約95:3)。主提醒他們,祂之所以責備他們,是因為祂愛他們。這篇啟示所說的責備,意思是「以懲罰來糾正」,並使之「淨化」(Merriam-Webster’s Collegiate Dictionary, 11th ed. [2004], “chasten”)。主的責備並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改正祂的人民,幫助祂們悔改,「使他們的罪得以赦免」(教約95:1)。其他經文章節也證實,主責備祂的人民有其慈愛的用意,包括幫助他們「記起祂」(希拉曼書12:3),幫助他們「學會服從」(教約105:6),也是為了淬鍊他們成為「精金」(約伯記23:10)。因此,耶穌基督的門徒應謹記約伯記裡的這些話:「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約伯記5:17

談到神的責備,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教導說:「我們若要符合天父的期望去變得完全,要『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以弗所書4:13),就有必要接受糾正。……神的管教雖然往往讓人難以忍受,但我們確實應該感到高興,因為神認為我們值得祂花時間和工夫來糾正」(「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98頁)。

主解釋說,祂在責備聖徒的時候,也「為他們預備〔了〕道路,〔來〕救他們」(教約95:1)。換句話說,主不僅指出聖徒如何犯了罪,且提供指示來幫助他們履行祂的誡命去建造聖殿(見教約95:11-17)。

教義和聖約95:4-9。主在祂的家宅中幫助祂的僕人作好準備去做祂的事工,並賜予他們能力

主說,完成祂的家宅是必要的,好「準備我的使徒最後一次修剪我的葡萄園」(教約95:4)。這篇啟示中的使徒一詞,是廣義地稱蒙主召喚、奉派出去宣講福音的人。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組織到了1835年2月才成立。這句「修剪我的葡萄園」可能指的是摩爾門經裡所說的橄欖樹的比喻(見摩爾門經雅各書5:61-77)。最後一次修剪主的葡萄園代表主的僕人最後一次努力宣講福音並聚集以色列,來為耶穌基督的第二次來臨作準備。

嘉德蘭與第一座聖殿,但·貝爾繪

嘉德蘭與第一座聖殿,但·貝爾繪。嘉德蘭聖殿興建在購自彼得·法蘭奇的產業上。

主的家宅會提供場地給祂的僕人學習「國度的教義」,接受「更完全的教導」(教約88:77-78),並透過恩道門賦予「高天的能力」(教約95:8)。賦予的意思是給予某樣東西。在聖殿裡接受恩道門,就是被賦予屬靈的知識和能力。教義和聖約第95篇這篇啟示所提到的恩道門,和後來聖殿中執行的恩道門教儀並不相同。本福音期首次完整的聖殿恩道門是先知約瑟·斯密在1842年5月於伊利諾州納府執行的。教會成員在俄亥俄州嘉德蘭所接受的恩道門,包括主傾注祂的靈並賦予他們屬靈的能力、他們接受到啟示或其他恩賜、獲得聖職權鑰,以及舉行神聖儀式,包括洗濯、膏抹,以及為聖職領袖洗腳等(見此用本,教義和聖約88:70-76的注釋)。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教導說:「嘉德蘭聖殿是必要的,這樣〔主的僕人〕才能接受到主為他們預備的恩道門。自從教會成立以來,長老們已經在外面宣講福音、呼籲悔改,使得許多傑出的人聽到真理、接納真理,但直到這聖殿完工,復興了必要的權鑰和能力,長老們才能帶著主希望他們擁有的能力和權柄出去,更完整地宣講福音、執行其教儀」(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1953], 1:406)。

在今天的聖殿,主繼續賦予祂的僕人能力,幫助他們準備好去完成祂神聖的救恩事工。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描述在主的殿蒙得能力的這項祝福,說:

「男人和女人去聖殿時,都會獲得相同的能力,就是聖職的能力。……

「天父慷慨賜予祂的能力。 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可以在生活中獲得這項能力來幫助他們。凡是已經與主訂立神聖聖約,並遵守這些聖約的人,都有資格獲得個人啟示,得到天使施助的祝福,並且能與神溝通,接受圓滿的福音,最後,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享有我們的父所擁有的一切」(參閱「男人、女人和聖職能力」,2014年9月,利阿賀拿,第36頁)。

教義和聖約95:4。主的「奇妙的事」是什麼?

以賽亞預言說,在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前,主會「做成他的工,就是非常的工;成就他的事,就是奇異(奇妙)的事」(以賽亞書28:21)。以賽亞提到的,並在教義和聖約第95篇記載的啟示中重申的「奇異的事」,指的是福音的復興,以及神為了在末世時代完成祂的事工所將要進行的一切(見教約 95:4101:95)。主在這個事工中應許要「將〔祂的〕靈澆灌一切有肉身的」(教約95:4;亦見約珥書2:28-32)。那些不相信會有天上人物來訪、啟示、異象、靈的恩賜和其他屬靈之事的人,可能會認為復興的福音很「奇異」。在這篇有關聖殿的啟示中,主應許要傾注祂的靈一事可能指的是應許要賜予的靈性能力,並且祂教導,這將出自祂神聖的家宅。

教義和聖約95:5-6。「蒙召喚」卻沒「被揀選」是什麼意思?

有關蒙召喚卻沒被揀選之意的更多資料,見此用本中,教義和聖約121:34-36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95:7。「你們要召開莊嚴集會」

有關此一莊嚴集會的說明,見此用本中,教義和聖88:70-76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95:11-12。「如果你們遵守我的誡命,你們就有能力建造」

主應許嘉德蘭的聖徒說,只要他們遵守祂的誡命,就會「有能力建造」祂的家宅(教約95:11)。「對那時的聖徒來說,建造聖殿可能是一項極大的挑戰。1833年夏天,只有150名教會成員住在該地。就傳統來說,他們沒有人有資格監督這樣巨大的一個建築工程——他們當中毫無建築師或工程師,甚至也沒有一個有經驗的製圖員來畫出平面圖」(Tait and Rogers, “A House for Our God,”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169, or history.lds.org)。

1833年6月4日,先知約瑟·斯密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5篇所記載的啟示三天之後,教會領袖們舉行了一場大會,討論聖殿的興建工程。有些成員建議他們興建一座花費不多的簡單建築。先知約瑟·斯密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回憶說:「他們召開了一個議會,約瑟請弟兄們逐一站起來發表意見,等他們都說完後,他再說出自己的看法。……有些人認為,最好是建造一間木板〔屋〕。其他人說,木板〔屋〕花費太高了……,大多數人最後決定要蓋一間圓木屋,並開始計畫要怎麼興建。約瑟站起來提醒他們說,他們不是在為自己或任何人蓋房子,而是在為神建造家宅。他說:『弟兄們,我們要用木頭為我們的神蓋房子嗎?不,弟兄們,我有比這更好的計畫。我對主的家宅有一項計畫,那是祂所賜的。各位將從這裡看出我們的計畫與神的理念之間有何差異。』」然後先知提出了「嘉德蘭主的殿的完整計畫」,使得那些弟兄們「大為高興」。聚會結束之後,他們走到建築預定地,開始工作——拆去籬笆、清除地面、為牆面挖掘溝渠(“Lucy Mack Smith, History, 1844–1845,” book 14, pages 1–2, josephsmithpapers.org)。

俄亥俄州嘉德蘭,採石場

為嘉德蘭聖殿興建工程而採集石頭的採石場

接下來三年,教會成員作了極大的犧牲來興建聖殿。在那段時期,主啟發了一些有能力資助聖殿興建的人。阿提姆斯·米立特等新歸信者,也奉獻他們的木工和石工技能來興建聖殿。那些聖徒雖然貧困、受苦、遭遇對立,卻真的獲賜能力來興建主的殿(see Tait and Rogers, “A House for Our God,”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170–71, or history.lds.org)。

教義和聖約95:13-17。「按照我將指示你們之中三個人的樣式」

主在教義和聖約第95篇所記載的啟示中,指明了祂的家宅——嘉德蘭聖殿——的尺寸,以及特定房間的功能。祂解釋說,聖徒不可「按照世俗的樣式」興建這家宅,卻要「按照〔祂〕將指示〔祂〕三個〔僕人 〕的樣式建造」(教約95:13-14)。先知約瑟·斯密的諮理菲德克·威廉回想主的應許實現的情形,說:「約瑟〔·斯密〕得到主的話語,要他帶著兩位諮理——〔菲德克·〕威廉和〔西德尼·〕雷格登——到主面前,祂要向他們顯示即將建造的這棟家宅的設計圖或模型。我們跪下呼求主,那建築便出現在視線內,而我是第一個發現的。然後我們就一起觀看。我們詳細看完其外觀後,該建築似乎就來到我們的上方」(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271頁)。當聖殿接近完工階段,威廉會長說它每一個微小的細節看起來都像他在異象中看到的那座建築,他也無法分辨他在異象中見到的聖殿和建造起來的這座聖殿之間有何差別(see Tait and Rogers, “A House for Our God,”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167, or history.lds.org)。

建造嘉德蘭聖殿,瓦特·雷恩繪

建造嘉德蘭聖殿,瓦特·雷恩繪。嘉德蘭聖殿的興建工程始於1833年6月。

教義和聖約第96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3年4月,教會的代理人約瑟·寇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購買了103英畝原屬於彼得·法蘭奇的土地。嘉德蘭聖殿最後就興建在這片產業上。1833年6月4日,一群大祭司舉行議會,討論新購的產業的使用和管理事宜。由於無法達成一致同意,教會領袖向求問這件事。主在答覆時,賜給了先知約瑟·斯密教義和聖約第96篇所記載的啟示(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08–9)。

地圖8:美國密蘇里州、伊利諾州,及愛阿華地區

教義和聖約第96篇

主教受指派監管教會的所有產業

教義和聖約96:1-5。「將我的話傳給人類兒女」

主回覆教會領袖的詢問,指派紐奧·惠尼主教管理俄亥俄州嘉德蘭新購得的產業。他是教會在俄亥俄州的主教,擔任主的俗世事務管家(見教約72:8-13)。教義和聖約第96篇所記載的啟示,指定要將該產業的一部分用來興建主的家宅,並指示教會領袖要將該土地的其餘部分,分給尋求繼承產業的人。「透過主教將財產獻納〔給教會的〕教會成員……有資格獲得一份『繼承產業』以供居住」(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11, note 276)。

為了「將〔祂的〕話傳給人類兒女 」(教約96:4),該產業的一部分要用來使主的「體制」獲益。這指的是合一體制,或合一事務所。「合一事務所的一個部門,文獻出版社,要負責出版啟示〔見教約70篇)〕。專用來出版神的話的『那……部分』〔教約96:4〕可能指的是指定作為印刷廠的那塊土地,或是指可以用來支持這印刷事務而出售土地的收入(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11, note 277)。

主強調說,「最必要的是」,必須印刷並發送祂的話語,以「感化人類兒女的心」(教約96:5)。人心受到感化,就會變得柔軟,能接受神的旨意和誡命。摩爾門經先知阿爾瑪教導,神的話「有一種強烈的趨勢要引導人行公正的事」,並且「對人心的影響,比刀劍或……任何事都還要有力」(阿爾瑪書31:5)。經文包含許多例子,談到神的話有能力促成人心的巨大改變,引導他們服從神的誡命(見使徒行傳2:23-38,41-47摩賽亞書5:1-2希拉曼書15:7-8)。

教義和聖約96:6-9。「約翰·詹森,他的捐獻我已接受」

約翰和愛麗莎(艾爾莎)·詹森在他們的兒子列曼於1831年2月歸信後不久,就開始研讀摩爾門經。他們從俄亥俄州海蘭的家旅行了30英里到嘉德蘭,親自去見先知約瑟·斯密。在他們造訪先知期間,愛麗絲原本殘廢的手奇蹟般地痊癒了。約翰和愛麗絲確信約瑟·斯密確實是神的先知後,便接受洗禮,成為教會成員。詹森夫婦歸信後,便慷慨支持先知和福音的偉業。他們敞開海蘭的家門迎接先知和他的家人,讓他們從1831年9月住到1832年9月。(See Curtis Ashton, “Kirtland through the Eyes of the John and Elsa Johnson Family,” history.lds.org.)在這段時期,詹森的家成了教會總部,先知約瑟·斯密也在那裡進行聖經的靈感翻譯、獲得一些啟示,並舉行教會大會。

教義和聖約第96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說祂已接納約翰·詹森的「捐獻」(教約96:6)。這可能是指詹森弟兄在財務上支持先知約瑟·斯密,並提供教會資金來協助購買彼得·法蘭奇的產業(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549)。主也在祂的啟示中指示約翰·詹森要成為合一事務所的成員,並「協助將〔神的〕話傳給人類兒女」(教約96:8)。後來,約翰和愛麗絲售出他們在俄亥俄州海蘭的一大片富庶農場,並將大部分所得獻納給教會(see Ashton, “Kirtland through the Eyes of the John and Elsa Johnson Family,” history.lds.org)。約翰成為事務所一員後,負責協助管理教會資產。大部分的法蘭奇農場最後都以字據轉移給他(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09)。主後來在1834年4月23日所給的啟示中,指示約翰要「出售那些……土地」,即法蘭奇農場中,「被劃出用以建造」嘉德蘭的那些部分(教約104:34-36)。

教義和聖約第97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為了遵從主的忠告,密蘇里州的教會成員在1833年夏天開辦了一間長老學校(見教約88:77-80,117-141)。到了1833年7月上旬,他們想要獲得更多有關這學校的指示,因此寫了兩封信給先知約瑟·斯密,請他求問「主……關於錫安學校的事」(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99)7。1833年8月6日,先知和他的兩位諮理寫了一封信作為答覆,其中包含了教義和聖約第94篇第97~98篇所記載的三篇啟示。他們將第97篇所記載的啟示稱為「我們從主那裡獲得的,有關錫安學校的信息」(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99)。先知獲得這篇啟示之前的幾週,暴徒的暴力手段才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爆發。1833年7月23日,密蘇里州的教會領袖迫於壓力,簽下離開傑克森郡的協議書。約瑟·斯密在口述這篇啟示的時候,還不知道這些事件。

教義和聖約第97篇

主強調祂的旨意是要密蘇里州的聖徒建造一座聖殿

教義和聖約97:1-2。「他們之中有很多人確實很謙卑,並且正勤奮地尋求」

主說,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許多聖徒「確實很謙卑,並且正勤奮地尋求學習智慧和尋找真理」(教約97:1)。十二使徒定額組李察·司考德長老(1928-2015)教導了謙卑和勤奮獲取屬靈知識的重要,說:

謙卑對獲得屬靈知識來講是很重要的。謙卑也就是易於受教。謙卑能讓你接受聖靈的教導,受教於主所啟示的來源,例如經文。個人成長和理解的種子能在謙卑的沃土裡萌芽成長,並結出屬靈知識的果實,使你們在今世和來生都蒙受指引。……

「既然需要個人的許多努力才能獲得和使用有價值的知識,那麼就不能無止盡地嘗試生命中各個吸引人的層面。因此,各位應該仔細選擇幾項重要的領域,集中精力去學習和分享重要的真理。我知道要獲得極有價值的知識,就需要加倍努力,當我們渴望獲得屬靈知識時,這點更是特別真確。賓塞·甘會長這樣說:

「『屬世和屬靈知識的寶藏都是隱藏的,但只有那些不去適當尋求、不努力搜尋的人才會覺得它是隱藏著的。……屬靈的知識並不是只要祈求就能得到,甚至祈禱也還不夠,這需要終生持續不懈和獻身。……所有知識的寶藏中,最重要的是對神的知識』(The Teachings of Spencer W. Kimball, pp. 389–90)」(參閱「獲得屬靈的知識」,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98-99頁)。

教義和聖約97:3-5。「錫安的學校」

1833年夏天,「長老學校」開始在錫安上課,由帕雷·普瑞特擔任教師。這學校的主要目的是在準備住在當地的弟兄能在即將來臨的冬天去擔任傳教士。普瑞特長老針對這學校和他蒙召喚主領該校一事,寫下這樣的描述說:「長老學校……成立了,我蒙召喚主領該校。班上約有六十人,每星期聚會一次聽取教導。會議都在露天舉行,在郊外的幽靜地方的一些大樹底下,我們在那兒禱告,傳道和預言,並使聖靈的恩賜不斷影響我們。神傾注許多偉大祝福、顯現並教導許多偉大和神奇的事物。主賜我大智慧,使我能夠教導和陶冶這些長老,並且安慰鼓勵他們,以準備從事在我們面前的偉大事工。我也蒙得許多啟發和力量」(Autobiography of Parley Parker Pratt, ed. Parley P. Pratt Jr.[1938], 93–94)。

教義和聖約97:6-9。那些「願意藉犧牲……來遵守聖約的,……就是我所接納的」

雖然在錫安長老學校的許多成員都很謙卑又忠信,但有些人卻變得驕傲又不服從。主將密蘇里州的聖徒比為樹木。那些「不結好果子」的成員,指的是沒有履行正義事工的人,將被「砍下來,丟在火裡」(教約97:7;亦見馬太福音3:10阿爾瑪書5:52)。換句話說,如果他們不悔改、不過正義的生活,就會遭受神的懲罰。反之,那些誠實,且懷著破碎之心、痛悔之靈,又「願意藉犧牲……來遵守聖約」的人,都會被主接納(教約97:8)。

十二使徒定額組昆丁·柯克長老說明我們必須按照聖約來作出犧牲。他說:

「興格萊會長曾教導,『沒有犧牲就不算真正地崇拜神』〔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7), 565〕。犧牲是福音中最大的考驗,那意味著要獻出時間、才能、精力和世俗財物來推動神的事工。在教義和聖約第97篇,第8節有這樣的結論,說:『凡……願意藉犧牲——是的,我,主,將命令的任何犧牲——來遵守聖約的,他們就是我所接納的。』

「對於救主的信息有所回應的聖徒將不會被迷惑人心的破壞行為導向歧途,卻會準備好作出合宜的犧牲。對那些想成為聖徒的人而言,犧牲的重要性正體現在救主的贖罪犧牲上,那正是福音的精髓〔見阿爾瑪書34:8-16〕。……

「……我們是否正依照所立的聖約作出犧牲,以服事神並成為聖潔?」(參閱「你是聖徒嗎?」,2003年11月,利阿賀拿,第96頁)。

教義和聖約97:10-12。「要……在錫安地為我建造一座殿」

主在1831年7月的一項啟示中,要聖徒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指定地點興建一座聖殿(見教約57:2-3)。幾天後,先知約瑟·斯密奉獻該地作為興建聖殿之用。但兩年過去,聖徒還沒有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來開始興建。1833年6月,主在一項賜予先知和他兩位諮理的啟示中,提出了興建聖殿的「樣式」(見教約95:14-17)。約瑟·斯密,菲德克·威廉和西德尼·雷格登在1833年6月25日寄給密蘇里州教會領袖的一封信中,附上了聖殿的設計圖,以及錫安城的圖樣(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47)。

主在1833年8月賜予的啟示中,命令聖徒要依照祂之前給予的「樣式」,興建聖殿(教約97:10)。祂指示說,要「用〔我〕人民的什一奉獻,趕快」將那家宅,即聖殿,「建造起來」(教約97:11)。這篇啟示中所稱的什一奉獻,指的是任何自行作出的奉獻或捐獻(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201, note 241)。要依照主所賜的樣式,在錫安興建聖殿,需要在時間、勞力和財務資源上作出極大犧牲。但聖徒為了建造聖殿所作的犧牲,將是「為了錫安的救恩」(教約97:12;亦見教約97:18-28)。

教義和聖約97:13-14。聖殿是個感恩和接受指示的地方

主說,密蘇里州的聖殿要成為「所有聖徒感恩的地方,作為所有被召喚擔任事工的人,接受……指示的地方」(教約97:13)它要成為長老學校的聚會處所,讓他們可以在與神國有關的原則和教義上接受指示。這樣的指示能幫助那些已經蒙召喚的人準備好去做主的事工。今天的聖殿依然是後期聖徒表達感恩、進行崇拜、接受指示的地方。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教導: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每個懷著誠摯態度和信心到聖殿的男女,在離開主的殿時都成了更好的人。我們的生活都需要經常改進。……

「這座神聖的偉大建築成為神美妙和神聖訓喻的學校。這裡有慈愛的天父為衪所有世代的兒女所擬定的計畫,這裡有前生、今生到來生這段永恆旅程的藍圖。願意聆聽的人都可以清楚明白地蒙受偉大基本真理的教導。……

「聖殿也是個人獲得靈感和啟示的場所。許多人在承受壓力、面臨困難決定、困惑問題有待解決的時候,懷著禁食和祈禱之靈到聖殿尋求神聖指引。許多人見證,或許他們並未聽到啟示的聲音,但會在當時或之後,知道該怎麼做,這成了他們祈禱的回答」(總會會長的教訓:戈登·興格萊〔2016〕,第316頁)。

教義和聖約97:15-17。「所有進去且心地純潔的人,必得見神」

主不會住在不聖潔的殿中(見教約97:17阿爾瑪書7:21)。只要聖徒努力保持聖殿的神聖,不容許任何不潔的事物進入,那裡就必有主的榮耀和能力,也必能見到主的面。因此,我們必須符合嚴格的配稱標準,才能進入聖殿、參與聖殿教儀。曾經擔任總會慈助會會長團的絲薇雅·歐瑞姊妹教導了我們要如何配稱進入聖殿。她說:

「聖殿是主的殿。祂指示在哪些條件下可以使用聖殿,該執行哪些教儀,該具備哪些標準才能進入聖殿、參與聖殿崇拜。……

「主已指定主教以及支聯會會長負責判斷教會成員的配稱程度,看他們能否獲得推薦書、進入祂的神聖家宅。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在簽發聖殿推薦書之前會先與我們面談,我們對他們務必完全誠實。我們帶到祭壇上的禮物,就是一份純潔的心與痛悔的靈。個人的配稱是享有聖殿祝福的必備條件」(參閱「神聖聖殿,神聖聖約」,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113頁)。

烏克蘭基輔聖殿

主應許說,心地純潔的人將在聖殿見到祂的面(見教約97:15-16)。

主應許說,「所有進去〔聖殿〕且心地純潔的人,必得見神」(教約97:16;亦見馬太福音5:8)。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海長老(1906-2004)教導,在聖殿見到神的這項應許,不僅是我們用肉眼見到祂。他說:

「有人確實見過救主,但是當人思考見到一詞時,就會知道它有許多其他的意思,像是知道祂、辨別祂、認出祂及祂的事工,看清楚祂的重要,或是去了解祂。

「這種來自天上的啟迪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得到的」(「聖殿及聖殿事工」,1991年1月,聖徒之聲,第54頁)。

教義和聖約97:18-28。「錫安若遵行我命令她的一切,就能避免」

主應許的祝福總是以服從祂的誡命為條件(見教約130:21)。主應許聖徒,只要他們服從祂的誡命,在密蘇里州獨立城興建一座聖殿,錫安就必昌盛,成為「非常榮耀、非常偉大」,並且不會動搖(見教約97:18-19)。祂會成為他們的「救恩」和「高塔」(教約97:20)。在古代,一個社區的高塔是用來查看有無逼近的危險,並用來防衛攻擊之用。對錫安的聖徒來說,主的能力就是他們的防衛。再者,先知應許說,只要他們「遵行〔祂〕命令……的一切」(教約97:25),就能避免那將傾住在「罪人」身上的懲罰(教約97:22)。但如果聖徒不照著祂命令的去做,就會經歷到「劇烈的苦難」(教約97:26)。

1833年11月,暴徒凶暴地將聖徒逐出密蘇里州傑克森郡,而教會成員最後也在1838和1839年被逐出整個密蘇里州。主在1841年1月賜予的一項啟示中,因著慈悲,說明祂已經不再要求聖徒服從祂先前的誡命,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興建祂的殿了(見教約124:49-54)。

關於密蘇里州聖徒所受迫害的更多資料,見此用本中,教義和聖約第98篇;第101篇;和第121篇的額外歷史背景。

教義和聖約97:21。「錫安——心地純潔者

教義和聖約所記載的各項啟示,通常說錫安是一個地理位置。例如,主指定密蘇里州獨立城為「錫安城的所在地」(見教約57:2-3),祂也談到俄亥俄州嘉德蘭的「錫安支聯會」(教約94:1)。但主也說,錫安也是一群「心地純潔」的人(教約97:21)。心地純潔,是沒有受到邪惡和罪的汙染。心地純潔的人已透過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和服從福音的原則和教儀而獲得罪的赦免。賓塞·甘會長(1895-1985)教導,心地純潔對於在今天建立錫安有多重要。他說:

「要『完成關於錫安的一切事務』〔教約105:37〕所需的時間完全在於我們,以及我們如何生活,因為建立錫安『要從每個人的內心開始。』([Brigham Young, in] Journal of Discourses, 9:283.)……

「……錫安僅能建立在心地純潔的人當中,不是那深受貪婪慾望所苦的人,而是純潔無私的人。不是外表純潔的人,而是心地純潔的人。錫安將建立在世界上,卻不屬於世,它不會因肉體上的安全感而變得愚鈍,也不會因物質主義而癱瘓。錫安並非低俗的事,卻是一種較高的體制,它能提升心智、聖化心靈」(參閱「清心」,1978年10月,聖徒之聲,第115-1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