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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教義和聖約第103篇;第105篇


「第41章:教義和聖約第103篇;第105篇」,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41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41章

教義和聖約第103篇第105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4年2月24日,帕雷·普瑞特和列曼·魏特會見先知約瑟·斯密及嘉德蘭的高級諮議會,說明密蘇里州的聖徒遇到的困境,並尋求忠告和協助。同一天,先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啟示中應許聖徒,只要他們不「污染他們的繼承產業」,就必將「回復到錫安地」(教約103:13-14),並指示教會領袖收集資源、招募人員,以協助密蘇里州的聖徒。

為了服從主的命令,先知約瑟·斯密和200位出頭的志願者組成以色列營(後來稱為錫安營),前去協助密蘇里州傑克森郡被迫離開家園的聖徒。1834年6月22日,約瑟·斯密在密蘇里州釣魚河北方四英里處紮營時,口述了教義和聖約第105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啟示中說明,聖徒必須「為錫安的救贖,等待一段短時期」(教約105:9)。主也指示,為了使錫安在未來得到救贖,即由聖徒再度取回,有何先決條件。

1833年11-12月聖徒被迫離開密蘇里傑克森郡。

1834年2月24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03篇的啟示。

1834年3-5月教會領袖招募人員、籌措資金,為行軍前往密蘇里州作準備。

1834年5月錫安營的成員開始從俄亥俄州行軍到密蘇里州。

1834年6月15日先知約瑟·斯密得知,但以理·鄧克州長不會提供民兵部隊來協助聖徒回到他們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家園。

1834年6月22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05篇的啟示。

1834年6月下旬錫安營的成員和教會其他成員感染霍亂。

1834年7月初解散錫安營的成員。

教義和聖約第103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住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聖徒在1833年年底被驅離家園時,許多人在密蘇里河對岸的密蘇里州克雷郡避難。先知約瑟·斯密從這些聖徒寄給他的信件中得知他們的情況。1834年1月初,帕雷·普瑞特和列曼·魏特自願從密蘇里州前往俄亥俄州嘉德蘭,好親自和約瑟·斯密晤談,讓他知道聖徒在密蘇里州的詳細情況。

1834年2月24日,先知約瑟·斯密、剛成立的嘉德蘭高級諮議會以及其他數人便集會聽取帕雷·普瑞特和列曼·魏特的報告。這群人也商討了聖徒要如何回到傑克森郡的家園。先知說,他決意要前往密蘇里州協助救贖錫安,而當時在場與會的人當中,也有大約三、四十人承諾要去。(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453–54.

當天某個時候,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這篇啟示有一部分被認為是繼續應驗了六個月前的預言。主在那個預言中指出,先知將領導「我家中……的力量,……到我葡萄園的土地去,收復我的葡萄園」(見教約101:55-56)。為了服從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教會領袖旅行數週,造訪聖徒的許多會眾單位,籌措資金和物資,並招募志願者援助原稱為以色列營,後來稱為錫安營的遠征軍。(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 –March 1834, 453–54, 457–59.

地圖9:錫安營路線,1834年

教義和聖約103:1-20

主應許錫安將獲得救贖

教義和聖約103:1-3。「如何行動來完成你們的職責,……關於你們……的弟兄」

1833年7月下旬,密蘇里州的教會領袖被迫簽署一份協議書,聲明半數的聖徒會在1834年1月1日前離開傑克森郡,其餘的人則會在1834年4月1日前撤走(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87)。不過,先知約瑟·斯密建議聖徒不要賣掉他們在傑克森郡的土地,卻要向政府當局尋求保護和賠償(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32–33)。教會成員在1833年的最後幾週遭受嚴厲迫害,讓他們不得不拋棄家園,前往密蘇里州克雷郡和其他地方避難。數百名教會成員成為難民,在1833年至1834年間的冬天那幾個月,住在密蘇里河北岸臨時搭建的避難所中,生活極為艱困(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46–47, note 142)。1834年2月,主賜給俄亥俄州嘉德蘭的教會領袖「一個啟示和誡命,好使〔他們〕知道如何行動來完成〔他們〕的職責,是關於〔他們〕在錫安地被分散的弟兄的救恩和救贖」(教約103:1)。

密蘇里州克雷郡,圍欄和田野

1833年年底,許多被迫離開密蘇里州傑克森郡家園的聖徒,在密蘇里州克雷郡此地附近避難。

同樣的,今天的教會領袖也勸誡聖徒要伸出援手,協助世界各地及自己社區中的難民。七十員派翠克·凱榮長老將今日的難民遭遇的困境比作早期後期聖徒的處境:

「身為教會成員,同為一個團體,我們回溯不久前的歷史,就能想起當年我們也是難民的日子,曾經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暴力地趕出我們的家園和農田。……

「主已指示我們:錫安的支聯會應該是『一種保障』和躲避暴風雨的『避難所』〔教約115:6;亦見以賽亞書4:5-6〕,我們已經找到了庇護,讓我們走出自己安全舒適之地來與他們分享我們豐富的資源、對更美好未來的希望、對神及同胞的信心,以及超越文化和意識形態差異的,了解我們都是天父的兒女這榮耀的真理」(參閱「躲避暴風雨的避難所」,2016年5月,利阿賀拿,第111,113頁)。

曾擔任總會慈助會會長的琳達·柏頓姊妹也提到難民的困境,並針對如何幫助有需要的人,提出建議:

「全世界有超過6千萬的難民,包括那些被迫流離失所的人民,其中一半是兒童。『這些人經歷了千辛萬苦,並且正在……新的國家和文化中重新開始。雖然〔有些〕組織幫助他們找到住的地方,也提供他們基本的必需品,但是他們需要的是朋友和幫手,幫助他們適應新的家,他們需要人幫助他們學習該國的語言,了解該國的體制,並且被當地人接納』〔‘40 Ways to Help Refugees in Your Community,’ Sept. 9, 2015, mormonchannel.org〕。……

「總會會長團在一封於2015年10月27日寄給教會的信函中,表達他們非常擔心和憐憫那些因為國家內戰和其他困境,而不得不逃離故鄉,尋求援助的數百萬人民。總會會長團邀請每個人、家庭和教會單位視情況參與當地的難民援助計畫,進行基督般的服務,並且捐助資金給人道援助基金。……

「當我們想到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的『緊急需求』時,可以問問自己:『萬一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發生在身上呢?』因此,願我們會尋求靈感,根據提示採取行動,一起伸出援手,在我們有能力且接受靈啟發時,去幫助有需要的人」(參閱「我作客旅」,2016年5月,利阿賀拿,第13-15頁)。

教義和聖約103:4-10。「他們必開始勝過我的敵人」

主解釋說,被迫離開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聖徒之所以受苦,是「因為他們沒有完全聽從〔祂〕給他們的教訓和誡命」(教約103:4;亦見教約101:2,6-9)。主已經在較早之前提出,「他們當中有衝突、紛爭、嫉妒、爭鬥,又有淫蕩和貪婪的慾望」(教約101:6)。身為耶穌基督的信徒,聖徒被命令要「作世上的光,作世人的拯救者」(教約103:9)。因為有些聖徒沒有遵從主的命令,所以他們被「嚴厲而痛苦的管教」(教約103:4)。不過,祂應許,如果他們願意悔改,立刻「聽從〔祂〕……的勸告」(教約103:5),就會得到上天的幫助和保護。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教導當時在大不列顛傳教的教會領袖以下的信息:

「我們一同從事的是非比尋常的工作。我們要對抗的是既狡猾又詭計多端的敵人,我們必須提高警覺,集中力量,彼此之間存有最好的感覺;這樣,藉著全能之神的幫助,我們必定一次次地勝利,一次次地征服;我們作惡的念頭將被克制,偏見將被拋開;心中沒有憎恨的餘地;惡行也將消聲匿跡,我們必在神的眼中得到嘉許,也必被稱為神的兒子。

「讓我們明瞭我們不是為自己而活,是為神而活;這樣一來,最偉大的祝福將在塵世和永恆中臨到我們身上」(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276頁)。

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強調,我們若要有能力戰勝那些反對主及其事工的人,就要服從主的誡命和標準:「〔世界的〕各種標準也許會搖擺不定,我們成員若同樣隨波逐流,是無法自圓其說的。我們有明確、經得起考驗並且實際可用的標準。我們若確實遵守這些標準,就會有所進步;我們若忽視這些標準,就會阻礙自己的進步並使主的事工難以推動。這些標準是主制定的,其中有些在社會上也許顯得跟不上時代,但這並不減損其效力,也不會降低其實用價值。世人的詭辯,不論多麼靈巧、多麼動聽,仍無法減損神啟示的智慧」(參閱「亦步亦趨向前邁進」,2005年1月,利阿賀拿,第4-5頁)。

教義和聖約103:11-20。「錫安的救贖」

1831年6月,主對聖徒宣告,密蘇里的土地將被獻納作為「他們的繼承產業的土地」(見教約52:2-5,42)。賜給先知約瑟·斯密的啟示指出,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獨立城會是錫安城(即新耶路撒冷)的中心地。聖徒會從各國聚集到該地,會有一座聖殿建在那裡,而聖徒也會在他們繼承的這片土地上和平安居(見教約45:66-6957:384:2-4)。但是,到了1833年年底,住在傑克森郡的教會成員卻已被迫離開家園和土地,而且「被分散」(見教約103:11)。

先知在傑克森郡的聖徒被驅逐後獲得數則啟示,指出錫安最後將被救贖,也就是說,聖徒被聖化後,現代的應許地將被收復、取回(見教約101:16-20103:11-15105:1-10)。在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將錫安的救贖比作以色列兒女被引領到他們繼承的土地上。祂說:「所以,我要為我的人民興起一人,他要像摩西領導以色列兒女那樣領導他們」(教約103:16;亦見出埃及記3:7-10)。祂告訴聖徒,他們是「以色列的兒女,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需要「靠能力……從束縛中被帶領出來」(教約103:17)。祂向他們保證,不僅祂的天使會像對古代以色列人那樣,走在他們的前面,祂也會「親自」出現(見教約103:19-20)。主沒有親自向摩西領導的以色列兒女顯現,因為他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見出埃及記33:2-3)。

主在更早的一則啟示中說明,像現代摩西的不只是先知約瑟·斯密,每位總會會長也都「像摩西一樣」(教約107:91;亦見教約28:2)。

教義和聖約103:21-40

主指示聖徒回到錫安並命令先知約瑟·斯密組織錫安營

教義和聖約103:21-28。主命令先知約瑟·斯密前往錫安

1833年12月,主揭示了一則有關救贖錫安地的比喻。在那則比喻中,「某位貴族」要他的僕人在「那極為精選的土地上」(教約101:44)種植12棵橄欖樹。他命令僕人「在樹的四周派守望人,並且建一座塔,使人能在塔上俯視四周的土地」,保護土地不受敵人侵擾(教約101:45)。然而,僕人沒有完成那座塔,「夜裡敵人來了,毀掉了……他們的工作,也毀掉了橄欖樹」(見教約101:46-51)。於是,那位貴族,也就是葡萄園的主人,對其中一位僕人說:「去集合我其餘的僕人,……出動我家中所有的力量,他們是我的戰士……;你們立刻到我葡萄園的土地去,收復我的葡萄園」(教約101:55-56)。

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指明先知約瑟·斯密就是比喻中將「救贖」、收復葡萄園的那位僕人(見教約103:21)。主指示先知領導一群由「我家中的力量」(教約103:22)組成的隊伍前去密蘇里州,解救從自己的土地上被驅散的聖徒。因為這個任務有可能很危險,所以主說,這個隊伍的成員在必要時需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來達成祂的命令(見教約103:27-28)。

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1920–2007)解釋說,耶穌基督的所有門徒,不論是否被要求犧牲性命,都需要犧牲:

「救主真正的門徒應該隨時準備好犧牲生命,已有些人有特別的機會這麼做了。……

「然而,對我們大部分的人來說,我們被要求的不是為教會而,而是為教會而。對很多人來說,每天都過著基督般的生活,可能比捨去生命還要困難」(「門徒身份」,2006年11月,利阿賀拿,第21-22頁)。

教義和聖約103:29-40。「我家中為數五百人的力量」

1834年2月24日,帕雷·普瑞特和列曼·魏特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舉行的一場會議中,報告了密蘇里州教會成員遭受的苦難。先知約瑟·斯密和其他在場的約三、四十人聽了之後,承諾要前往錫安地去幫助受迫害的聖徒(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458)。在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召喚先知約瑟·斯密和其他七位弟兄去招募志願者,朝密蘇里州遠征。他們至少要徵募一百人,但最好能徵募「我家中為數五百人的力量」(教約103:30;亦見教約103:34)。

先知約瑟·斯密在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後幾天內,就和教會其他七位領袖離開俄亥俄州嘉德蘭地區。他們在幾週內拜訪了其他聖徒會眾、募集捐款,並招募願意協助流離失所的密蘇里州聖徒的志願者。他們計畫在1834年5月1日出發,所以便加緊腳步工作(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458–59; see also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6], xix)。

教義和聖約第10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4年2月,先知約瑟·斯密宣告他有意領導一群人遠征至密蘇里州,協助教會成員取回傑克森郡的家園和土地。在教義和聖約第103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指示先知和其他七個人前往教會的偏遠分會,招募願意協助救贖錫安的志願者(見教約103:22-40)。雖然主要求他們試著為這趟旅程招募500人,但他們最多只能招募到200位出頭的人,並大約有12名婦女及10名兒童隨行(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xx)。

因為聖徒在密蘇里州遭遇的敵意日益加劇,那裡的教會領袖便數次向州長但以理·鄧克請願,請求他提供保護,並請州政府派遣軍隊護送聖徒返回他們的土地和家園。1833年12月,威廉·斐普寄信給俄亥俄州的教會領袖,說明「州長願意讓我們回去,但是憲法並未賦予他權力在我們回去後保護我們,所以我們不願意回去」(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84)。

先知約瑟·斯密組織的遠征軍成員為前往密蘇里州作好準備,以支援州民兵隊協助流離失所的聖徒返回家園。遠征軍接下來會留在傑克森郡,提供防衛。1834年5月初,先知約瑟·斯密和約100人從俄亥俄州東北部出發。這支隊伍被稱為以色列營,後來則被稱為錫安營(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xx)。他們行經俄亥俄州、印第安那州和伊利諾州,旅行了大約900英里後抵達密蘇里州。還有其他的人也加入了錫安營,包括海侖·斯密和列曼·魏特在密西根領地招募到的人,以及在他們西行途中加入的人(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xx)。

錫安營行經密蘇里州北部時,有關摩爾門軍隊正在接近的消息開始散播開來,使得傑克森郡及鄰近各郡的局勢日益緊張。先知約瑟·斯密派遣帕雷·普瑞特和奧申·海德前往密蘇里州議會所在地的傑佛遜市,請求但以理·鄧克州長提供他承諾的軍隊支援,幫助聖徒取回傑克森郡的土地。但是,鄧克州長不太願意涉入此事。那就表示,聖徒無法獲得重拾家園的必要保護。(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62.

密蘇里州克雷郡,釣魚河營地

1834年6月19日,錫安營在密蘇里州克雷郡,釣魚河兩條支流間的這個地區駐紮。當天晚上一場強烈的暴風雨保護聖徒免於遭到暴徒攻擊。

錫安營的成員得到消息,知道鄧克州長不願提供協助之後,便繼續前往流離失所的聖徒之處;當時這些聖徒在密蘇里州克雷郡避難。錫安營後來在密蘇里州利伯地東北方約10英里處,釣魚河兩條支流的匯流處紮營。6月19日,五名武裝男子前往營地,威脅說約有400人正計劃要在當晚攻擊營地。然而,一場大雷雨降下了大冰雹,還造成釣魚河水位上漲將近40英尺,讓暴徒無法攻擊,保護了錫安營的成員。(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63.)錫安營的成員認為這場暴風雨證明了神正在保護他們。耐森·鮑頓是營隊的一員,他說:「主以前說過祂會為祂的聖徒作戰,看來神發出了命令,用天堂的武器保衛了祂的僕人」(in Matthew C. Godfrey, “The Acceptable Offering of Zion’s Camp,”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or history.lds.org)。

為了安撫密蘇里州的居民,先知約瑟·斯密和營隊中的一些人在1834年6月21日簽署了一份聲明,指出他們並不打算「對任何人或團體開戰」,卻想尋求和平的方式讓聖徒回到傑克森郡(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69–70)。隔天,也就是在1834年6月22日,先知召開了議會,討論營隊下一步該做什麼。他在會議中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05篇所記載的啟示,其中揭示教會不再需要在當時救贖錫安地。營隊成員知道自己不需戰鬥之後,有些人認為這是主的旨意,有些人生氣、抱怨,甚至有人叛離教會(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71–72)。

禧伯·甘是錫安營的一員,後來在總會會長團中服務。他記錄說,錫安營的成員進入密蘇里州之前,先知約瑟·斯密就曾警告他們將有懲戒:「約瑟弟兄站在篷車上說,他要說預言。他給了弟兄們許多良好的忠告之後,告誡他們要忠信、謙卑,然後說,主已經告訴他,由於我們之中出現紛爭及我行我素的態度,懲罰將臨到全營,我們必像羊染病一樣的死去;不過,只要我們悔改,在主前謙抑自己,懲罰會大量消失;『但像主活著一樣的真實,錫安營隊員將因為個人無法克制自己的脾氣而吃苦頭』;而令弟兄們難過的是,這項預言確實在幾週後應驗了」(Orson F. Whitney, The Life of Heber C. Kimball [1945], 47–48)。

密蘇里州克雷郡,洛煦溪營地

1834年6月24日,錫安營停留在洛煦溪河畔,位於密蘇里州利伯地東方僅數英里處。隊伍到了這裡突然感染霍亂,錫安營中有13人喪生,當地教會成員則有2人死亡。有些遇難者埋葬在教會成員喬治·柏齊特在此處附近的土地上。

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05篇所記載的啟示後兩天,營地開始爆發霍亂,造成嚴重上吐下瀉,結果有68人感染此病,包括先知約瑟·斯密,並且造成營隊中的13人和住在克雷郡的2名後期聖徒死亡(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72, note 334)。

教義和聖約105:1-19

錫安的救贖被推遲「一段短時期」

教義和聖約105:1-8。「他們沒有學會服從」

教義和聖約第105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概述了無法在當時救贖錫安的一些原因。由於聖徒違誡,導致他們不合一,所以不符合建立錫安的條件(見教約105:3-5)。比方說,住在密蘇里州以外的教會成員不肯按要求提供資金,用以購買密蘇里州和俄亥俄州嘉德蘭的土地來建造聖殿,以及協助錫安營遠征。(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5–6.)1834年4月7日,先知約瑟·斯密和合一事務所的兩位成員在營隊出發前寫了一封信,表達對聖徒未能響應號召的不滿:「如果這個教會〔試圖〕成為基督的教會,在不需要犧牲神已賜給他們的祝福,就可以協助我們的時候,卻不願意這麼做,……神就會取走他們的祝福,賜給那些沒有祝福的人,並將使他們永遠無法在錫安地上獲得藏身之處或繼承產業」(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4: April 1834–September 1835, 8)。

教義和聖約105:4-5。「高榮國度律法的原則」

主透過先知約瑟·斯密告訴聖徒:「除非藉著高榮國度律法的原則,錫安就不能建立起來」(教約105:5)。錫安城要成為「神聖之城」(摩西書7:19)、「我們神的城」(教約97:19),是主可以和祂的聖徒同住的純潔之地。錫安城代表了地上的高榮國度。「高榮國度律法的原則」(教約105:5)就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見教約76:50-60)。我們藉著遵行福音原則變得「一心一意,且住在正義中;〔我們〕當中沒有窮人」,而這正是錫安的明顯特色(摩西書7:18)。

錫安營,茱迪絲·米爾繪

錫安營,茱迪絲·米爾繪1834年6月19日,錫安營在密蘇里州克雷郡,釣魚河支流匯流處的岸上紮營過夜時,下起一場暴風雨,阻止暴徒攻擊聖徒。

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說明身為聖徒,我們要如何成為合一:

「我們思考要如何合一才能使錫安繁榮發展之時,應該先問問自己是否已經克服了『衝突、紛爭、嫉妒、〔和〕爭鬥』(見教約101:6)。我們個人及全體成員是否已克服了爭鬥及紛爭,做到『按照高榮國度的律法所要求的團結』(教約105:4)了?此種合一的另一項必備條件就是要彼此寬恕。耶穌說:『我,主,寬恕我要寬恕的人,但是你們必須寬恕所有的人』(教約64:10)。

「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將救主置於生活的中心,並服從祂所委任來領導我們的人,我們就會變得一心一德」(「來到錫安」,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38頁)。

教義和聖約105:9-13。「為錫安的救贖,等待一段短時期」

主解釋說,聖徒必須「等待一段短時期」,錫安才會被救贖(教約105:9,13;亦見教約100:13103:4)。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教導,教會成員在錫安被救贖前的「短時期」中,需要去做的事:

「一段短時期會持續多久呢?兩百年?還是三百年?雖然第二次來臨的日子不會變動,但救贖錫安的日子卻取決於我們。如果主為達成其目的,要在現代進行那件事,則在我們全體按照高榮國度的律法生活之後;在我們獲得必要的經驗、學會我們的職責之後;在我們藉由信心和服從成為以諾時代的聖徒同胞那般之後;在我們配稱被改變體質之後,那麼,錫安就會被救贖,但不會發生在那之前。

「『但是在我的長老蒙得來自高天的能力之前,這事不可能發生。看啊,只要他們忠信,並繼續在我面前謙卑,我已準備好偉大的恩道門和祝福要傾注在他們身上』〔教約105:11-12〕。但在此時,主家宅中的教儀尚未被揭露;而眼前的神聖事工需要藉由這些教儀所蒙得的高天能力。『所以我認為我的長老必須為錫安的救贖,等待一段短時期』〔教約105:13〕。所以我們便等待,同時想著這段『短時期』預定要持續多久。我們不知道這段時期會是多久。我們只知道:這段『短時期』是指定給後期聖徒準備的時間。我們必須在這段時間裡,達到那些建造原始錫安城之人的靈性高度。然後,唯獨在那時,我們才會建造自己後期時代的聖城」(A New Witness for the Articles of Faith [1985], 616)。

教義和聖約105:16-19。「我認為,為了考驗他們的信心,必須讓他們被帶到這個地步」

錫安營看起來雖然沒有達成行軍至密蘇里州的主要目的,但主解釋說,祂接受參與者的犧牲並視之為「奉獻」,而且他們應把這個經驗當作是在「考驗他們的信心」(教約105:19)。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教導:

「照表面看來,〔錫安營的〕遠征是失敗的。但在隨後半世紀中的教會領袖,包括帶領聖徒橫越大草原,墾殖西部山區的人,大部分都在錫安營的行軍中更認識了先知約瑟,並接受了塑造領袖的訓練。誠如奧申·惠尼長老提到錫安營時所說的:

「『錫安的救贖不只是購買或收復土地、建造城市,或甚至奠基立國,重要的是戰勝內心、征服靈魂、聖化肉體,並淨鍊、提升情感』(The Life of Heber C. Kimball, 2d ed., Salt Lake City: Stevens & Wallis, 1945, p. 65)」(參閱「靈性」,1986年1月,聖徒之聲,第49-50頁)。

1835年2月,先知約瑟·斯密組織十二使徒定額組和七十員定額組的時候,十二使徒定額組中的八位成員和所有的七十員都曾在錫安營服役。「首批七十員成員之一約瑟·楊回憶先知曾對這些弟兄中的幾位解釋說:『神不希望你們作戰。祂無法靠著十二個人向世界打開福音之門來建立祂的國度;也無法靠在他們指導下行事的七十個人,除非這些人是祂從一群人中選出願意獻出生命,像亞伯拉罕那樣做出莫大犧牲的人』」(教訓:約瑟·斯密第283頁)。

百翰·楊會長和其他許多後來成為教會領袖的弟兄,都在錫安營行軍時,在先知約瑟·斯密身邊得到了寶貴的訓練和經驗。惠福·伍會長(1807-1898)見證自己參與錫安營而得到了祝福:

「我和神的先知同在錫安營裡。我目睹神和他往來的情形。我在他身上看見神的力量。我知道他是一位先知。……

「錫安營成員剛被召喚的時候,我們有許多人素昧平生,彼此都很陌生,還有許多人不曾見過先知。……雖然反叛者和不信者多次問道:『你們做了甚麼?』但我們的成就是大的。我們獲得了任何其他方式都得不到的經驗,我們很榮幸能見到先知,與他同行了1,600公里,目睹神的靈在他身上作工,看到耶穌基督的啟示臨到他,也看到那些啟示的應驗。

「〔我們〕在錫安營旅途中所獲得的經驗比黃金還要珍貴」(總會會長的教訓:惠福·伍〔2011〕,第135138頁)。

教義和聖約105:20-41

主教導聖徒,他們必須做什麼,錫安才會得到救贖

教義和聖約105:23-25,38-40。「小心地聚集在一起,……與人民的感覺一致」

錫安營解散之後,雖然敵對情勢持續,但主還是命令聖徒繼續聚集到密蘇里州的其他地區。主忠告他們不要對鄰人「誇耀信心,也不要誇耀奇妙的事工」,或暗示那些反對他們的人會遭受審判;過去曾有成員這樣做(教約105:24)。他們卻要「舉起和平的旌旗」(教約105:39)。

密蘇里州獨立城丘林墓園中的紀念碑

1958年,一位農夫發現了錫安營中因霍亂喪生的幾位成員的遺體。這些遺體後來在1976年移葬至密蘇里州獨立城的這處丘林墓園。

同樣的,現代的教會領袖忠告我們,不論人們的信仰或行為如何,都要對所有人表示愛與尊重。達林·鄔克司長老教導:

「我們與別人相處時……必須做到包容和尊重。……當我們在每個人身上、在不同的意見和作法中看到美好與良善時,應當要敏於褒揚。……

「以這樣的方式看待差異會讓別人也同樣對我們包容與尊重。

「我們對他人和他們信仰的包容和尊重,並不意謂著我們要放棄已經了解的真理和已經立下的聖約。……即使我們對和我們不同的信仰與觀念,以及抱持這些不同信仰與觀念的人,都予以包容和尊重,我們還是必須挺身捍衛真理」(參閱「在真理與包容之間取得平衡」,2013年2月,利阿賀拿,第31-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