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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教義和聖約第98~100篇


「第38章:教義和聖約第98~100篇」,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38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38章

教義和聖約第98~100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3年,後期聖徒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人數不斷增長,由於他們與該郡原始居民在文化、政治和宗教上有極大的差異,使得當地居民極為擔憂。1833年7月20日,一群密蘇里州的居民要求後期聖徒離開傑克森郡。在聖徒還沒能適當回應之前,一群暴徒就破壞了教會的印刷設施,並在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身上塗上焦油、撒上羽毛。三天後,一大群暴徒威脅要進一步使用暴力,教會領袖因而被迫簽下一項協議,同意所有的摩爾門最晚會在1834年4月1日離開傑克森郡。1833年8月6日,先知約瑟·斯密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98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該啟示中教導聖徒對迫害該如何回應。主也勸告聖徒要服從「當地合乎憲法的法律」(教約98:6),並警告他們要遵守聖約。

第一批傳教士從紐約州出發,於1830年11月抵達俄亥俄州嘉德蘭後,約翰·莫達加入了教會。他隨後立刻開始宣講福音。1832年6月,他結束在美國中西部地區的傳教返鄉。1832年8月29日,主在賜給先知約瑟·斯密、如今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99篇的啟示中,召喚約翰·莫達繼續擔任傳教士。

1833年10月,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啟程前往上加拿大短期傳教。1833年10月12日,他們在紐約州培瑞斯堡停留時,先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100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向先知和西德尼保證,他們在俄亥俄州的家人都很好。祂也針對聖徒在密蘇里州遭受迫害一事給予他們安慰。

1832日6月約翰·莫達結束在美國中西部地區的傳教返鄉。

1832年8月29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9篇的啟示。

1833年7月20日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一群暴徒破壞教會在獨立城的印刷設施,並在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身上塗上焦油、撒上羽毛。

1833年7月23日在暴徒的暴力威脅下,密蘇里州的教會領袖簽下了一項協議,同意摩爾門將在該年年底之前開始離開傑克森郡。

1833年8月6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8篇的啟示。

1833年8月9日奧利佛·考德里抵達俄亥俄州嘉德蘭,帶來了暴徒對密蘇里州聖徒暴力攻擊的消息。

1833年10月5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離開俄亥俄州嘉德蘭,前往紐約州和上加拿大波麗森山(今安大略)宣講福音。

1833年10月12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100篇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98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在主宣告要在密蘇里州獨立城興建錫安城和一座聖殿(見教約57:1-3)之後不久,數以百計的後期聖徒便開始聚集到傑克森郡周圍地區。到了1833年夏天,估計有超過1,200名教會成員已定居在密蘇里州(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121)。後期聖徒,或稱摩爾門,在傑克森郡的人數不斷增長之後,由於他們與該郡原始居民在文化、政治和宗教上有極大的差異,使得那些居民極為擔憂,因而導致誤解和衝突。

1832年6月出刊的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報紙封面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是教會的第一份報紙,於1832年6月在密蘇里州獨立城開始發行,直到印刷所受到暴徒破壞為止。這報紙後來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刊行,直到1834年9月。

1833年7月,威廉·斐普在密蘇里州的教會報紙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上面,刊載了一篇社論,標題為「有色的自由人民」。有些支持奴隸制度的當地居民將威廉·斐普這篇文章的標題視為政治宣言,並將之詮釋為邀請以前的奴隸到密蘇里州定居,因而引發嚴重的緊張情勢。幾天後,大約有300名居民簽署了一份文件,要求所有摩爾門離開傑克森郡。1833年7月20日,一個代表這些居民的委員會,向傑克森郡的教會領袖提出一串要求,命令他們要在15分鐘內回應。當教會領袖拒絕遵照那群人的要求時,獨立城一群憤怒人士就破壞教會印製誡命書的印刷所。那些暴徒也在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身上塗上焦油、撒上羽毛。(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86–87)。三天後,在1833年7月23日這天,一群由大約500名居民組成的暴徒,威脅要對住在傑克森郡的教會成員進一步使用暴力。六名教會領袖「為了教會,自告奮勇〔到暴徒那裡〕擔任人質,自願遭受鞭打或死亡,〔希望〕能平息他們對教會的憤怒」〔“To His Excellency, Daniel Dunklin,”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 Dec. 1833, 114〕,但那些暴徒說,教會的所有成員都必須離開,否則就要處死」(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87)。教會領袖在這樣的暴力威脅下,簽署了一份協議,同意教會領袖和一半教會成員會在1834年1月1日之前離開傑克森郡,其他人則會在1834年4月1日之前離開(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87)。

奧利佛考得里立刻離開密蘇里州獨立城,前往俄亥俄州嘉德蘭,親自將發生的事告訴那裡的教會領袖。他於1833年8月9日抵達嘉德蘭。1833年8月6日,先知約瑟·斯密口述教義和聖約第98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其中教導聖徒對迫害應該如何回應。這項啟示,以及教義和聖約第94篇教義和聖約第97篇所記載的啟示,都在奧利佛·考德里抵達嘉德蘭的兩天年,於8月7日這天,被抄錄到一封寄給密蘇里州教會領袖的信裡面。先知當時雖然確知傑克森郡的教會成員和非摩爾門居民之間的緊張情勢日益高漲,但在獲得這篇啟示之前,卻不可能得知7月20日和23日,發生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敵對行為。

密蘇里州獨立城的公共廣場

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弟兄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公共廣場附近遭到一群暴徒攻擊

教義和聖約98:1-22

主安慰聖徒,勸告他們遵行當地的法律並遵守他們的聖約

教義和聖約98:1-3。「一切……必共同效力,叫你們得益處」

儘管先知約瑟·斯密當時還沒有得到消息,不知道1833年6月20日和23日發生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的暴力和敵對行為,但他在8月6日於俄亥俄州嘉德蘭獲得的啟示卻顯示出主非常了解該地教會成員所受的考驗和苦難。主向聖徒保證,祂已聽到他們的祈禱,並鼓勵他們「不要害怕」,說:「你們所受的一切苦難,必共同效力,叫你們得益處」(教約98:1,3;亦見羅馬書8:28)。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教導,苦難可以淬鍊我們、給我們力量。他說:

「我們感謝有啟示,而啟示也顯明我們甚至應當為我們的苦難而獻上感謝,因為苦難把我們的心轉向神,並給予我們機會來預備自己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人。……百翰·楊了解〔這項原則〕。他說:『人生當中的任何情況〔或是〕片刻的經驗,對那些據以學習、根據所得的經驗而去改進的人來說,無一不是有益的』(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1997〕,第181頁)。……

「……『我們已從苦難中學到很多的事情,我們稱之為苦難的事,我則稱之為經驗的學府。……我都將苦難視為考驗,而考驗的目的是為了淨化神的聖徒,直到他們如經文所說,像在火中煉過七次的金子一般』(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翰·泰來〔2001〕,第203頁)。像約翰·泰來會長這樣的先驅者,雖親眼見到先知被殺,並因信仰而遭受長期迫害,經歷令人難以置信的痛苦折磨,卻依然讚美神、感謝神。由於他們所面臨的挑戰以及他們為因應挑戰所採取的勇敢和受靈啟發的作為,他們的信心和靈性得到了成長。經由他們的苦難,他們成為神要他們成為的人,他們為這偉大事工奠定根基,因而祝福了我們今日的生活」(參閱「在萬事中感謝」,2003年5月,利阿賀拿,第96頁)。

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擴大了我們對於萬事中感謝這件事的了解,他說:

「在生活看似順遂的時候,要事情感恩很容易。 但是當所求之事似乎遙不可及時,該怎麼辦呢?

「容我建議,我們要將感恩視為一種性情、一種完全不會受到所處情況影響的生活方式。換句話說,我建議,我們不要事情感恩,卻要專注於各種情況下都心懷感恩,無論那些情況為何。……

「我們若各種情況下都向神表示感謝,就能在苦難中感受到柔和的平安。憂傷時,我們仍然能振奮心境來讚美神;痛苦時,我們能以基督的贖罪為榮;哀慟時,我們能感受到天堂般的懷抱和溫暖。

「有時我們會以為,心懷感激是在問題解決之後才做的事,但那樣的眼光是多麼短淺啊。要是我們要等到看見彩虹之後才感謝神降雨給我們,會錯過多少人生風景啊。

「在困頓的時候心懷感恩並非意謂著要因這樣的景況而欣喜,而是意謂著要超越眼前的困難,透過信心之眼向前看。

這樣的感恩並非只是口頭上說說,而是發自靈魂深處。這樣的感恩能醫治內心、擴展心智」(「在任何情況下都心懷感恩」,2014年5月利阿賀拿,第75-76頁)。

教義和聖約98:4-8。「當地合乎憲法的法律」

根據美國憲法,1833年夏天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遭到惡劣對待的聖徒應該已經受到保護。主解釋說:「此地的法律若合乎憲法,支持自由的原則,維護權利與特權」,該法律就是「屬於全人類的,在〔祂〕面前是正當的」(教約98:5)。那時,聖徒服該法律就是正當的 (見教約98:6;亦見教約101:77-80)。主教導聖徒說,雖然他們忍受了那些漠視法律的人,但他們仍必須遵從「當地合乎憲法的法律」(教約98:6)。

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教導:「我們美國治國的憲法不僅祝福了這個國家的人民,也已成為其他國家立憲的楷模。這憲法為神啟發,用以確保這個國家人人在法律之前都自由、公正及平等」(「我們所處的時代」,2002年1月,利阿賀拿,第85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多馬·貝利長老(1922-2015)敦促世界各地的聖徒要學習並支持自己國家的法律。他說:「我們教會成員散居在許多不同的國家。認清自己所住國家的立場和應盡的職責是多麼重要啊!我們要熟知自己所屬國家的歷史、文化傳承和法律。我們若生活在允許人民有權參政的國家,就要善用我們的選擇權,全力支持並維護真理、正義和自由的各項原則」(參閱「有意義的慶祝活動」,1988年1月,利阿賀拿,第65頁)。

教義和聖約98:9-10。「務必要支持善良的人和明智的人」

主指示聖徒要支持「當地合乎憲法的法律」(教約98:6),那是為了維護所有人的「權利與特權」(教約98:5),並要「勤奮」尋求「誠實」、「善良」、「明智」的人擔任公民領袖(教約98:10)。無論法律有多正當,當政府領袖腐敗時,「人民就悲哀了」,且會遭到不正義領導的後果(教約98:9;亦見箴言29:2)。

由於有的時候可能很難分辨義人和惡人(見教約10:37),因此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受到鼓勵要積極研究當地和全國候選人的論點和立場。十二使徒定額組約瑟·胡適令長老(1917-2008)教導說:

「我們應當支持那些我們認為會誠實做事,會實現我們的理想政府的人。……

「教會維持政治絕對中心的政策,不擁護任何政黨或候選人,但是每位成員都應該積極參與政治,研究各項議題和各個候選人,以確保所投的票都是根據知識,而非道聽塗說。我們必須為政府官員祈禱,求主在他們擬定對我們有影響的重大決定時幫助他們」(參閱「追求良善的事」,1992年7月,聖徒之聲,第76-77頁)。

教義和聖約98:11-15。「我要……證明你們,看你們是否遵守我的聖約」

主應許祂在密蘇里州的聖徒說,只要他們服從祂的誡命,就不必怕他們的敵人(見教約98:14)。祂也解釋說,祂會「律上加律」地,為祂的人民提供靈性指示(教約98:12),這意思是他們會逐步獲得理解力,而不是一次就獲得全部。由於聖徒獲得的知識有限,神會以此「試驗〔他們〕並證明〔他們〕」,看他們是否會忠信地遵守祂所給予的聖約(教約98:12;亦見教約66:2)。總會會長團亨利·艾寧會長教導:「慈愛之神放在我們面前的考驗,並非是要看我們能否忍受困難,而是要看我們能否好好地忍受一切。要通過這考驗,我們就要顯示出我們記得祂以及祂所賜給我們的誡命。而所謂好好地忍受,意思是無論情況如何困難、無論遇到什麼誘惑,也無論我們周遭如何騷動,都要遵守那些誡命」(「靠著主的力量」,2004年5月,利阿賀拿,第17頁)。

教義和聖約98:19-22。「地獄的門不能勝過你們」

主說,祂對嘉德蘭的聖徒「不太喜悅」,因為「他們不拋棄他們的罪、他們邪惡的路、他們心中的驕傲、他們的貪婪,以及他們一切極可惡的事,不遵守〔祂〕給他們的智慧和永生的話語」(教約98:19-20)。祂警告說,如果他們不悔改,也不服從祂的誡命,祂就會責罰他們(見教約98:21)。

主向密蘇里州的聖徒保證,只要他們服從祂的誡命,祂就會「移開一切怒氣和義憤」,並且「地獄的門〔必〕不能勝過」他們(教約98:22)。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

「我們的安全端賴於悔改。我們的力量來自於遵守神的誡命。

「讓我們虔誠祈禱,讓我們為正義祈禱,讓我們為良善的力量而祈禱。讓我們向各地各宗教善意的男男女女伸出援手。讓我們堅定地抵抗國內外的邪惡。讓我們生活配稱得到天上的祝福,針對需要來改進我們的生活,並仰望祂,我們眾人之父。祂說:『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詩篇46:10)」(參閱「我們所處的時代,第86頁」

教義和聖約98:23-48

主教導聖徒如何回應迫害,並說明戰爭何時才是正當的

教義和聖約98:16,23-48。「棄絕戰爭,傳播和平」

「棄絕戰爭,傳播和平」這項勸告(教約98:16),加上主針對戰爭何時才算正當一事所給的詳細指示,都幫忙澄清了聖徒該如何回應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所遇到的暴力迫害。

現代先知及使徒一再強調教義和聖約第98篇所教導的各項原則。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談到我們個人要如何「傳播和平」,說:「就教會來說,我們必須『棄絕戰爭,傳播和平』〔教約98:16〕。就個人來說,我們應當『追求和睦的事』〔羅馬書14:19〕。我們都應當作個使人和睦的人。不論是配偶、家人或鄰人,都應當和平相處,奉行那條金科玉律。……我們應……擴大我們愛的圈子,去擁抱整個人類家庭」(參閱「使人合睦的人有福了」,2002年11月,利阿賀拿,第41頁)。

密蘇里州獨立城訪客中心的印刷所展示

這張圖片描繪的是1833年7月20日,在密蘇里州獨立城被一群暴徒摧毀的教會印刷所和威廉·斐普的家。

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傳播和平固然重要,但他也指出,有時候戰爭是正當的。他說:

「在民主國家中,我們可以『棄絕戰爭,傳播和平』。……然而,我們全體也必須注意另一個更重要的責任。……

「〔經文中的例子〕很清楚地寫到,在某些時候、某些情況下,國家有理由、事實上也有義務,要為家庭、為自由而戰,要反抗暴政、威脅和壓迫。

「總而言之,我們教會的人都愛好和平,跟隨的是我們的救贖主,主耶穌基督,和平之君;但甚至連祂也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馬太福音10:34)。

「這使得我們與渴求和平之人、教導和平之人、為和平而奮鬥之人的立場相同;但這些人也是各國的百姓,必須服從各自政府的法律。再者,我們都是愛好自由的人民,如果將失去自由,就會堅定地挺身捍衛。我相信神不會要身著軍裝的男女為他們因義務而必須執行的合法行動,代替他們的政府負起責任。但如果我們試圖妨礙或阻撓那些必須對抗邪惡與壓迫勢力的人投入戰場,也許神會要我們為此負責」(參閱「戰爭與和平」,2003年5月,利阿賀拿,第80頁)。

1833年8月9日,在高級聖職會長團將教義和聖約第94篇第97~98篇所記載的啟示寄給密蘇里州的聖徒幾天之後,奧利佛·考德里從傑克森郡來到,告訴先知約瑟·斯密有關發生在密蘇里州的敵意和攻擊。1833年8月18日,先知寫了一封信去安慰密蘇里州的聖徒。密蘇里州暴徒惡行的消息也使得俄亥俄州聖徒的敵人膽量大增,致使教會成員必須在夜裡看守自己家宅,「免於落入暴徒之手」(Joseph Smith, 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263)。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在8月18日寫信給密蘇里州的聖徒,教導說,只要他們保持忠信,主必解救他們。他說:

「撒但已經懷著烈怒,臨到神的一切教會;只有在耶和華的臂膀中,才能找到安全。沒有人能解救,並且祂也不會解救,除非我們能證明自己在最嚴厲的困難中仍對祂忠信,因為那要在羔羊的血中洗淨衣裳的人必須從極大的磨難中出來,甚至是一切苦難中最大的苦難。但要知道這點:當世人為了基督的緣故這樣待你,又誣告你、講論你的種種壞話時,祂會是你的朋友,並且我確實知道,祂必快速解救錫安,因為我擁有祂不變的聖約,知道事情將會如此。但神喜悅把這事從我眼前隱藏起來,不讓我知道事情究竟是怎麼成就的。……

「……我們必須耐心等候,直到主來」(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263–65)。

教義和聖約第99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0年11月,紐約州的傳教士第一次抵達俄亥俄州嘉德蘭地區時,約翰·莫達獲得了一本摩爾門經。「他寫道,當他閱讀摩爾門經時,『主的靈停留在我身上,向我見證這是真實的。』當約翰將這本書讀給他的妻子茱莉亞·莫達聽時,她也『充滿了靈』。他們接受了洗禮和證實,他也被按立為長老。『在那段時間,聖靈傾注而下,』他寫道:『我知道聖靈降在我的身上,這是前所未有的』」(Steven C. Harper, “Murdock, John,” in Dennis L. Largey and Larry E. Dahl, eds.,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2012], 429)。1831年4月,茱莉亞在生了雙胞胎後死去,留下約翰獨力照顧五個年幼的孩子。愛瑪·斯密也在4月生了雙胞胎,但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發生這些悲劇之後,約翰便讓約瑟和愛瑪收養他的雙胞胎,當成他們自己的孩子撫養。(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272.

主在1831年6月6日,賜予先知約瑟·斯密的一項啟示中,召喚約翰·莫達到密蘇里州宣講福音(見教約52:2-3,8-9)。約翰作好安排,請人照顧他的三個較年長的孩子後,便陪同長老們到密蘇里州,連續宣講福音許多個月。1832年6月,他回到俄亥俄州後,得知在當年3月,先知在俄亥俄州海蘭受到暴徒侵犯,被塗上焦油、撒上羽毛之後,約瑟和愛瑪收養的雙胞胎之一,就因為出麻疹死了。(See Lisa Olsen Tait, “‘I Quit Other Business’: Early Missionaries,”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ed. Matthew McBride and James Goldberg [2016], 87–88, or history.lds.org.)

1832年夏天,約翰·莫達都在照顧他那三個較年長的孩子。1832年8月29日,在透過先知約瑟·斯密賜予的一項啟示中,約翰再次被召喚去擔任傳教士。主在這項啟示中指示他要把他的三個孩子送到密蘇里州,讓愛德華·裴垂治主教照顧(見教約99:6)。1832年9月24日,約翰安排好孩子的照顧事宜後,就啟程前往美國東部地區。(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272–73.

教義和聖約第99篇所記載的啟示,並不是依照年代順序,編排在教義和聖約各個篇章之間,因為在1876年版的這部書中,誤植了該篇啟示的日期。這項錯誤在1981年版已予訂正,但卻保留了該啟示在教義和聖約中的位置,以及該篇的編號,以便其他出版品中述及該篇啟示所用的編號可以保持正確。(See Dennis A. Wright, “Historical context and overview of Doctrine and Covenants 99,” in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805.

地圖2:教會早期歷史上的一些重要地點

教義和聖約第99篇

主召喚約翰·莫達傳播福音

教義和聖約99:1-4。「凡接受你的,就是接受我」

耶穌基督在塵世傳道期間,曾召喚、委派和差遣祂的僕人去傳播福音。祂告訴他們,在傳福音時:「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馬太福音10:40)。主在1832年8月,召喚約翰·莫達去繼續傳播福音時,重述了這項應許(見教約99:2;亦見教約84:35-38)。

接待蒙主召喚之人的這項原則也適用於我們支持教會領袖這件事上。總會會長團墨林·羅慕義會長(1897-1988)教導說:「這句話很值得強調。『凡接受我僕人的,就是接受我』〔教約84:36〕。誰是祂的僕人?祂的僕人就是祂在各項聖職職位中的代表——總會、支聯會、聖職定額組及支會職員。當我們受到誘惑,要去輕忽我們的主領持有權柄人員、主教、定額組及支聯會會長等人,在他們的召喚範圍內給予我們的勸誡和忠告時,我們務必記住這點(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60, 73)。

教義和聖約99:2。「你必有能力藉我神聖之靈的明證,宣講我的話語」

主應許約翰·莫達「你必有能力藉我神聖之靈的明證,宣講我的話語」(教約99:2)。蒙召喚教導耶穌基督復興福音的人應當仰賴聖靈,而非倚靠自己的能力和才能。先知約瑟·斯密說:「沒有聖靈,就沒有人能宣講福音」(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332頁)。

百翰·楊會長(1801-1877)教導了以下有關聖靈那使人信服的能力,說:

「除了〔聖靈〕的影響力之外,任何事物都無法勸服任何人相信救恩福音的真理。……

「……當我看到一個沒有口才、沒有公開演講才能的人,只是單單說出:『我藉著聖靈的力量,知道摩爾門經是真實的,約瑟·斯密是主的先知』時,從那人身上散發來的聖靈就啟發了我的理解力,並且在我面前就有了光、榮耀和不朽。這些籠罩著我,充滿著我,我就知道這人的見證是真實的。……我自己的判斷、天生的才能,以及教育,在這個簡單卻強大的見證之前只能俯首稱臣」(“A Discourse,” Deseret News, Feb. 9, 1854, 4)。

教義和聖約99:6。離家傳道

約翰·莫達

約翰·莫達是俄亥俄州嘉德蘭的早期歸信者之一,終其一生都在擔任傳教士和教會領袖。

後期聖徒教會檔案室惠予提供

約翰·莫達為了服從教義和聖約第99篇所記載的啟示,將自己三個比較年長的孩子送到密蘇里州愛德華·裴垂治主教那裡,由他安排寄養在錫安的後期聖徒家中。然後約翰便啟程到美國東部傳教(見教約99:1)。他後來那幾年,先是搬到密蘇里州,然後又搬到伊利諾州納府擔任主教。約翰和聖徒一起西遷到猶他州之後,再次擔任主教,然後擔任第一批到澳洲的傳教士。(See Harper, “Murdock, John” in Doctrine and Covenants Reference Companion, 429.

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在談到他的父親喬治·彭蓀時,說了一個類似的忠於承諾的例子。他說:

「當我思考要如何表現信心時,就不免想到我自己父親的榜樣。我還清楚記得傳道事工之靈是怎麼進入我生活中的。在我大約13歲的時候,我的父親收到召喚,要去傳教。……

「父親把我們聚集在起居室舊沙發四周,告訴我們他收到傳道召喚。然後母親說:『我們很榮幸知道,父親被認為配稱去傳教。我們哭了一會,因為這代表要分開兩年。』……

「父親就這樣去傳教了。雖然當時的我並不完全理解父親的承諾有多深,但現在我更加了解,他願意接受這項召喚,證明了他有極大的信心。每一位聖職持有人,無論老少,都應努力培養那樣的信心」(參閱「主的神聖特質」,1987年1月,聖徒之聲,第39-40頁)。

教義和聖約第100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佛雷門·尼克森住在紐約州培瑞斯堡。他和妻子戶勒大在1833年4月受洗。兩個月後,尼克森夫婦的兒子摩西從上加拿大來探望他們,並表示有興趣聽福音。1833年9月,佛雷門和戶勒大前往俄亥俄州嘉德蘭,請先知約瑟·斯密到紐約州和上加拿大宣講福音給他們的家人。為了回應這請求,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於1833年10月5日,和尼克森夫婦一起啟程,並於1833年10月12日抵達紐約州培瑞斯堡該夫婦的家。

他們抵達培瑞斯堡那天,先知在日記中寫道:「我深深感受到主與我們同在,但卻很擔心我的家人」(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3, 323; see pages 321–23)。在這一天,他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100篇所記載的啟示,其中包含了主的保證。先知和西德尼·雷格登於是繼續旅行到加拿大宣講福音一個多星期,為14人施洗,包括摩西·尼克森和他的兄弟以利撒。

1833年11月4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回到嘉德蘭自己家中,之後先知寫道,他的家庭「照著主的應許,一切都很好,我為此祝福感謝祂的聖名」(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23)。

地圖5:美國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及俄亥俄州地區

教義和聖約第100篇

主安慰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並給予指示

教義和聖約100:1。「你們的家人都很好;他們在我手中」

到了1833年10月,先知約瑟·斯密已經多次離開家宅和家人去宣講福音、指導教會事務,包括兩次長時間來回旅行到密蘇里州傑克森郡。1833年10月5日,當他和西德尼·雷格登一起啟程到紐約州和上加拿大傳教時,他因為離開家人而感到擔心,這是可以理解的。他和愛瑪婚後六年之間,就有四個年幼孩子相繼去世,而在1833年10月,約瑟和愛瑪家裡正有兩個年幼的孩子——兩歲大的茱莉亞,和將近一歲的約瑟三世。先知也很擔心家人的安全,因為俄亥俄州嘉德蘭的對立情形正不斷升高。(See Eric Smith, “A Mission to Canada,”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202–3, or history.lds.org.)主向先知和西德尼保證:「你們的家人都很好;他們在我手中」(教約100:1),從而消除了先知對家人的擔心。

總會會長團亨利·艾寧會長對那些事奉主的人提出了以下安慰人心的勸告和應許。他說:

「我們盡心盡力事奉〔主〕時,祂就會與我們所愛的家人更接近。。每次我因為蒙召喚為主服務而需要搬家或離開家人時,我都逐漸看出主在祝福我的妻子兒女。……

「你們都記得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要離開家人去做主的事工時,主對他們作的應許:『我的朋友西德尼和約瑟,主實在這樣告訴你們,你們的家人都很好;他們在我手中,我會用我認為好的方式對待他們;因為我裡面有所有的能力』〔教約101:1〕。……

「對於你們這些祈禱並事奉主的人,我給各位的應許並不是你們會如願獲得希望自己和家人能夠得到的每一項祝福。不過,我能應許你們,救主會與你們接近,以最好的方式祝福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在你們伸出雙臂去為人服務時,你們會獲得祂的愛所帶來的慰藉,也會感受到祂作了回應、更接近你們。在你們撫平困苦者的創傷,讓那些在罪惡中憂傷的人因主的贖罪獲得潔淨時,主的大能會支持你們。祂會和你們一起伸出雙臂,去援助和造福天父的兒女,包括你們的家人」(參閱「到我這裡來」,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24頁)。

教義和聖約100:3-4。「一扇有效的門將被打開……,為了……靈魂的救恩」

1833年初開始,傳教士就造訪紐約州西部,為許多歸信者施洗(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21)。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前往紐約州北部和上加拿大傳教的那一個月中,向許多人宣講福音,從而見到主會打開「一扇有效的門」的這個應許實現了(教約100:3)。佛雷門·尼克森的兒子摩西·尼克森在聽到這些傳教士的福音信息後受洗了。1836年,帕雷·普瑞特長老回到上加拿大同一地區宣講福音時,摩西·尼克森為普瑞特長老寫了一封介紹信,讓他見到了後來成為本教會第三任總會會長的約翰·泰來。(See Smith, “A Mission to Canada,” in Revelations in Context, 206, or history.lds.org.)

教義和聖約100:5-8。「講出我將放進你們心中的思想」

主指示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宣講福音時,要講出「〔祂〕將放進〔他們〕心中的思想」(教約100:5)。然後主應許說:〔就在那時候,是的,就在那時刻,必給你們當說的話〕(教約100:6),呼應了祂在塵世傳道時,向祂門徒所作的應許(見馬太福音10:19-20)。

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里斯多長老解釋主會如何將思想放進我們心中,說:「當你教導和作見證時,聖靈會為你的話作證;當你在充滿敵意的場合中說話時,聖靈會在你的心中放進該說的話,以實現主的應許,讓『你們在人前必不至於挫敗』(教約100:5)」(「聖約的力量」,2009年5月,利阿賀拿,第22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教導說:

「要信賴主,祂是那位好牧人,祂認識祂的羊,祂的羊也認得祂的聲音;今天,好牧人的聲音就是你、我的聲音。……

「你們不必是個外向的人,也不必是個能言善道、說服力很強的教師。如果你們的內心始終懷著一份不變的愛和希望,主已經應許,只要你們『向這人民提高你們的聲音;講出〔祂〕將放進你們心中的思想,你們在人前必不至於挫敗;

「『就在……那時刻,必給你們當說的話』(教約100:5–6)」(「倚靠耶和華」,2013年11月,利阿賀拿,第44頁)。

教義和聖約100:9-11。「這人民的發言人」

主應驗了摩爾門經中記載的一項預言,指派西德尼·雷格登擔任先知約瑟·斯密的「發言人」(見尼腓二書3:17-18教約100:9-11)。總會會長團喬治·肯農會長(1827-1901)說:「認識西德尼·雷格登的人都知道,神給他的啟發多麼奇妙,讓他能用神奇的口才向人民宣講神的話。在先知活著那段期間,或說,在他死前那段短時間中,他這位發言人是神手中一個大有能力的人」(“Discourse by Prest.George Q. Cannon,” Deseret News, Apr. 23, 1884, 210)。

西德尼雖要擔任先知的「發言人」,但約瑟·斯密卻要成為西德尼的「啟示者」,好使西德尼·雷格登能「知道一切有關〔主〕地上國度的事是真實的」(教約100:11)。遺憾的是,西德尼·雷格登卻在先知約瑟·斯密死後幾週,就利用「發言人」這項召喚,妄稱自己有權擔任「人民的守護者」,即領導這教會的人(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7:229–30)。

教義和聖約100:13-17。「我會為我自己興起一群純潔的人民」

1833年8月下旬,先知約瑟·斯密派遣奧申·海德和約翰·哥德帶著一些信件和其他文件,到密蘇里州傑克森郡去,安慰那裡受苦的教會成員。1833年11月25日,這兩人回到俄亥俄州嘉德蘭,帶著不幸的消息,說傑克森郡的聖徒開始再次受到攻擊。(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325, note 39.

1833年10月12日,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主的應許,說錫安在受到一小段時期責罰之後,必蒙救贖(見教約100:13)。這樣的責罰是為了準備「一群純潔的人民」,讓他們能「在正義中事奉〔主〕」(教約101:16)。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教導:「就教會來說,經文暗示著會加速篩濾的過程,也會加速成員的靈性成員和人數成長——在這之後神的人民將『以正義』,而非以兵器……『武裝起來』——屆時主的榮光將傾注在他們身上(尼腓一書14:14;亦見彼得前書4:17教約112:25)。主已決定要有一群經過考驗、純潔且經過證明的人民(見教約101:4100:16136:31),並且『主你的神除了祂要去做的事以外,不會把別的事放在心中』(亞伯拉罕書3:17)」(參閱「因為我一路領導著你們」,1988年7月,聖徒之聲,第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