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教義和聖約第93篇」,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2017)
「第36章」,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
第36章
教義和聖約第93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3年5月6日,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項啟示中,教導聖徒如何崇拜及「奉我的名歸向父,……獲得祂的完全」(教約93:19)。祂也教導我們如何能獲得真理和光,並指示先知和教會其他領袖要「整頓」自己的家,好使家庭能得到鞏固和保護(教約93:43-50)。
-
1833年2月2日約瑟·斯密完成新約聖經的翻譯。
-
1833年3月8日約瑟·斯密繼續舊約聖經的靈感翻譯。
-
1833年4月俄亥俄州嘉德蘭的先知學校暑期停課。
-
1833年5月4日選出一個委員會來進行募款,以便為俄亥俄州嘉德蘭的先知學校建造房舍。
-
1833年5月6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93篇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93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主在1832年12月底賜予的一篇啟示中,命令聖徒要建立一所「學習之家」和一所「神之家」(教約88:119)。後來在1833年1月,先知約瑟·斯密寫信給人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威廉·斐普,告訴他這篇啟示並說:「主命令我們要在嘉德蘭建立一所神之家,〔並〕建立一所先知學校」(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367)。之後不久,先知學校的成員為了遵行主的指示,開始在紐奧·惠尼商店樓上一個小房間聚會。這些聚會一直持續到1833年4月,才因暑期停課。
1833年5月4日,一群大祭司聚在一起討論建造房舍,供先知學校將來聚會之用。海侖·斯密、雅列·卡特和雷諾·柯洪這三人組成的委員會受到任命,要為建造這房舍募集必要資金。(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82.)該委員會寫了一封信給聖徒,邀請他們捐獻建築基金,並說該房舍的目的是要「建造一所房屋,準備一切必須事物,好讓長老們可以聚集到一所稱為先知學校的學校,領受主希望他們領受的指示」(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24, 82)。主後來說明,這棟房舍也要成為一所崇拜之家(見教約95:8-17)。
那些大祭司聚會之後過了兩天,在1833年5月6日這天,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了一項重大的啟示,談到神和人的本質,以及神兒女的永恆命運。我們雖不知道主為什麼在那時刻揭示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記載的啟示,但有趣的是,我們要注意,正當聖徒正在準備興建聖殿來崇拜主,並興建一所房舍供先知學校上課之用時,主賜予啟示,將人的身體比作「神的會幕」或「神的殿」(教約93:35),又強調神的兒女必須接受真理和光(見教約 93:28,31-32,42,53)。這篇啟示也包含了給當時的總會會長團成員約瑟·斯密、西德尼·雷格登和菲德克·威廉,以及給紐奧·惠尼主教的明確指示。
教義和聖約93:1-20
主教導我們要如何認識祂並獲得完全的榮耀
教義和聖約93:1-3。「將見到我的面,並知道我存在」
主在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記載的啟示一開始,就提到一項榮耀的應許,強調祂的福音以及偉大救恩計畫的目的。主對每個悔改自己的罪、歸向祂、呼求祂,並服從祂誡命的忠信之人說,這樣的人「將見到我的面,並知道我存在」(教約93:1)。
在古代,主命令摩西在拯救以色列兒女脫離埃及後,要帶領他們來到西乃,準備迎見祂(見出埃及記19:1-17)。不幸的是,那些人反叛了,而由於他們的罪,主說他們無法見到祂的面(見〔經文指南〕,約瑟·斯密譯本,出埃及記33:20)。
在這後期時代,主更新了祂給祂人民的應許,說他們可以見到祂的面、知道祂,並「獲得父的完全」(教約93:20)。後期時代的啟示教導說,見到神的這項祝福會根據祂自己的時間和旨意成就(見教約 88:68;130:3),並且只賜給那已克服自然人、接受到麥基洗德聖職教儀,並已歸向耶穌基督的人(見摩賽亞書3:19;教約67:10-13;84:21-23;93:1)。對許多人來說,見到神的面的這項應許可能在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回到世上的時候應驗(見教約29:11;35:21;38:8;45:44;101:23)。當義人蒙福見到主的時候,他們會確實知道祂活著(見教約93:1),祂是「真光」(教約93:2),並且「父與〔耶穌基督〕原為一」(教約93:3)。
賓塞·甘會長(1895-1985)教導:「我學習到,只要懷著一顆祈禱的心、渴慕正義、棄絕罪惡,並服從神的誡命,主就會傾注越來越多的光,直到最後使我們有能力穿透天上的幔子,知道得比世人更多。一個這樣正義的人會擁有這無價的應許:他有一天會見到主的面,知道祂存在(見教約93:1)」(“Give the Lord Your Loyalty,” Ensign, Mar. 1980, 4)。
教義和聖約93:3-5。「父與我原為一」
約瑟·斯密在第一次異象中見到天父和耶穌基督是兩個不同的人物(見約瑟·斯密——歷史 1:17)。祂們這分離的特性已在教義和聖約130:22中獲得澄清:「父有像人一樣可觸摸的骨肉身體;子也一樣」(亦見信條1:1)。但這些啟示也闡明了父神、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以及聖靈三者之間合一、團結的情形(見教約20:28;93:3)。
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解釋說:「父和子原為一。祂們有同樣的性格、同樣的完美和同樣的特質。祂們想同樣的事、說同樣的話、做同樣的舉動、有同樣的渴望、做同樣的事工。祂們擁有同樣的權力、有同樣的心思、知道同樣的真理、活在同樣的光和榮耀當中。認識其中一位,就是認識另一位;看到其中一位就是看到另一位;聽到其中一位的聲音,就是聽到另一位的聲音。祂們是完全合一的」(The Promised Messiah: The First Coming of Christ [1978], 9)。
每一位選擇相信耶穌基督、克服世界的神的孩子,也都可以和父與子成為「一」(見教約35:2;50:40-43;亦見約翰福音17:20-23;尼腓三書11:27,31-36;19:20-23)。
教義和聖約93:6-18。「約翰……的紀錄」是什麼?
新約中的約翰福音是由耶穌基督的一位古代使徒,主所愛的約翰寫的。使徒約翰在他寫作的第一章,納入了施洗約翰所寫紀錄的一部分(見約翰福音1:6-34)。正如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記,主向先知約瑟·斯密揭示了施洗約翰寫作的一部分,並進一步應許說,有一天將會揭露「約翰全部的紀錄」(教約93:18;亦見教約93:6)。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稱的「約翰」,指的是施洗約翰。
布司·麥康基長老解釋說:
「施洗約翰〔曾經〕奉派寫出……主的福音書並為其作證,但他的記載,可能是因為包含了聖徒和世人都還沒準備好接受的真理和概念,因此至今還沒有賜給世人。但在1833年5月6日這天,主的確向約瑟·斯密揭示了施洗約翰11節的寫作,並應許說,當世人有足夠的信心來接受時,就會揭示「約翰全部的紀錄」。(教約93:6-18)。
「……使徒約翰在寫自己的福音書時,已擁有施洗約翰的寫作」(The Mortal Messiah: From Bethlehem to Calvary [1979], 1:426–27)。
教義和聖約93:8。「太初有道,……是救恩的使者」
在古代,使徒約翰見證說:「太初有道」(約翰福音1:1),又說這「道」就是耶穌基督,祂「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1:14)。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解釋了耶穌基督這個頭銜的意義,說:「在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中,道指的是理念或表達出來的事。這是夫子的別稱。這個字或許看似奇怪,不過卻很貼切。我們用話語向別人傳達我們要表達的事。因此,耶穌就是天父要告訴世人的道,或天父要向世人表達的事」(參閱「耶穌是基督:祂不只是我們的夫子」,2000年4月,利阿賀拿,第4頁)。
正如已經向先知約瑟·斯密所揭示的,施洗約翰曾見證,耶穌基督是「父〔的〕獨生子」(教約93:11),也是「世界的光和救贖主」(教約93:9)。羅素·納爾遜會長見證了這些真理的重要,說:
「救恩計畫在這世界奠基之前就已預備好了。其中也包含了提供神國榮耀繼承權的機會。
「耶穌基督的贖罪是這計畫的核心。在前生的會議中,祂由祂的父親預立來救贖我們的罪,並打斷屬世和屬靈的死亡枷鎖。耶穌宣告說:『我……從世界奠基時就被預備來救贖我人民……。全人類,即相信我名的,將在我裡面而得著生命,永恆地得著生命』〔以帖書3:14〕(「穩當根基」,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83頁)。
教義和聖約93:11-17。救主「繼續從恩典到恩典,直到祂獲得完全」
耶穌基督「起初沒有獲得完全,而是獲得恩典加恩典」(見教約93:12-14)。
正如教義和聖約93:16-17所記,施洗約翰見證說,耶穌基督「獲得了父完全的榮耀」,或「天上和地上所有的能力,父的榮耀與祂同在。」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見證說:「救主起先並不完全,但是在祂得到身體並復活後,天上和地下的一切能力都賜給了祂」(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斐亭·斯密〔2013〕,第315頁)。在前生時,耶穌基督是偉大的耶和華,擁有一切能力,並代表父擔任萬物的創造主。但當耶穌降生到世上時,「祂起初沒有獲得完全」(教約93:12-14;亦見腓立比書2:5-7)。
朗卓·舒會長(1814-1901)解釋道:「耶穌還是個無助的嬰孩,躺在馬槽裡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也不知道祂曾經創造了這個世界。希律王發布命令時,祂對此渾然不知;祂沒有拯救自己的能力,〔約瑟和馬利亞〕必須帶祂逃到埃及,以免遭殺害。……長大成人的過程中,祂得到了啟示,明瞭自己的身份和來到世上的目的,也知道祂來到世上之前所擁有的榮耀和能力」(總會會長的教訓:朗卓·舒〔2012〕,第279頁)。
約瑟和馬利亞保護年幼的耶穌,帶祂到埃及,直到祂有能力保護自己為止。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
「救主在還沒有降生到世上以前就已經是神了,祂帶著同樣的身分來到這裡。祂降生到世上來的時候,和祂降生以前一樣都是神。但是就今生而言,祂似乎必須像其他孩子一樣,從頭開始,一點一滴地獲得知識。……
「……毫無疑問地,耶穌降世的情況和我們每一個人相同——祂忘記一切,必須從恩典到恩典地成長」(教訓:約瑟·斐亭·斯密,第314-315頁)。
恩典一詞指的是「神聖的幫助或力量,是出於祂的慈愛和愛心」(經文指南,「恩典」,scriptures.lds.org)。耶穌基督在這塵世裡,必須「律上加律」地學習和成長。祂每天尋求天父的恩典,即神的幫助和力量,並獲得更大的知識和能力,直到獲得祂父的完全榮耀。
耶穌基督受洗時,聖靈降在祂的身上,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教約93:15)。
教義和聖約93:19-20。主邀請我們變得像祂和天父一樣
主已揭示,繼承高榮榮耀的人將獲得「〔神的〕完全和恩典」(教約76:94)。這樣的「完全」就是永生的應許——進到神的面前,變得像父與子一樣(見教約76:53-62)。主說明了祂為什麼揭示施洗約翰關於祂的教導,說:
「我告訴你們這些話,好讓你們了解並知道如何崇拜,並知道該崇拜什麼,好讓你們能奉我的名歸向父,而在適當的時候,獲得祂的完全。
「因為你們若遵守我的誡命,就必獲得父的完全,在我裡面得榮耀,就像我在父裡面一樣」(教約93:19-20)。
1844年4月7日,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這樣教導納府的聖徒,說:
「這就是永生——認識獨一睿智的真神;而你們也要學習如何成為神,……從較低的程度進步到較高的程度,從較小的能力到較大的能力;從恩典到恩典,……直到從死裡復活,能夠居住在永火之中,坐在榮耀中,像那些在永恆權力中登上寶座者一樣。……
「…… 〔正義的死者〕將再復活,在不朽的榮耀中居住在永火裡,不再有悲傷、痛苦或死亡,他們將成為神的後嗣,並和耶穌基督同作後嗣。那是什麼?就是承繼同樣的權力、同樣的榮耀和同樣的超升,直到達到神的地位,並升上永恆權力的寶座,像以前去世的那些人一樣」(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第221-222頁)。
教義和聖約93:21-39
主教導聖徒如何獲得真理和光
教義和聖約93:21-22。「長子的教會」
耶穌基督是天父所有靈體兒女中的長子。因此,祂已被預「立〔來〕……承受」父所有的一切(希伯來書1:2)。然而,祂希望天父的每個兒女都能分享這份產業。藉著接受和服從耶穌基督福音的教儀和聖約,我們可以「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8:17),並在永恆中被算在「長子的教會」中(教約93:22;亦見教約76:51-54)。我們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獲得天父所擁有的一切(見教約76:55;84:37-38)。
教義和聖約93:21-28。「我就是真理之靈」
耶穌基督對祂在耶路撒冷的門徒宣告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在我們的時代,主見證祂自己是「真理之靈」,因為祂「獲得了完全的真理,是的,所有的真理」(教約93:26)。在教義和聖約記載的較早的啟示中,基督的靈被認為是一切真理和光的來源(見教約84:45-46;88:6-13)。在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說明我們也可以藉著遵守誡命,在真理和光中成長,直到我們「在真理中得榮耀,並且知道萬事」(教約93:28;亦見教約50:24)。這個例子顯明了耶穌基督如何使得跟隨祂的人能夠變得像祂一樣。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了為什麼我們應該尋求獲得真理和光。他說:「神所創造的人是具有能接受教誨的心智的,人的智能也隨他們對上天傳達給智者的光所投注的心意和努力程度而擴大;人越接近完全,他的觀察越清楚,他的喜樂也越大,直到他克服了生活中的邪惡且失去犯罪的欲望;並達到像古人那麼大的信心,使他圍繞在造物主的權力和榮耀中,並被提上去與祂同住。但我們認為這種境界是無人能一蹴可及的」(教訓:約瑟·斯密 ,第210頁)。
教義和聖約93:29。「智能……不是創造或製造出來的」
智能這個詞可以用來描述「我們尚未出生成為屬靈兒女前已存在的屬靈物質」(經文指南,「智能」,scriptures.lds.org)。但關於智能的本質,主所啟示的細節卻極少。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
「有些作者一直努力想要說明何為智能,卻都徒勞無功,因為除了主所揭示的片段以外,我們從未在這個主題上獲得更多見識。但我們知道,有一種稱為智能的東西一直都存在。它是人類真實永恆的一部分,不是創造或製造出來的。智能加上靈,就構成了人的靈體。
「因此,人的靈體是由智能和靈組合而成,而由神所生」(The Progress of Man [1936], 11)。
先知約瑟·斯密教導了以下有關智能的永恆本質:
「我有另一個主題要詳論,那是為了使人超升的;……這與死者復活的主題有關,我指的就是靈魂,即人的心智,那不死的靈體。它是從哪裡來的?所有飽學之士和神學博士都說是神在太初創造的,但事實並非如此:這想法會貶損我對人類的評價。我不相信這教義,我知道得更清楚。聽著,世界各端的人,因為神這樣告訴過我;即使你們不相信我,也不會使真理失效。……
「我講的是人類靈魂的不死。若說靈的智能是不死的,但卻有一個開始,這合理嗎?靈的智能沒有起始,也沒有終止。……
「智能是永恆的,存在於自我存在的原則上。它生生世世都是靈,不是被創造出來的。……
「人的首要原則就是人與神一同自我存在。神處身於諸靈與榮耀之中,因為祂更有智慧,因此覺得應該制定律法,好讓其他的靈有機會像祂一樣進步。我們與神的關係置我們於一種能夠增進知識的情況。祂有權力制定律法,以指導那些較軟弱的靈,使他們能與祂一同超升,好使他們能有漸增的榮耀,以及使他們在靈的世界得救所必需的一切知識、力量、榮耀與智慧」(教訓:約瑟·斯密,第209-210頁)。
總會會長團墨林·羅慕義會長(1897-1988)解釋了永恆智能與我們身為神靈體兒女這身分之間的關係,說:「人的靈是『神所生的兒女』(教約76:24)。自我存在的靈質,藉著這項出生而被組織成為個別的靈體」(參閱「靈的價值」,1979年2月,聖徒之聲,第17頁)。
教義和聖約93:30-32。可以採取行動的選擇權
前生在天上的戰爭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撒但背叛神,「尋求破壞……世人的選擇權」(摩西書4:3),並且那些跟隨撒但的人都運用自己的選擇權選擇邪惡、背叛神(見教約29:36)。我們在這世上擁有選擇權,能為自己採取行動(見教約58:26-29)。要是沒有選擇權和採取行動的能力,「就沒有存在」(教約93:30;亦見尼腓二書2:11-13)。
神提供真理和光來幫助祂的兒女知道這兩個選項。選擇不接受神的光的人,就「處在罪罰之下」(教約93:32)——即使他們認為拒絕神的光會帶來快樂亦然。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說:「許多人誤解了自由,以為自由包括可以自由地服從或不服從永恆的律法,又誤以為,自由也包括可以自由地變更這些律法。不是這樣的。總而言之,自由是可以在永恆的兩個選項之間作選擇,但無法改變這些選項。我們可以選擇邪惡或幸福,但無法選擇又邪惡又幸福」(“Insights from My Life”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devotional, Oct. 26, 1976], 7, speeches.byu.edu)。
教義和聖約93:33-35。「靈和元素不可分開地結合著,獲得完全的快樂」
主教導說,到了最後,靈體和身體將「不可分開地結合著」,帶來「完全的快樂」(教約93:33;亦見教約138:16-17)。約瑟F.·斯密會長(1838-1918)教導:「我們被稱為必死的世人,因為我們裡面埋著死亡的種子。但事實上我們是不朽的,因為我們裡面同樣懷著永生的種子。人是二合一的個體,即由靈和身體組成,靈賦予人生命、力量、智能及能力,身體則是靈的居所。……兩者結合後,就構成靈魂」(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F.·斯密(1998),第88頁)。要像救主那樣獲得完全的快樂,唯一的方法是我們的「靈和元素」要「不可分開地結合著」(教約93:33)。
由於我們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並且透過基督的靈獲得生命,因此我們的身體被稱為「神的會幕」或「神的殿」(教約93:35;亦見哥林多前書6:19-20;教約88:12-13;摩西書2:26-27)。
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提醒我們,身體很重要。他說:
「正因為身體是天父幸福計畫的中心,是我們靈性發展的核心,那麼,撒但會誘惑我們用不當的方式對待身體,藉此企圖阻礙我們進步,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們的身體確實是神的殿。因此,你和我都必須慎重考慮我們攝取什麼進入我們的殿堂、在我們的殿堂上穿戴些什麼、我們如何對待自己的殿堂,又用自己的殿堂做些什麼事。我們也可以將教會的聖殿拿來和自己身體這座殿堂相比較,藉此學習一些重要的教訓」(“Ye Are the Temple of God,” Ensign, Sept. 2001, 18)。
教義和聖約93:36。「神的榮耀是智能」
主教導聖徒說:「神的榮耀是智能,換句話說,是光和真理」(教約93:36)。這項智能不僅是知識,也是根據神的計畫以正義的方式運用知識的這種智慧(見教約130:18-19)。約瑟F.·斯密會長教導:
「你們若熱愛真理,若已在你們的心中接受福音,且熱愛福音,你們的智能就必增加;你們對真理的理解力必會擴大,且會比藉著任何其他方式更為擴大。真理勝過世界上一切其他事物,且能使人自由。……你們若學習真理,行走在真理的光中,就必能免於世人的錯誤……;你們必不會被懷疑,也不會有種種惡行。神必讚許你們,祝福你們。……
「光是學習真理或停止無知是不夠的,還要應用我們所得到的理解和知識,做一些必要的事情,來保護我們自己、我們的孩子、我們的鄰居、我們的家園,以及我們的幸福。
「要從記載的文字中尋求真理;要聆聽並接受活著的先知及教師所宣告的真理;要用最好的知識和事情來充實你們的心靈。對於那些奉主的名說話的人,主要求的是謙卑,而非無知。智能是神的榮耀,沒有人可以在無知中得救〔見教約 93:36;131:6〕」(教訓:約瑟F.·斯密,第314,318-319頁)。
教義和聖約93:37-39。「光和真理棄絕那邪惡者」
神的兒女誕生到世界上時,「在神前〔是〕無罪的」,因為他們已被耶穌基督救贖,脫離亞當和夏娃墜落的後果(教約93:38)。基督的光已賜給「每個來到世界的人」(教約84:46)。父母有責任要「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教約93:40)。但當神的兒女不服從時,「那邪惡者〔就〕來到,……取走光和真理」(教約93:39)。十二使徒定額組羅拔·海爾斯長老談到我們若沒有遵守誡命,就會帶來黑暗。他說:
「光會驅走黑暗。光一出現,黑暗就被征服且必退去。更重要的是,黑暗無法戰勝光,除非光變得暗淡或離去。只要聖靈的靈性光輝出現,撒但的黑暗就會離去。
「我所摯愛的教會中的年輕男女們,我們都參與了一場光明與黑暗力量間的戰爭。要不是有耶穌基督和祂的福音之光,我們註定都會被黑暗消滅。但救主說:『我到世上來,乃是光』〔約翰福音12:46〕。『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在這個世界,黑暗從來不曾遠離過。事實上,黑暗總是就潛伏在角落,想伺機而入。『你若行得不好,』主說,『罪就伏在門前』〔創世記4:7〕。
「這點就像任何物理定律一樣是可預期的:我們若因沒有遵守誡命、或因沒有領受聖餐、沒有祈禱或沒有研讀經文,而讓靈性之光閃爍或逐漸黯淡,撒但的黑暗就一定會趁虛而入。『那邪惡者來到,藉著世人的不服從,……取走光和真理』〔教約93:39〕」(參閱「出黑暗入奇妙光明」,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78頁)。
教義和聖約93:40-53
主命令祂的僕人要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
教義和聖約93:40。「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
主命令聖徒要「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見教約93:38-40)。
正如父神已為祂的兒女提供光和真理,父母也受到命令要「在光和真理中教養子女」(教約93:40)。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教導:
「我曾經聽到有些父母說不想強迫孩子接受福音,希望讓孩子自己決定是否要相信和去遵行。他們認為這樣是在讓孩子運用選擇權。但是這些父母忘了,要明智地運用選擇權,必須要有對真理、對事物之真相的知識(見教約93:24)。沒有這些知識,我們就不能期望年輕人會了解並評估眼前的各種選擇。父母應該思考撒但會如何誘騙他們的孩子。他和他的徒眾並不倡導客觀公正,反而用各種媒體猛烈地推銷罪和自私。
「試圖對福音保持中立,事實上就是在否認神的存在和權柄。如果我們想要孩子清楚明辨人生的各種選擇,並有能力自主思考,就必須承認神的存在和祂的全知大能」(參閱「道德紀律」,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107頁)。
亦見此用本,教義和聖約68:25-28,以及教義和聖約68:25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93:41-50。「整頓自己的家」
主在教義和聖約第93篇所記載啟示的最後,責備了當時總會會長團每位成員和紐奧·惠尼主教養育兒女的方式。神賜給這些教會領袖的指示,對於所有力求在正義中養育兒女的父母都非常重要(見教約93:41-50)。羅拔·海爾斯長老為父母提供了以下受靈啟發的指引,說:
「總會會長團發表一項呼籲,請求所有父母要『盡全力以福音原則來教導及扶養自己的子女,藉此讓子女與教會保持親近。家庭是過正義生活的基石,沒有任何方式能取代其地位,或是能達成其在履行神所賦予的責任上的重要功能。』
「……總會會長團教導我們,父母若以福音原則教導及養育子女,便可保護他們的家庭免於不良事物的影響。他們進一步勸告父母及子女:『要將家庭祈禱、家人家庭晚會、福音研讀與教導,以及有益身心的家庭活動放在最優先的地位。其他需求或活動,無論有多值得或多合適,也絕不可被允許來取代此項神所賦予的職責,而這職責唯有父母和家庭才能充分履行』(總會會長團信函,1999年2月11日;cited in Church News, 27 Feb. 1999, 3)。
「在主及祂教義的協助下,一個家庭所可能遭遇到的挑戰中,一切傷害的影響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會被克服。家人不論有何需求,若我們都能夠聽從先知所給予的忠告,就能鞏固我們的家庭。
「鞏固我們家庭的關鍵在於讓主的靈來到我們家中。我們家庭的目標應該是走在窄而小的路上」(參閱「鞏固家庭是我們的神聖職責」,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34頁)。
主在勸告紐奧·惠尼的時候,鼓勵他要「整頓他的家庭,務使家人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教約93:50)。大衛·貝納長老曾用這節經文來說明父母可以用哪些方法創造出一個充滿主的靈的家。他說:
「我們可以開始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的方法,就是告訴我們的家人,我們愛他們。我們不需要用花言巧語或是長篇大論,只需要真誠、經常地表達我們的愛。……
「另一個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的方法,就是向家人作見證,說出聖靈對我們證實、使我們知道是真實的事。作見證時,不需要長篇大論或能言善道。……我們可以、也應該在自已家中,為父與子的神性和存在、為偉大的幸福計畫以及福音的復興,作單純的見證。……
「每個家庭祈禱、每次家庭經文研讀、每個家人家庭晚會,都是我們靈魂畫布上的一個筆觸。……只要我們堅持去做那些看似微小的事情,就能造成深遠的靈性影響。『因此,不要厭倦行善,因為你們正在奠定重大事工的基礎。重大的事都源自微小的事』(教約64:33)。我們在個人生活中奠定重大事工的基礎,並在自己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的時候,堅持就是其中的關鍵原則。……
「只要我們尋求主的協助和力量,我們言行之間的差距就會逐漸縮小,更能經常地表達愛並持續不斷化為行動,並在作見證與不斷按照見證生活方面,言行更加一致。只要我們更忠信地學習、實踐及熱愛耶穌基督復興的福音,就可以在家裡變得更加勤奮、關心」(「在家裡更加勤奮、關心」,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17-20頁)。
教義和聖約93:51-53。「要趕快」
主指示西德尼·雷格登、先知約瑟·斯密和菲德克·威廉「要趕快」去宣講福音(見教約93:51-52)。主也指示先知「要趕快翻譯我的經文」(教約93:53),這裡指的是先知的聖經靈感翻譯工作。為了展現出他們樂意服從主的忠告,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獲得這篇啟示的兩個月後,於1833年7月2日這天完成了聖經的翻譯工作(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