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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22章;約翰福音第18章


「路加福音第22章;約翰福音第18章」,經文輔助資料:新約(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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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22章約翰福音第18章

耶穌基督設立聖餐後,便和門徒一起前往客西馬尼園。祂在客西馬尼受苦,這使祂汗珠「如大血點流出」。祂被出賣和逮捕。耶穌被鞭打、戲弄,然後被帶到猶太法庭受審。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彼拉多審問耶穌,但查不出祂的過犯。

資源

注意:引用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出版的資料來源,並不表示該來源或其作者已得到本教會的認可,或是代表本教會的正式立場。

背景和上下文

路加福音22:7-20

最後的晚餐何以如此重要?

若要進一步了解最後的晚餐的重要,不妨研讀下列條目:

路加福音22:31

被撒但像篩麥子一樣篩是什麼意思?

在新約時代,人們收割麥稈,捆成或大或小的禾捆。大的禾捆被平放在表面堅硬的地面上,用重型工具碾碎(脫粒),直到小麥籽粒與外殼(即麥殼)分離。

收集在田地裡的禾捆

金色的收穫,大衛·梅羅繪

麥殼不能吃,被視為糠——沒有價值的東西。在有風的日子,人們用簸箕叉將小麥籽粒和糠揚到空中。較重的小麥籽粒會掉在地上,較輕的糠則被吹走。(亦見「馬太福音3:12。『〔祂〕手裏拿著簸箕』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農夫在有風的日子里篩麥子

耶穌用小麥籽粒和糠分離的比喻警告彼得,撒但想要毀滅他。耶穌對彼得說:「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譯為「你們」的希臘文是複數。在這節經文中,耶穌教導,撒但想要毀滅救主所有的門徒,而不只是彼得。尤理西斯·蘇瑞長老教導,被人像篩麥子一樣篩是指「失去影響世人行善的能力」。

路加福音22:39,44

客西馬尼園讓我們對救主的贖罪犧牲有何了解?

(比照馬太福音26:36馬可福音14:32約翰福音18:1。)

在客西馬尼園中,救主開始為所有人的罪受苦。客西馬尼園是一片橄欖樹林,這個園子是救主常去的地方,位於橄欖山的西側,就在耶路撒冷的城牆外。

橄欖山上客西馬尼園中古老的橄欖樹

客西馬尼是『橄欖油醡』的意思。」在救主的時代,橄欖油的製作過程是先將大石頭壓在橄欖上滾動,將橄欖壓碎。壓碎的橄欖被稱為「橄欖糊」。

古代的橄欖油醡

然後,橄欖糊被放入柔軟的、編織鬆散的籃子裡。再用橄欖油醡對這些籃子裡的橄欖施加極大的壓力。橄欖在橄欖油醡的壓力下榨出的油最初是紅色的。

橄欖油醡上血紅色的油

製作橄欖油的過程有助於我們了解救主的贖罪犧牲。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在客西馬尼園裡的基督實際上就是在承受世人各種罪行的沉重壓榨。祂流出的大血點——祂生命的『油』——是從每個毛孔中流出來的。〔見路加福音22:44教義和聖約19:18。〕……

「正如橄欖被壓榨出可帶來光明的油一樣,救主也受壓迫;我們救贖主的每一個毛孔都流出生命的血。」

路加福音22:39-46

為什麼耶穌基督要在客西馬尼受苦?

(比照馬太福音26:37-41馬可福音14:32-42。)

三部福音書都提供了救主如何在客西馬尼受苦的一些細節。根據復興的經文,我們得知救主為何受苦的一些重要原因。便雅憫王教導,耶穌的每一個毛孔都流出血,因為祂「為祂人民的邪惡和憎行所忍受的痛苦就是如此劇烈」。救主闡明祂受苦,才能使我們悔改自己的罪。阿爾瑪解釋說,基督受苦不僅是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罪,也是「依照祂人民的軟弱來救助他們」。

基督伏在客西馬尼園地上

客西馬尼,亞當·艾伯倫繪

路加福音22:42

杯象徵什麼?

(比照馬太福音26:39馬可福音14:36。)

救主提到的杯象徵祂在贖罪時所經歷的痛苦。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為我們的罪受苦時,向天父禱告說:「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耶穌被逮捕時,對彼得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耶穌在祂死亡並復活之後,將祂受苦稱為喝那「苦杯」。布司·麥康基長老談到救主在客西馬尼所經歷的痛苦時說:「我們知道,當祂飲盡父給祂的苦杯裡的渣滓時,每個毛孔都〔突然〕流出了血滴。

「我們知道祂的身體和靈都受苦,這種痛苦遠超過人類所能承受,只有死亡能與之比擬。

「我們對這件事略有所知,但難以全然理解,祂受的苦已經滿足了公道的要求,救贖悔改的靈遠離罪的痛苦和懲罰,也使慈悲得以臨到相信祂聖名的人。

「我們知道,祂俯伏在地上,因無盡重擔而來的痛苦、憂傷使得祂顫抖不已,希望能不用喝下此一苦杯。」

路加福音22:44

耶穌在客西馬尼是否真的流血?

路加是福音書作者中,唯一記載救主受苦時流出「大血點」的人。救主在後期時代的經文中確認:「那種痛苦使我自己,就是神,一切中最偉大的,也因疼痛而顫抖,每個毛孔都流血。」

約翰福音18:5-6

救主回答「我就是」有什麼重要意義?

當猶太領袖說他們在尋找拿撒勒的耶穌時,耶穌回答說:「我就是」。「我就是(I Am,自有永有者)」是耶穌的一個頭銜和名稱。耶穌在塵世傳道中多次使用「自有永有者」這個頭銜。猶太人把這個頭銜理解為基督神性的宣告。

約翰福音18:13-14

誰是該亞法和亞那?

(比照馬太福音26:57。)

在救主塵世傳道期間,該亞法是耶路撒冷聖殿的大祭司。他的責任包括督導聖殿儀式及管理聖殿銀庫。他很富有,也很有影響力。耶穌潔淨聖殿庭院,他認為這是在挑戰他的權柄。耶穌使拉撒路復生後,該亞法說必須將耶穌處死。

該亞法是前任大祭司亞那的女婿。歷史資料談到亞那一家,都不脫權力和影響力這兩個面向。兩人都是撒都該人。幾世紀以來,大祭司的職位任命已變質。它不再是一個基於家系的聖職職位,而是成了一個政治任命。該亞法作為大祭司,主領審訊耶穌的猶太公會。只有約翰福音提到耶穌也出現在亞那面前。

約翰福音18:29

彼拉多是誰?

羅馬帝國分為數個省份,每個省份都由一位地方長官管理。本丟·彼拉多是西元26到36年管理猶大省的羅馬官員。他上任後不久,就因為帶著繪有羅馬皇帝肖像的旗幟進入耶路撒冷,而引起許多猶太人的憤怒。猶太人將這些皇帝的圖像視為偶像崇拜。彼拉多也曾下令屠殺一些加利利人。

約翰福音18:29-36

為什麼猶太領袖要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

猶太領袖聲稱耶穌犯了褻瀆罪,想要將祂處死。然而,他們面臨幾個障礙:(1)在羅馬統治下,猶太人無權將人處死;(2)可以執行死刑的羅馬人卻不承認猶太人的褻瀆罪;以及(3)由於耶穌基督的影響力,猶太領袖擔心如果他們公開處決祂,可能會引起騷亂。

猶太領袖需要羅馬人的幫助才能殺掉耶穌基督,於是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長官彼拉多面前。他們想要他找一個理由來指控救主並處以死刑,這樣在人民看來,對耶穌的處決負責的就是羅馬人而不是猶太領袖。

約翰福音18:37-39

耶穌受到哪些指控?

雖然祭司長說耶穌是罪犯,但福音書並沒有完全清楚說明耶穌被指控的罪名是什麼。然而,福音書記載彼拉多詢問的重點是耶穌是否認為自己是王。此外,根據慣例,在被釘十字架的人上方會放一個牌子,寫明對他的「指控」彼拉多放在救主十字架上方的牌子上寫著:「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因此,耶穌很可能是以煽動叛亂、反對皇帝或反對國家的罪名被處決的。(亦見「馬太福音26:59-68。僭妄的指控有何重要意義?」)

了解更多

救主的贖罪

  • 布司·麥康基,「客西馬尼園的潔淨力量」,2011年4月,利阿賀拿,第16-17頁

  • 傑佛瑞·賀倫,「耶穌基督的贖罪」,2008年3月,利阿賀拿,第32-38頁

  • 塔德·克利斯特,「耶穌基督的贖罪」,2019年5月,利阿賀拿,第85-87頁

如需更多有關救主贖罪的演講,請前往「福音圖書館」,「總會大會」,「主題」,「贖罪」。

媒體

影片

「救主在客西馬尼園受苦」(8:31)

8:32

「該亞法審判耶穌,彼得不認主」(4:17)

4:18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被定罪」(3:16)

3:20

圖像

耶穌在客西馬尼禱告
耶穌在客西馬尼被捕

耶穌被出賣,泰德·海因格繪

耶穌在猶太領袖面前受審
耶路撒冷城的模型,前景顯示希律的宮殿

耶路撒冷城的模型,前景顯示希律的宮殿

彼拉多把耶穌帶到眾人面前讓他們看

Ecce Homo(你們看這個人!),安東尼奧·西塞利繪

耶穌基督時代的耶路撒冷地圖,顯示傳統上認為祂受苦、受審、被釘十字架和埋葬的地點

註:

  1. 聖經的其他譯文也指出這一點,例如,「撒但要求(asked)篩你們所有的人,好像篩麥子一樣」(路加福音22:31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或「撒但設法(demanded)篩你們所有的人,好像篩麥子一樣」(路加福音22:31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2. 尤理西斯·蘇瑞長老,「是的,我們可以贏得這場戰爭,也終將贏得勝利!」,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76頁。

  3. 救主為我們的罪受苦始於客西馬尼,持續到十字架上。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我們的救主在客西馬尼園中,親自承受了你、我以及曾經或將要活在這世上的每個人的每個痛苦、每種罪,和經歷過的一切傷痛與苦難。……當祂被殘暴地釘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時,所有這些苦難更是加劇」(「教會的正確名稱」,2018年11月,利阿賀拿,第88頁;亦見雅各·陶美芝,耶穌是基督〔1916〕,第653-655頁)。

  4. 路加福音22:39約翰福音18:1-2

  5. 經文指南,「客西馬尼」,福音圖書館。

  6. 「正如最上等的橄欖在橄欖油酢中初次流出的油呈現紅色一般,世上最優秀、最純潔、最完美的人物,在承受極大壓力時,汗水也變為紅色,從每一個毛孔流出」(Andrew C. Skinner, “Autumn, Olives and the Atonement,” Religious Educator, vol. 1, no. 1 [2000], 116)。

  7. 「橄欖樹及其橄欖油被公認為生命中不可或缺之物。……(橄欖果實)所榨出的油被用於烹飪、照明、醫藥,……以及膏抹」(see Skinner, “Autumn, Olives and the Atonement,” 110)。

  8. 參閱羅素·納爾遜,「在這聖地」,1991年2月,聖徒之聲,第18頁。

  9. 摩賽亞書3:7

  10. 教義和聖約19:16-20

  11. 阿爾瑪書7:12

  12. 路加福音22:42

  13. 約翰福音18:11

  14. 尼腓三書11:11;亦見教義和聖約19:16-19

  15. 參閱布司·麥康基,「客西馬尼園的潔淨力量」,2011年4月,利阿賀拿,第8頁。雅各·陶美芝長老形容耶穌的痛苦是身體和靈體上雙重的靈性苦痛(見耶穌是基督第605-606頁)。

  16. 路加福音22:44

  17. 教義和聖約19:18;亦見摩賽亞書3:7

  18. 這些字詞翻譯自希臘文egō eimi,即「我在」(see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Mark L. Strauss, The Baker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Biblical Words [2023], 1069–70)。

  19. 見經文指南,「自有永有者(I AM」和「耶和華」。

  20. 約翰福音4:266:20,358:12,24,28,5810:1111:2513:1914:615:1

  21. 馬太福音21:12-15

  22. 約翰福音11:49-53

  23. See Michael D. Coogan and others, eds., 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5th ed. (2018), 1550, note for John 18:13.

  24. See Bible Dictionary, “High priest.”

  25. 耶路撒冷的大公會是一個由祭司長、文士和長老組成的議會。公會擁有處理宗教事務的權柄,但在處理民事上權柄受限,其主要職能是解釋猶太律法並規範猶太人的生活。「公會的權力相當廣泛,因為猶太人的希臘與羅馬統治者賦予他們相當程度的自治權」(Bible Dictionary, “Sanhedrin)。

  26. See John W. Welch, “Roman Law Relating to the New Testament,” in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A Background to the Texts of the New Testament, ed.Lincoln H. Blumell (2019), 162.

  27. See Bible Dictionary, “Pilate路加福音13:1

  28. 馬可福音12:12路加福音20:1922:2

  29. See Michael R. Trotter, “Judea as a Roman Province, AD 6–66,” in Blumell, New Testament History, Culture, and Society, 149.

  30. 約翰福音18:30

  31. 馬太福音27:37

  32. See Harold W. Attridge and others, eds., The HarperCollins Study Bibl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Including the Apocryphal/Deuterocanonical Books (2006), 1719, note for Matthew 27:37, 1850, note for John 19:19.

  33. 約翰福音19: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