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大會
永恆婚姻是段永恆的旅程
2026年4月總會大會


11:42

永恆婚姻是段永恆的旅程

我們相信永恆的婚姻,我們教導永恆的婚姻,而且我們追求永恆的婚姻。

救主在客西馬尼園和十字架上獻出無與倫比的愛與犧牲後,祂沒了生命的身體被安放並封在借來的墳墓裡,但墳墓卻封不住神聖的神子。天使宣告:「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

由於救主戰勝了死亡和罪,我們將永遠頌讚祂的名。

耶穌基督還帶來了其他無法衡量的祝福,他對使徒彼得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神聖的印證能力已再次在世上復興,今日我們能在祂已奉獻的聖殿中汲取這能力。戈登·興格萊會長曾說:「如果所經歷的一切悲傷和艱辛,能讓神聖聖職的印證能力復興,使得家庭能永遠在一起,那麼所付出的一切代價便都值得了。」

跪於祭壇

在我74年的人生中,只有少數幾次經歷,能讓幾乎每一種情緒與感觸都牢牢刻印在我的腦海中。最令我動容的其中之一,是我和凱西在神的神聖之殿中,隔著祭壇相對而跪的那一刻。當聽到「今生和全永恆」那句永難忘懷的話語時,我們共同的希望、夢想與愛,都在滿心期待中像萬花筒般燦爛綻放。

對於遍布全球的廣大會眾中,仍滿懷愛意地記得你生命中的那一天的人,我要特別對你們說話。

跪在祭壇兩邊的那一刻,我們逐漸體會到自己對神和對彼此的承諾有多深。這項神聖的儀式將我們與我們的永恆伴侶,也與神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我們鄭重宣誓要遵守這些聖約,主則應許我們,只要我們保持忠信,我們在今生和來生,包括在永恆世界中的寶座、能力和領域,都能享有難以言喻的祝福。

淬鍊我們的本質

然而,我們更大的希望,是對於淬鍊本質的渴望,以變得更像我們的救主,好讓我們有一天能再與祂同住。在神聖的婚姻中與神和彼此緊緊相繫,會讓我們發現自己正身處靈性發展的熔爐,讓犧牲、仁愛、耐心、以及達林·鄔克司會長早上談到的:成為使人和睦的人,這些重要的品格——基督真正的品格,如同克理斯多會長所說,更深植於我們心中。

當我們對救主的愛日益增加,我們對彼此的愛也會增長。就像我們自己的門徒身分一樣,我們的永恆婚姻不是短暫的實驗,而是一段旅程,一段成為神所期望我們成為的人的永恆旅程。

在大部分的世人中,相信婚姻本質是永久的人正逐漸減少。 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我們宣告「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的」。 我們相信永恆的婚姻,我們教導永恆的婚姻,而且我們追求永恆的婚姻。

為聖約作準備

我們滿懷信心與自信地期待我們的婚禮,因為我們為了在主的殿中訂立聖約,而認真、謹慎地作準備。 在青少年時期,我們鞏固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並遵守祂的誡命,包括貞潔律法,這條世上許多人已不再遵守的律法。我們承受耶穌基督的名。

即便我們努力作了準備,我們每個人都還有軟弱,我們也意識到在生活中需要更加無私、更常悔改,以及更多寬恕。凱西和我在我們婚宴的餐紙巾上印了威廉·莎士比亞的一句話:「若是遇有變節的機會就改變,愛就不是愛了。」 隨著婚後頭幾個月她對我的認識加深,我便把婚禮剩下的餐巾紙放在我們公寓各處。

我們欣然面對生活中的歡樂與悲傷時,也將聖約刻在我們的靈魂上,並把目光凝視天上,望向那等待著我們前去的榮耀之地。我們知道我們所追求的神聖品格不會在今生都達到完美。 永恆婚姻是段永恆的旅程。

仰賴聖靈

不論在個人生活或婚姻中,我們都迫切需要聖靈的恩賜。正如已在本次大會中被引述的,達林‧鄔克司會長最近說道:「仇敵非常善於偽裝真理,如果你們沒有聖靈同在,就會受騙。前方有許多障礙,也有許多會令人分心的事物。

蒙騙世人的一種技倆,就是讓人輕視印證教儀神聖的重要性,以及其實質的能力。要對彼此和對耶穌基督懷抱希望,祂的應許能支撐我們通過障礙與令人分心的事物。

有時候,我們的婚姻需要我們付出極大的耐心。

在我們結婚25週年那天,凱西和我在費拉德爾菲亞向傳教士演講。我接到了十二使徒培道·潘會長的電話。談話結束前,我說道:「潘會長,今天是我們結婚25週年的紀念日。你不覺得這是個了不起的成就嗎?」他毫不遲疑地回答:「對凱西來說,確實是!」懷著你對基督的希望與信心,讓主拓展你在理解與耐心上的屬靈恩賜。

在談論到永恆婚姻時,容我提出另外兩件事。

第一,如果有渴望,每位耶穌基督真正的門徒不論是在今生或來生,皆可與他們所選擇的正義伴侶永遠印證在一起,直到永恆。

第二,人們會問:「是否有任何情況允許兩人離婚?」答案是肯定的,但要經過非常謹慎的考慮。我在這份信息的書面版本發布的時,會加上針對這項主題的先知教導。

彼此照顧

五十年前,凱西和我遇到了一對令人印象深刻的夫妻,他們也剛在主的殿中結婚。生活充滿光明希望,他們養兒育女;妻子才華洋溢且充滿信心,丈夫的事業蒸蒸日上;他們遵守聖約。

出乎意料的是,這位年輕女子的健康出現了嚴重問題。

他們的兒子最近向我分享了以下的感想:

「在我年輕時,我親愛的媽媽經歷了艱困難熬的重度憂鬱症,導致她長期難以照顧自己。這對我父母都是新的現實狀況,生活與他們預期的很不同。

「我爸爸從沒經歷過精神疾病,他尋求了天父的幫助。我數不清有多少次撞見他雙膝跪下,或是有多少次他又在星期日默默地禁食。他以無與倫比的愛、耐心和謙遜為母親和我們服務。他尋求聖靈的影響,希望能像救主一樣去愛人、行動和回應。

「我母親是他生命中的摯愛。這些苦難時期不過是片刻,他們已永遠緊密地相繫在一起。只要他們保持忠誠,他們將永遠共度健康且快樂的日子。這項應許帶給爸爸完全光明的希望。

「雖然我母親常常覺得,自己的挑戰對我爸來說是沉重的負擔,但他的看法卻截然不同,他非常熱愛為神這位非凡、寶貴的女兒服務。

「當我媽媽勇敢地克服了許多健康挑戰後——那真是個奇蹟——他們以夫妻、父母和祖父母的身分,共享了光明與喜悅。

「後來,在她六十多歲時,她面臨到完全不同的考驗,包括乳癌和影響她行走的神經系統問題。她和我爸爸再次鞏固了對彼此的承諾,以及他們與主所訂立的聖約。

「他們一起努力奮戰,直到她結束塵世旅程的最後一天。」

永恆婚姻是段永恆的旅程。

獲得力量

誰賜予你們力量來與彼此緊緊相依,走完這永恆旅程中的塵世之路?

「永在的神……,創造地極的主」,那在第三日復活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

「疲乏的,賜能力;軟弱的,加力量。……

「[你們若一同]等候耶和華……必如鷹展翅上騰;[一同]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為此神聖應許鄭重作證,阿們。

註:

  1. 路加福音24:5-6

  2. 馬太福音16:19

  3. Gordon B. Hinckley, “As One Who Loves the Prophet,” in Susan Easton Black and Charles D. Tate Jr., eds., Joseph Smith: The Prophet, the Man (1993), 6.

  4. 教義和聖約132:19。羅素·納爾遜會長曾說:「即使努力達到完全,目前看來似乎很難且無盡期,我們也無須氣餒。完全終歸會來臨,惟有在復活之後,也惟有靠主才能成全。「完全」等待著所有愛祂並遵守祂誡命的人。它包含了寶座、國度、公國、能力及領域。那是我們持守的終點。那是神為我們每個人所預備的永恆完全」(參閱「完全終歸會來臨」,《聖徒之聲》,1996年1月,著重部分標明;亦見John Taylor, The Mediator Mediation and Atonement [1882], 139–41)。

  5. See Brian J. Willoughby, The Millennial Marriage (2021), 14–16.

  6.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福音圖書館。

  7. 欲知永恆婚姻聖約的相關條件與祝福的說明,見《 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3.5.3.5中的「聖殿印證」:

    「在印證教儀中,一男一女與神立約,也彼此立約。他們立約承諾要彼此結為丈夫和妻子,在愛與正義中一起商議、一起勞動,履行神指定給丈夫和妻子、父親和母親的職責。

    「忠於這項聖約的一男一女將結合在一起,成為全永恆的夫妻。……神永約中所有的祝福都已印證給這對夫妻;其中最高的祝福,就是與永恆的後裔一同超升(見教義和聖約132:19—20;亦見66:2131:1—4;以及本手冊中的27.338.4)。」

  8. 威廉·莎士比亞,十四行詩116,第2—3行。

  9. 見羅素·納爾遜,「完全終歸會來臨」。

  10. 達林‧鄔克司,「 與耶穌基督更加接近」(楊百翰大學祈禱會,2026年2月10日),speeches.byu.edu。

  11. 「如果你們能在今生保持忠信,藉此獲得在復活的早晨出來的權利,你們就不必擔心妻子會對丈夫不滿,或是丈夫對妻子不滿;因為在第一次復活的人必將脫離罪,以及免於罪的後果與束縛」(Brigham Young, “Remarks,” Deseret News, Dec. 3, 1862, 178)。

  12. 「當一對夫婦在聖殿結婚後,他們應盡量在和平與和諧中生活,如果他們都是本教會忠信的成員,這就不應該是不可能的。年輕人應竭力容忍彼此的弱點並克服它們。若他們過配稱得到超升的生活,他們將沒有塵世的短處和弱點而進入高級榮耀國度,並且將成為完全」(約瑟‧斐亭‧斯密,《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1955])。

  13. 達林‧鄔克司會長說:「我們知道有許多配稱、優秀的後期聖徒目前缺少了他們進步所必需的適當機會和條件。未婚、沒有子女、死亡和離婚等問題使他們的理想受挫,因而使神所應許給他們的祝福也延後來到。……但是這些挫折是短暫的。主已應許我們,在永恆中,祂的兒女若遵守誡命,忠心奉行所立的聖約,並且尋求正義,就必蒙得祂的祝福」(「偉大的幸福計畫」,《聖徒之聲》,1994年1月)。正義的伴侶將是男女雙方所選擇的,並且得到主的認可。

  14. 達林‧鄔克司會長說:「我們知道你們許多人是無辜受害者——有些成員的前任配偶不斷地違背聖約,或是長期遺棄或拒絕履行婚姻責任。曾經歷這種虐待的成員都親身體認到,有的情況是比離婚更糟糕的」(「離婚」,《利阿賀拿 》,2007年5月)。

    雅各·傅士德會長說:「長期無法挽救的婚姻關係嚴重到破壞一個人的自尊時,只有這種情形,我認為才是[離婚的]『正當理由』」(「父親,回家吧」,《聖徒之聲 》,1993年7月)。

  15. 個人書信,2026年2月3日。

  16. 以賽亞書43:1;著重部分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