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傳教士
5.聖職權柄和教儀


「5.聖職權柄和教儀」,給耶穌基督門徒的傳教士標準——服務傳教士(2025)

「聖職權柄和教儀」,傳教士標準——服務傳教士

施洗約翰為耶穌基督施洗

5

聖職權柄和教儀

5.0

導言

聖職是神賜給祂兒女的權柄和能力,以將祝福與救恩帶給所有的人。必須有這權柄,才能教導和執行福音的教儀。獲得並行使聖職權鑰的聖職領袖,持有聖職權柄,並且能將此權柄授予他人。

「在教會中,所有的聖職權柄都要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運用。……教會所有成員接受按手選派或指派之後,便可運用受委派的權柄,來協助完成神的事工」(總指導手冊3.4)。

當一位女子被按手選派去擔任傳教士時,她就是在聖職權柄下行事,去執行一項聖職職責。任何人從持有聖職權鑰的人接受了召喚,就是在運用受委派的聖職權柄,執行被指派的職責。

如果你是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就會有機會去參與聖職教儀和祝福。

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時,請遵循總指導手冊第18章所述的指導方針。關於聖職的權柄和能力,亦見總指導手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