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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活動的安全與健康

參加教會活動的人應一直感到受歡迎和安全。如果領袖和成員遵循這幾頁所述的一些重要原則,就能提供不可或缺的要素,來策劃出有趣、振奮人心又安全的活動。

如果這些資源沒有談到你的問題,請寄電子郵件給我們riskmgt@ChurchofJesusChrist.org

為活動作準備

有助於主動策劃安全活動的資訊。在此尋找有關一般活動策劃、安全駕駛、惡劣氣候考量、保持體態和戶外活動規劃的影片和印刷資源。

活動期間的安全與健康

關於在整個教會活動期間確保安全的資訊,請見此處。範例主題包括安全的食物準備、游泳安全、托兒班衛生等等。

緊急應變

緊急應變義工可以在本單元中找到安全政策。主題包括鏈鋸安全、緊急應變訓練、教堂緊急應變計畫、災後清理和洪水基本資料。緊急應變義工可以在本單元中找到安全政策。主題包括鏈鋸安全、緊急應變訓練、教堂緊急應變計畫、災後清理和洪水基本資料。

常見問題

如果發生意外或事故,我該怎麼辦?

如果在教會場地或在教會主辦的活動過程中,發生意外、受傷,或因活動導致的疾病,活動領袖應迅速通知主教及支聯會會長。主教、支聯會會長,或了解此事故的指定成員,應迅速在incidents.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透過全球意外通報系統(GIR)進行通報。

有關意外事故通報或回應的重要原則,見《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7.6.3,ChurchofJesusChrist.org。

如果有人受傷時,我該怎麼辦?

在美國,教會提供教會活動醫療協助(CAMA),為在教會主辦的活動中受傷的人,給予醫療帳單上二級的協助;其目的是用來補充——而非取代——個人原有的健康保險(見《總指導手冊,20.7.3.4)。當地聖職領袖可為某些醫療或喪禮的支出申請協助。CAMA由Deseret Mutual Benefit Administrators(DMBA)代表教會管理。如何提供這項協助,見DMBA CAMA最新手冊的資料。(詳情請造訪dmba.com/churchactivity。)

美國以外地區的聖職領袖,應洽詢區域辦公室以尋求指引。

我要如何為緊急情況作好準備?

領袖應為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作好準備,如果情況適宜,就與所有領袖複習緊急應變措施。

  • 如果活動地點離緊急救援服務機構較遠,不妨考慮是否應由受過心肺復甦術(CPR)以及受過基礎或進階急救訓練的人,一路隨行。
  • 決定要如何回應惡劣氣候,或地區常見的其他緊急事故。如果某項活動會受天氣影響,不妨另備變通方案或其他地點。
  • 找出靠近活動地點的當地緊急救援服務機構聯絡資料(執法人員、消防部門、最近的醫療機構,或救護車),並將此資料提供給領袖,以備不時之用。
  • 在通訊受限的地區,要策劃如何與緊急救援服務機構保持聯繫。

如需更多有關通報意外或事件資訊,請看前述「如果發生意外或事故……?」,或《總指導手冊》,20.7.6.3

我該如何專注於活動安全?

一開始就要審慎策劃,以確保活動能達成以福音為中心的目的,並滿足參與者的需求。

  • 策劃各種適齡的活動。
  • 策劃的行程和活動,要考慮領袖和青少年的體適能程度。審慎評估個別的醫療風險因素。
  • 在活動開始之前,領袖應要告知所有參與者,與該活動相關的安全措施。
  • 所有與該活動或活動設施有關的法律和安全指導方針,領袖和青少年都應熟悉並且遵守。

教會主辦的活動若需要過夜、到外地旅行或風險偏高時,領袖應使用教會的「活動計畫書」和同意書及醫療授權書。  

挑戰課程、高空滑索、泛舟、攀岩、垂降、游泳或射擊等風險偏高的活動,可能需要額外的防護計畫,以減低受傷的風險或可能。

為了減少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傷害或疾病,請決定是否需要專業的導遊,或適合接受訓練或認證的人,來協助策劃活動,並一路隨行。也可以考慮在活動前,為參與者做行前準備和訓練。聖職領袖和活動領袖應經常參考《總指導手冊》第20章,以獲得有關安全的指導方針。其他的安全指導方針可在安全活動的重要原則檔中找到。

我如何能更了解暴露的風險?

策劃活動時,要告知並詢問:「參與者、父母和領袖是否知道並願意接受與這項活動相關的潛在風險?」以及「他們是否願意參與?」

關於個人責任,教會勸告成員要明智和自立,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能的話,督導活動的成員應「投保合理額度的責任保險,為自己提供保障。這種保險可以透過屋主保險或其他保單而取得」(《總指導手冊》20.7.3.3)。

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有人在教會主辦的活動中受了傷,而提出過失訴訟,那些與該項活動相關的人員,需先動用他們自己的個人責任保險。通常適用的保單有屋主、租客、汽車或其他保險的保單。除非該行為是犯罪或故意的,否則當可用的保額都用完後,教會都會支持並保護在其工作指派範圍內的教會義工的。

如果活動需要旅行,我該怎麼辦?

領袖應遵照《總指導手冊》,20.7.7中所列的旅行政策,各項規定如下:

  • 參與者不應為參加活動作長途旅行(超過幾個小時),任何例外情形都必須取得區域會長團核准;若區域會長團核准這樣的旅行,則成員不應自付旅費(見20.6)。車輛都必須處於安全的運作狀態。
  • 參與者搭乘私人車輛旅行時,每位乘客都應有安全帶並繫上安全帶。
  • 駕駛員都應當持有駕照,而且是負責可靠的成人,每輛車都應投保合理的汽車保險。
  • 如果需開車至外地(由支聯會會長或當地協調議會定義,見《總指導手冊》20.7.7),要填寫適當表格。

其他:

  • 駕駛員應遵守所有法律。
  • 駕駛員如果困倦想睡,就不應開車;開車時,也不應使用手機,或從事會使他們分心的行為。
  • 要盡可能地做到,一位成人不應單獨與一位青少年在車上,除非該名青少年是其子女。

教會鼓勵參加教會活動的成員使用活動計畫書作為策劃的資源工具。

我該怎麼做,以遵循兒童和青少年保護指導方針?

教會活動讓兒童和青少年有機會感受救主的愛和聖靈的影響。兒童和青少年在參與時,需要感到安全和受到保護。領袖和教師應效法救主愛護和關心兒童的榜樣。以下資源可幫助兒童、青少年和領袖知道如何回應虐待事件,包括回報責任:

教會活動需要成人陪護嗎?

兒童、青少年和年輕單身成人所參加的一切教會活動,至少都要有兩位成人在場督導。(見《總指導手冊》20.7.1。)

如果活動需要過夜,我該怎麼做?

過夜活動需要得到主教或支聯會會長的核准。

  • 教會舉辦的所有過夜活動,都必須至少有兩位成人領袖隨行。
  • 領袖要安排寢室,讓男性和女性的參加者不會比鄰而睡。
  • 男性及女性領袖必須睡在不同的寢室。
  • 兒童或青少年不得單獨與成人同睡一個帳篷或房間,除非(1)該成人是他或她的父母或監護人,或(2)在帳篷或房間裡,至少有兩位成年人,而且他們與該兒童或青少年同性別。
  • 如果成人領袖和兒童或青少年共用過夜設施,例如小屋,則該設施中必須至少有兩位成年人,而且他們必須與該兒童或青少年同性別。
  • 如需更多的資訊,請見《總指導手冊》20.5.5
如果參與者要求參與權,我該怎麼做?

領袖、家長、青少年及兒童應當了解,參與活動是特權而不是權利,一旦行為不當,或危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全,參與資格就可能被取消。領袖應該向家長和參與者傳達這些期許。(見總會會長團有關教會活動的安全事宜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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