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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


「公民身份」,主题和问题(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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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

后期圣徒重视良好政府所提供的组织和制度,并相信要在自己的国家和社区中成为负责任的公民。公民身份指的是教会成员有义务以符合他们「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合法方式,履行自己对国家和社区的职责。

政府及其公民

「政府是神为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为了社会的益处和安全,祂要人对与政府有关之立法和执法的行为负责。」政府有责任制定律法并维持那些律法不被破坏,以「保障个人良心之自由运用、对财产之权利与支配,并保护个人的生命」。基于对宗教自由的尊重,政府有责任不制定「崇拜规则……去束缚人的良心,……〔不〕指定公开或私下的崇拜方式;……〔或是〕压制灵魂的自由」。确实,后期圣徒相信,「政府有权利也有义务制定法律,保障全体国民奉行宗教信仰之自由」。

当统治者和政府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这些基本的权利,主即祝福他们。然而,祂一再提出警告,提防邪恶会在领导人未能保护这些权利的时候来到。按「民意」行事的政府,会为其公民的权利提供更好的保护措施,因为「民意想要任何违反正义的事并不平常」。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汤玛斯·杰弗逊坚信民意,他说:「公共舆论鲜少会作出不道德或不明智的判断,与之相左的人应质疑并检视自己的意见。」教会成员是各国里「按民意行事」的公民,身为公民肩负着一项特别重要且神圣的职责,即为良善和正义发声,包括良心和宗教的基本自由。

道德价值观与成为好公民

教会成员努力按照耶稣基督和祂仆人所教导的道德价值观过生活,并力图对社会和政府中的道德价值观产生良好的影响力。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约翰·亚当斯宣告:「我们的宪法只为具有道德及信仰的人制定。这部宪法远远不足以管理任何其他民族。」自由与道德间密不可分,宗教信徒和制度对维护道德来说至关重要。

若没有道德基础,任何过去或现在的国家都无法维护其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安全。多马·孟荪会长指出:「许多在过去被视为不正当和不道德的行为,如今不但被容许,还得到许多人的认同。」他表示:「一般人的道德标准已经逐渐转变,到了『几乎任何事情随心所欲』的地步。」个人的道德选择影响着我们所处的广大社会。杰佛瑞·贺伦长老说:「天父的计划和祂爱子的这项礼物,乐观地将作选择的能力和责任都赋予人类,怀着希望……和信念,相信自由的人会运用自己的自由,选择良善而非邪恶、正义而非错误、美德而非恶习。」

好公民要参与其中

若要成为自由的人民,享有安全与和平的生活,我们必须了解时事并参与其中。先知约瑟·斯密宣告:「任何社区的幸福都与该人民所拥有的知识密切相关。」只要教会成员虔诚地研究社会和国家当今所面临的议题和决策,就能辨别并了解如何将永恒原则应用在政治人物和公职人员所讨论的议题上。

在符合各自政府的法令下,后期圣徒受到鼓励要了解时事,参与公民和政治活动,「从事公益善举,使社区成为有益身心、适宜居住及养育家庭的地方」。可行的话,这包括一项特别的义务,即找出并投票给诚实、善良且贤明的领袖,并且支持他们。同样地,「教会成员受到鼓励,要参与政治和政府事务。在许多国家,这包括……竞选或被任命而担任地方和中央政府公职」。

此外,对公共福祉的兴趣可以激励教会成员参与各种活动,以改善他们所居住的社区和国家。救主在犹太、撒马利亚和加利利等邻近地区「周流四方,行善事」;祂照顾贫穷和困苦的人;祂安慰哀悼者和身心障碍者;祂出席社交活动和宗教仪式;祂与不同种族和文化的人交谊,并表达对他们的尊重;祂与达官显要和贵族阶级来往,也与被社会离弃的人交流。今日关切并活跃的公民可以服务于当地的食物银行、捐血,或筹划社区聚会和活动。为邻里提供关怀和服务的简单之举,像是自愿打扫环境,或是服务于医院、养老院或疗养机构,都能让社区成为宜居之地。凡能在国家和地方选举中行使投票权的人都应如此行事,并听从使徒保罗的忠告,为公民领袖的智慧,「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

昆丁·柯克长老教导:「要改变整个社会大环境一般来说很难,但是我们必须努力改善自己周遭的道德文化环境。每个国家的后期圣徒都应该成为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了解各样议题,并行使投票权。」多马·孟荪会长鼓励我们所有人「在所住的国家中成为良善的国民、在社区中成为好邻居,并且会向其他信仰或与我们相同信仰的人展现友谊」,并且「在所行的一切事上都能诚实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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