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聖職的原則」,《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6)。
「3.聖職的原則」,《總指導手冊》。
3.
聖職的原則
3.0
導言
聖職是神的權柄和能力。天父藉著聖職,完成祂「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這項事工(摩西書1:39)。神將權柄和能力交給祂在世上的兒女,讓他們協助完成這項事工(見第1章)。
3.1
聖職的復興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世上唯一具有聖職權柄的組織。先知約瑟·斯密從施洗約翰那裡獲得了亞倫聖職及其權鑰(見教義和聖約13:1),並從彼得、雅各、約翰三位使徒那裡獲得了麥基洗德聖職及其權鑰(見教義和聖約27:12—13)。
摩西、以利亞和以來加在嘉德蘭聖殿向約瑟·斯密顯現,把在後期時代完成神的事工所需的進一步權柄交托給他(見教義和聖約110:11—16)。
今日,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每位成員,都持有所有這些聖職權鑰。這些領袖召喚和授權教會的其他成員,去運用神的聖職權柄和能力,來協助祂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
3.2
聖職的祝福
神透過聖約和聖職教儀,讓祂所有的兒女都能獲得偉大的祝福。這些祝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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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和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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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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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受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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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召喚和指派工作上服務的權柄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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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長祝福,以及醫治、安慰和指引等其他聖職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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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殿內被賜予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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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家庭成員永遠印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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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的應許。
神的兒女奉行耶穌基督的福音時,就能獲得這些聖職祝福,體驗到極大的喜樂。
3.3
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
在教會中,聖職有兩個部分: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見教義和聖約107:1)。
3.3.1
麥基洗德聖職
麥基洗德聖職是「按照神子體制的神聖聖職」(教義和聖約107:3),藉著這項能力,神的兒子和女兒可以變得像祂一樣(見教義和聖約84:19—21;132:19—20)。
「麥基洗德聖職持有會長團的權利,在世上每個時代,有管轄教會中一切職位的能力和權柄,主理屬靈的事務」(教義和聖約107:8)。透過這項權柄,教會領袖指導和管理教會一切的屬靈事工(見教義和聖約107:18)。
本教會的總會會長是麥基洗德聖職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65—67),支聯會會長是支聯會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8、10;亦見本手冊第6章),主教則是支會的主領大祭司(見教義和聖約107:17;亦見本手冊第7章)。
有關麥基洗德聖職職位和責任的資料,見8.1。
3.3.2
亞倫聖職
亞倫聖職「附屬於……麥基洗德聖職」(教義和聖約107:14),包含以下權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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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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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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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外在教儀,包括為罪的赦免的洗禮。
主教是支會亞倫聖職的會長(見教義和聖約107:15)。
有關亞倫聖職職位和責任的資料,見10.1.3。
3.4
聖職權柄
聖職權柄是獲得授權,得以代表神和奉祂的名行事。在教會中,所有的聖職權柄都要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運用。
教會中配稱的男性成員,透過聖職的授予並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來獲得聖職權柄。教會所有成員接受按手選派或指派之後,便可運用受委派的權柄,來協助完成神的事工。成員要為自己如何運用神的權柄,向神和神所任命來主領的人負起責任(見3.4.4)。
3.4.1
聖職權鑰
聖職權鑰是指導如何運用聖職,來造福神的兒女的權柄。教會中所有聖職權柄的運用,都是由持有聖職權鑰者指導(見教義和聖約65:2)。
3.4.1.1
持有聖職權鑰的人
耶穌基督持有所有聖職權鑰。在祂的指示下,聖職權鑰被授予男性在特定的召喚上運用,以協助完成神的事工,如以下說明。
主已將與神在世上的國度有關的一切權鑰,授予祂的每一位使徒。在世最資深的使徒,即本教會的總會會長,是世上唯一獲得授權可行使所有聖職權鑰的人(見教義和聖約81:1—2;107:64—67、91—92;132:7)。
在總會會長的指示下,以下當地聖職領袖被賜予權鑰,使他們能在其職責範圍內主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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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和區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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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和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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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基洗德聖職和亞倫聖職的定額組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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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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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部會長和傳教士訓練中心的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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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歷史景點的會長
這些領袖在被按手選派到其召喚時,會獲得聖職權鑰。
其他人則未被賜予聖職權鑰,包括當地聖職領袖的諮理或教會各組織的會長。這些領袖是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於接受按手選派或接到指派工作時,獲得受委派的權柄。教會各組織的會長是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主領(見4.2.4)。
3.4.1.2
神的事工是有秩序的
聖職權鑰可確保,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以有秩序的方式完成(見教義和聖約42:11;132:8)。持有聖職權鑰的人在其職責範圍內指導主的事工,此項主領的權柄,僅在該領袖召喚上的指定責任範圍內有效。聖職領袖卸任召喚後,就不再持有這些權鑰。
所有在教會中服務的人,都是在一位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接受按手選派或指派。
3.4.2
聖職授予和按立
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被授予教會中配稱的男性成員(見教義和聖約84:14—17)。一個人被授予適當的聖職後,會被按立至該聖職的一個職位,如執事或長老。聖職持有人要按照該職位的權利和職責,來運用聖職(見教義和聖約107:99)。
在耶穌基督的教會裡,每位男性都應當努力保持配稱,以接受和運用麥基洗德聖職來為人服務。當一位男性接受這項聖職時,就立下了聖約,要忠信地履行其聖職責任。他也從神那裡獲得永恆祝福的誓約,或是應許(見教義和聖約84:33—44;亦見經文指南,「聖職的誓約和聖約」)。
3.4.3
在教會裡服務所需的聖職權柄的委派
在教會裡服務所需的聖職權柄,是以下列方式委派給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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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手選派至某項教會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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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主領的教會領袖獲得指派工作
3.4.3.1
按手選派
在持有聖職權鑰者的指示下,教會成員接受按手選派時,會獲得來自神的權柄,可在該項召喚上行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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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教召喚並按手選派為支會慈助會會長的女性,被賜予權柄來指導支會的慈助會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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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主教團一員召喚並按手選派為初級會教師的男性或女性,被賜予權柄來教導支會的初級會兒童。
每一位被召喚和按手選派的人,都是在其主領人員的指示下服務(見3.4.1.2)。
教會成員卸任召喚後,就不再持有相關的權柄。
有關按手選派成員擔任教會召喚的其他資料,見18.11。
3.4.3.2
指派
主領的教會領袖可藉著指派工作,將權柄委派出去。當男性和女性接受這些指派工作時,就被賜予來自神的權柄去行事。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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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將權柄委派給七十員,指派他們管理教會的區域,並主領支聯會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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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部會長將權柄委派給男性和女性的傳教士,指派他們去領導和訓練其他傳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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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成員獲得委派而來的權柄,擔任弟兄施助者和姊妹施助者。在主教的指示下,他們受到長老定額組會長或慈助會會長所指派,此時即獲得委派的權柄。
因受委派的指派工作而獲得的權柄,僅限於該項指派工作的指定責任範圍和期間。
有關透過指派工作委派權柄的其他資料,見4.2.5。
3.4.4
正義地運用聖職權柄
教會領袖和成員要運用授予或委派給他們的聖職權柄,來造福他人的生活。
這項權柄只能在正義中運用(見教義和聖約121:36),運用的方式是藉著勸說、恆久忍耐、溫和、溫柔、愛和仁慈(見教義和聖約121:41—42)。領袖要秉持合一的精神與其他人商議,透過啟示尋求主的旨意(見教義和聖約41:2)。有關與其他人商議的資料,見4.4.3。
運用聖職權柄的人,不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想法,也不將聖職權柄用於自私的目的。如果一個人不正義地運用這項權柄,「諸天就退出;主的靈悲傷」(教義和聖約121:37)。
教會中有些召喚包含了主領的責任。有關在教會中主領的資料,見4.2.4。
3.5
教儀和聖約
神提供教儀和聖約,使祂的兒女蒙福,得享永生。
3.5.1
教儀
教儀是藉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行為。教儀一直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一部分(見創世記1:28;摩西書6:64—65)。
在許多教儀中,人們與神訂立聖約——例如洗禮、聖餐、恩道門,以及婚姻印證的教儀。在教長祝福或祝福病人等其他教儀中,人們並不訂立聖約,但是能從中得到指引和力量來遵守聖約。
教儀具有象徵的意義,指引人們轉向天父和耶穌基督。在附帶聖約的教儀中,教儀的詞句、動作和其他的象徵元素,都教導人們明白自己與神所作的承諾,以及他們透過忠信而能獲得的祝福。
每項教儀都能讓人獲得豐盛的靈性祝福。主啟示說,「在[聖職的]各項教儀中,都顯示了神性的能力」(教義和聖約84:20)。
3.5.2
聖約
聖約是神和祂兒女之間的神聖約定。神訂下聖約的條件,而祂的兒女同意遵守那些條件。神應許祂的兒女,在他們履行聖約時,就會賜予祝福。
聖約在神的救恩和超升的事工中極為重要(見1.2)。成員接受救恩和超升的教儀時,就與神訂立了聖約(見3.5.3)。所有遵守聖約、持守到底的人,都會獲得永生(見尼腓二書31:17—20;教義和聖約14:7;亦見1.1)。
父母、教會領袖和其他人要幫助個人,在接受福音教儀時,準備自己訂立聖約,確定他們明瞭自己將訂立的聖約(這些聖約在3.5.3有所說明),並且在他們訂立該聖約後,協助他們遵守聖約(見摩羅乃書6:4)。
3.5.3
救恩和超升必需的教儀和聖約
人們接受救恩和超升必需的教儀時,即與神訂立聖約。救恩和超升必需的教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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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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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實和聖靈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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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麥基洗德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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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恩道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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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印證。
活人要為自己接受這些教儀。不過,許多神的兒女沒有機會接受這些救恩和超升必需的教儀就去世了,神在祂慈悲的計畫中,已提供一個方法,讓在世者代替已逝者接受這些教儀;這些神聖教儀是在聖殿中執行的。
有關代替已逝者執行教儀的更多資料,見第28章。
3.5.3.1
洗禮
神的兒女藉著接受洗禮教儀,與神訂立一種聖約關係,這樣的關係會帶領他們往永生邁進(見尼腓二書31:17—18)。受洗的人立約:願意承受耶穌基督的名,遵守神的誡命,並事奉祂到底(見尼腓二書31:7、13—14;摩賽亞書18:10;摩羅乃書6:3;教義和聖約20:37)。
水的洗禮後必須有為聖靈恩賜的按手禮。
3.5.3.2
證實和聖靈的恩賜
救主表明:「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3:5)。因此,水的洗禮之後,要藉按手禮被證實,並接受聖靈的恩賜(見教義和聖約20:41)。在這教儀中,人們被證實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並受指示要接受聖靈。
當成員運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悔改,並努力遵守洗禮聖約,就會獲得聖靈的陪伴(見摩賽亞書18:10)。聖靈可以在他們的一生中帶領他們、指導他們,使他們脫離罪惡而成為潔淨,並幫助他們變得更像天父和耶穌基督(見尼腓二書31:17;32:5;尼腓三書12:48;27:20)。他們就這樣走上這條「通往永生的窄而小的路」(尼腓二書31:18)。
3.5.3.3
授予麥基洗德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
透過耶穌基督,以及救恩和超升必需的教儀和聖約(見3.5.3),神的孩子——無論是兒子或女兒——都有機會獲得神所有永恆的祝福。若要獲得這圓滿的祝福,男性必須接受一項必要的教儀,就是被授予麥基洗德聖職,並被按立到某個職位。
接受麥基洗德聖職的男性立約要忠信,並光大他的聖職召喚和責任(見教義和聖約84:33)。神則以誓約應許,凡遵守這項聖約的,必會被靈聖化,並得享父所有的一切(見教義和聖約84:33—40;亦見經文指南,「聖職的誓約和聖約」,福音圖書館)。
聖職持有人有神聖的召喚和責任,要代表主幫助他人歸向祂,並執行救恩和超升必需的教儀和聖約(見阿爾瑪書13:1—3、6、16)。當聖職持有人光大這項召喚和責任時,他們會成為神手中的工具,來祝福祂的孩子。
神永生的祝福賜予所有配稱的男人、女人和孩童。當人們接受主的僕人,訂那立和遵守與救恩和超升有關的聖約時,就是接受主耶穌基督。凡接受耶穌基督的人,就是接受天父和祂所有的事物(見教義和聖約84:36—38;亦見馬太福音10:40;約翰福音13:20;教義和聖約 76:59)。
3.5.3.4
聖殿恩道門
接受聖殿恩道門的教會成員立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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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服從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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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犧牲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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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耶穌基督的福音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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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貞潔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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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獻納律法。
一個人在恩道門教儀中會受到指示,要終身穿著神聖聖職的加門。遵守在恩道門所立的聖約,包括穿著聖殿加門這項神聖特權(見26.4.2)。
接受並遵守恩道門聖約所帶來的祝福,包括更加認識神和祂的計畫,獲得神聖的保護,以及感受到神性的能力。(見教義和聖約38:32;84:19—21;109:22;亦見本手冊27.2。)
3.5.3.5
聖殿印證
在印證教儀中,一男一女與神立約,也彼此立約。他們立約承諾要彼此結為丈夫和妻子,在愛與正義中一起商議、一起勞動,履行神指定給丈夫和妻子、父親和母親的職責。
忠於這項聖約的一男一女將結合在一起,成為全永恆的夫妻。透過其忠信,神永約中所有的祝福都已印證給這對夫妻;其中最高的祝福,就是與永恆的後裔一同超升(見教義和聖約132:19—20;亦見66:2;131:1—4;以及本手冊27.3和38.4)。
3.5.4
聖餐
救主設立了聖餐,並命令祂的信徒要領受,以記念祂(見馬太福音26:26—28;尼腓三書18:1—12;摩羅乃書6:5—6)。聖餐提供一個固定的神聖機會,讓教會成員省思耶穌基督的生平、傳道施助和贖罪(見教義和聖約27:2;亦見本手冊29.2.1)。
人們藉著領受聖餐表明,即立約:願意承受耶穌基督的名,一直記得祂,並遵守祂的誡命。當人們遵守這項聖約,就蒙得應許,會一直有主的靈與他們同在(見教義和聖約20:77、79;亦見尼腓三書18:7、11)。主會透過聖靈聖化的能力,在他們的一生中不斷潔淨他們(見尼腓三書27:20),如此,他們就能一直保有罪的赦免(見摩賽亞書4:3—12)。
聖餐教儀幫助教會成員遵守與神所立的所有聖約,持守到底。這教儀一再邀請人真誠悔改,使靈性得以更新,進而逐漸變得更像神。
3.6
聖職能力
聖職能力是神的能力,祂用這能力來祝福祂的兒女。所有的教會成員,無論男女,只要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就會獲得從祂而來的聖職能力。成員在接受聖職教儀時,就訂立了這些聖約。(見教義和聖約84:19—20。)
成員可獲得的聖職能力的祝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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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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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啟示,知道如何履行他們被按立、按手選派或指派去做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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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協助和力量,變得更像耶穌基督和天父。
3.7
聖職和家庭
遵守聖約的所有教會成員,無論男女和小孩,都蒙福能在家中享有神的聖職能力,來鞏固自己和家人(見3.5)。這項能力會幫助成員在個人生活和家庭中,從事神救恩和超升的事工(見2.2)。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男性,能給予家人聖職祝福,提供指引、醫治和安慰。教會成員若有需要,也可以向家族成員、弟兄施助者或當地教會領袖,尋求獲得這些祝福。有關聖職祝福的其他資料,見18.13和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