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方新聞
我的歸信故事
在我15歲讀中三的時候,我的鄰居是一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她的名字是張麗琼。她剛接受洗禮六個月,對教會十分熱誠,常向我講述教會的事情,並勸我參加教會聚會,聆聽傳教士課程,以了解更多有關這教會的信仰。起初我不為所動,但最終答應有條件地聽傳教士課程。我開出的條件是只願聽傳教士六個慕道課程,聽完後我不會接受洗禮,因為我知道我的父母篤信佛教,是絕對不會容許我參加任何教會的。
教我課程的是兩位外籍長老,其中一位是薛長老(Elder Sheeply),他身材高大,神情嚴肅,不苟言笑。與傳教士最初的幾次聚會,我只是敷衍出席,期望快快履行我的諾言,然後恢復自由。到了第四個課程,傳教士可能看到我沒有什麼反應,就暫時擱置課程,握著我的手問:「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會來香港傳教嗎?」我搖搖頭,他隨即說:「因為我們愛中國人,我們愛你,我們愛耶穌基督,我們希望把這愛的褔音分享給你和香港的中國人。」當我聽到這個「愛」字,我頓時覺得如雷貫耳,好像被雷擊中一樣,一股暖流從我的手指一直穿上我的手臂,直滲透我的心靈,令我淚流滿臉,傳教士也覺得非常感動。
自此以後,我開始參加教會聚會,研讀《摩爾門經》,傳教士挑戰我接受洗禮,起初我覺得自己尚未獲得對《摩爾門經》的見證,傳教士則鼓勵我繼續閱讀《摩爾門經》。過了一段日子,我終於藉著研讀經文及參加聚會獲得了對救主的見證,但我害怕接受洗禮,因為我知道這會在我生活裏掀起軒然大波。經過懇切禱告,我鼓起勇氣,向母親請求批准我接受洗禮。一如所料,母親十分生氣,不允許我接受洗禮,還禁止我參加教會聚會,後來傳教士到我家來見我母親和哥哥,母親和哥哥都一致不同意我接受洗禮。
等到我18 歲,可以自行簽字接受洗禮時,傳教士林國標長老和同伴來我家探訪。林長老是一位香港出生的華裔傳教士,他也是當時深水埗分會的會長。他們跟我母親和哥哥傾談,母親和哥哥一致覺得我年紀太小,入世未深,無法分辨宗教的真偽,堅決反對我加入教會。我深感失望,雖然我可以自行簽紙接受洗禮,但林長老覺得即使我已經夠18 歲,仍需要尊重父母的決定,所以洗禮一事就暫時擱置。但我仍然堅持每星期去教會,閱讀經文和遵守誡命。這時候,我早已拋棄了洗禮的念頭,我不想因為洗禮而影響了我和家人的關係。我覺得我自己做得很好,只要我繼續遵守誡命,就可以進入天國,回到神的面前。
如此這般過了兩年,有一天,回鄉傳教士尹根亮(時任深水埗支會副會長)向分會會長(從夏威夷來的另一位林長老)建議,要把我召喚為兒童會副會長。林會長說由於我不是教會成員,所以我不能接受任何召喚,尹兄弟大感詫異。他回鄉兩年,和我同一分會聚會,但從不知道我尚未接受洗禮,於是他接受林會長給他的目標,挑戰我接受洗禮。
尹兄弟和我面談了兩小時,翻閱經文,一齊閱讀所有關於洗禮的章節。他詳細向我解釋洗禮的重要性,令我深受感動,我們還決定一起為此禁食祈禱。禁食後,我鼓足勇氣,向母親提出接受洗禮的請求,母親嘆氣說:「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我以為你會放棄你的教會,但你仍然要堅持洗禮,你洗禮後生活會跟現在一樣嗎?」我回答說:「洗禮後,我的生活會比現在更好,因為我會有聖靈與我同在,時時指導我,幫助我做正確的事。」母親說:「好吧!你就去接受洗禮吧!」我喜出望外,感謝神沒有離棄我這個叛逆的女兒,給我一個藉著洗禮重獲新生的機會。我終於在1970 年5 月8日走進赦罪的水中,開始我人生的第二個里程碑,正式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一位新成員。我知這教會是真實的,耶穌基督是我的救贖主,藉著接受洗禮,我們將來才能有機會回到天父的面前。奉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