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比喻
迷失的兒子
有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答應在他死了以後把錢財留給他們。小兒子不想等,所以要求父親把他該得的那一部分錢給他,他的父親就把錢給他了。
小兒子拿了錢離開了家,到另一個地方去。他一次又一次地犯罪,把錢都花光了。
最後,這個兒子沒有錢買食物吃,非常饑餓,於是向一個人求助,那個人就雇用他去餵豬。
這個兒子餓得不得了,連豬吃的東西他都想吃;他知道,父親家裡的僕人吃得都比他好。
他決定悔改,請求當他父親家裡的僕人。他回家的時候,父親看到他回來。
父親跑過去迎接他的兒子,伸出雙臂抱住他、親吻他。
兒子告訴父親,他犯了罪,覺得自己不配當他父親的兒子。
父親叫僕人把最好的衣服拿來給這個兒子穿上,僕人還為他穿上鞋子、戴上戒指。
父親叫僕人準備豐盛的筵席,請每個人過來一同慶祝,因為他犯了罪的兒子已經悔改、回家了。
大兒子一直在田裡工作,回到家時聽到音樂和跳舞的聲音。僕人告訴他,他的弟弟已經回家了,他父親要每個人都來慶祝。
大兒子很生氣,不肯進屋子裡,他父親就出來和他談話。
這位父親說,他很感謝大兒子一直陪伴在他身旁,他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大兒子的。他又說,他們應該好好慶祝,因為他很高興他的小兒子已經悔改、回家了。
耶穌講了三個比喻給法利賽人聽,因為祂希望他們明白天父是多麼愛每一個人。祂愛服從祂的人。天父也愛罪人,但是罪人如果不悔改,天父便無法祝福他們。天父希望罪人都能悔改,並且回到祂的身邊。祂也希望我們幫助罪人悔改,並且在他們回頭的時候,為他們感到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