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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與暴力


「宗教與暴力」,主題和問題(2025)

兩隻伸出的手幾乎接觸

教會及福音問題

宗教與暴力

如果我們應用正確的原則來尋求問題的答案,就能讓我們更接近救主。在尋求生活中最具挑戰性的問題答案時,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至關重要。見「以耶穌基督為生活的核心」,以探索更多解答問題的祕訣。

概覽

身為耶穌基督的信徒,後期聖徒努力成為使人和睦的人。他們追求救主的高標準,去「愛你們的仇敵,祝福詛咒你們的人,善待恨你們的人,為輕蔑地利用你們並迫害你們的人禱告」(尼腓三書12:44;馬太福音5:44)。當年聖徒遭受暴力迫害時,主賜予一項近代啟示,命令他們要「棄絕戰爭,傳播和平」(教義和聖約98:16)。

然而,儘管和平、愛與寬恕是基督徒的理想,但我們生活在一個經常充滿暴力的世界中。令人遺憾的是,人們往往傾向以暴制暴。

使事情複雜化的是,經文中有些地方似乎認為暴力是正當的——例如,在自我防衛的情況下。不過,對後期聖徒來說,雖然情況各有不同,但和平始終是優先選項。正如摩爾門經所教導的,基督的信徒應當以「對人類兒女行事和睦」(摩羅乃書7:4)著稱。

解惑釋疑

宗教人士比較可能使用暴力嗎?

大多數的時候,宗教信仰會引導人們無私地行事,並倡導以和平的方式解決世上的問題。然而,縱觀歷史,宗教觀念和忠誠度走上極端後,就會激起暴力或用來為其辯解。但以此斷言宗教會使人變得暴力,並不正確。被歸類為宗教暴力的事件,往往是因為宗教信仰被某些類型的嚴重心理疾病所連累,或是被意圖不良的人用來為暴力辯解。

達林·鄔克司會長說,「上個世紀發生大規模屠殺,並不是以宗教之名進行的。猶太人大屠殺、史達林的大清洗、赤色高棉的殺戮戰場,以及中非的種族清洗等難以言喻的罪行,主要是因種族、政治或部落的差異所引發,而不是宗教上的對立。的確,這些政權公然地仇視宗教。同樣地,儘管大眾對於宗教極端分子目前在世上一些地方的暴行相當關注,但是他們所呼求的宗教領袖也強烈譴責他們的暴力行為。」

後期聖徒的教導和文化是否助長暴力?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致力於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尋求和平、合一和醫治。當教會成員暴力犯罪時,就是違反耶穌基督和祂教會的教導。

「後期聖徒」這個名稱,顧名思義,就是相信我們生活在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前的末世時代。這樣的信念激勵教會成員分享福音,並建立充滿愛心、平和的社會。不幸的是,有些人扭曲了打造更好世界的渴望,以此為暴力行為辯解。本教會譴責這樣的行為。

對後期聖徒來說,解決這類宗教極端主義的方法,是跟從耶穌基督,這位和平的君,並鼓勵他人也這麼做。教會領袖始終教導,使人和睦是基督信徒的一項關鍵特質。例如,尤理西斯·蘇瑞長老說:「我們與救主越來越接近,變得更像祂的一個最明顯證據,就是不管情況如何,我們都會用愛心、耐心和友善的態度,來對待我們的同胞。……當我們努力培養像救主一樣的特質時,就能成為祂在世上的和平工具。」

教會領袖對於政治暴力和私刑主義有何教導?

教會領袖譴責政治暴力和私刑主義,鼓勵後期聖徒平和地尋求改變。達林·鄔克司會長教導:「我們是基督的信徒,必須放下往往用來辯論或讉責政治選擇的憤怒和仇恨。」他解釋說,我們有義務遵守法律,「循和平的途徑改變」我們不同意的法律。鄔克司會長繼續說道:「我們平和地接受選舉的結果,我們不會參與不滿選舉結果的人所挑起的暴力。」

羅素·納爾遜會長敦促後期聖徒在生活的各方面,包括參與政治事務時,都要使人和睦。他說:「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與人互動的方式,應當是他人的典範——尤其是在彼此意見不同的時候。找出耶穌基督的真正信徒最簡單的方法之一,就是看看一個人對待他人時,有多少同情心。……救主的信息很清楚:無論情況多麼艱難,祂真正的門徒都會造就、提升、鼓勵、勸說和啟發他人。」

納爾遜會長敦促說:「現在就是放下怨恨的時候。現在就是停止堅持用自己方式的時候;現在就是停止讓人戰戰兢兢、深怕惹你生氣的時候;現在就是埋藏你作戰武器的時候。如果你的言語軍火庫裝滿了侮辱和指控,現在就是將它們收起來的時候。你們會起來,成為跟從基督、靈性堅強的男女。」

我們要如何理解經文中暴力的例子?

古代經文中有許多關於暴力的記載,包括看似神所認可的例子。在這些經文記載中,有許多地方是我們今日並不完全了解的,我們絕不應該用這些記載來為當下的暴力行為辯解。

經文中一個可能令人不安的暴力例子,就是在尼腓一書4中,主命令尼腓殺掉拉班。戴爾·瑞隆長老教導:「關於這件事,簡單的解釋無法完全令人滿意,容我提出幾個方面來探討。這起事件並非始於尼腓求問是否可以殺死拉班,這不是他想要做的事。殺害拉班並不是為了尼腓個人的益處,而是為了提供經文給未來的民族和約民。尼腓非常確定那是啟示——事實上,在這個例子中,這是來自神的誡命。」即使如此,這仍是很罕見的例外情況。「不可殺人」一直都是尼腓和神所有人民的標準(出埃及記20:13摩賽亞書13:21)。

然而,在經文裡的某些例子中,由於情況特殊和動機純正,神明確同意了參與戰爭。摩爾門經描述了尼腓人和拉曼人之間的多起戰爭,書中也有一些英雄是戰爭英雄,像是摩羅乃隊長。但是當摩羅乃覺得有責任去「保衛他的同胞、他的權利和他的國家,以及他的宗教」時,他並「不喜歡流血」(阿爾瑪書48:11、13)。摩爾門經也包含了安太尼腓李海人啟發人心的榜樣,他們因歸信了耶穌基督,決定不再拿起武器,即使當時似乎有正當理由使用武器保護自己。這些忠誠奉獻的基督徒,「以對神……的熱誠著稱」(阿爾瑪書27:27)並受人敬佩。

經文中有許多章節描述神對祂兒女當中的暴力有何感覺,而那令人難以承受的信息是,「凡具有紛爭之靈的,不是屬於我的,是屬於魔鬼的」(尼腓三書11:29)。在一項特別有力的記載中,提到以諾看到一個異象,在那異象中,神為祂的兒女哭泣。當以諾問主為何哭泣時,祂回答說,地上的人民「是我親手做的手工」,但他們「沒有感情,他們恨自己的血親」(見摩西書7:29—33)。傑佛瑞·賀倫長老說:「這令人動容的一幕比任何宗教著作所傳達的信息更能教導神真正的本質。」

是什麼導致了1830年代的「摩爾門密蘇里州戰役」?

在1831年的一項啟示中,神揭示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為聖徒的一處聚集地,後來有上千名聖徒搬到那裡。不到兩年,該郡大約三分之一的人口就都是後期聖徒了。新居民與密蘇里州當地的居民,在政治、社交和宗教上發生衝突,造成兩群人之間的緊張關係。舉例來說,大多數的教會成員來自美國北部,在那裡,奴隸制度是非法的,而大多數的密蘇里州人則支持奴隸制度。密蘇里州當地居民也憎恨聖徒的政治力量,並因他們的宗教信仰而迫害他們。不久,暴徒的暴行迫使聖徒離開他們在傑克森郡的家園,進入鄰近的郡。

但是密蘇里州的聖徒人數持續成長,迫害也隨之持續發生。在1833年的一項啟示中,主指示聖徒,「如果有人打你們或你們的家人一次,而你們耐心忍受,不辱罵他們,也不尋求報復,你們必得酬賞。」在遭受三次攻擊之後,聖徒受到指示要警告施暴者,他們可能會對此作出回應。如果攻擊持續進行,聖徒要透過祈禱,一起商議行動方案。如果他們繼續以平和的方式回應,主會因他們的正義而酬賞他們。如果他們奮力保護自己,他們是「正當的」。

1838年7月4日,總會會長團成員西德尼·雷格登,在密蘇里州遠西城發表了一篇廣為流傳的演講,燃起了反對教會的火焰。雷格登敘述聖徒忍受暴力的歷史後,就提出警告說,聖徒不會再容忍迫害。他說,如果這樣的攻擊繼續發生,密蘇里州的後期聖徒會發動一場戰爭,來捍衛自己和自身的權利。

那年稍晚,某個郡的居民投票決定,應該強迫聖徒離開。在另一個郡,聖徒因被阻止投票,導致衝突爆發。不久,一群暴徒攻擊附近的後期聖徒屯墾區,迫使住在那裡的聖徒逃命。當密蘇里州州長里本·包格拒絕幫忙維繫和平時,聖徒決定反擊。

接下來的武裝衝突持續了兩個星期,後來被稱為摩爾門密蘇里州戰役。有二十一名後期聖徒和一名密蘇里州人遇害。這場衝突包括在豪恩磨坊攻擊聖徒。衝突的結果之一是包格州長下達「撲滅令」,該命令授權民兵將聖徒趕出該州,或在必要時消滅他們。許多教會成員被逐出該州,而先知約瑟·斯密等一些教會領袖則遭到囚禁。

什麼是「以血贖罪」?這是教會的教導嗎?

有些早期的教會領袖用「以血贖罪」一詞來表示這種概念:某些罪,如謀殺,是非常嚴重的,唯有藉著流犯罪者的血才能獲得寬恕。

這個概念是在激情講道盛行的時期出現的。然而,大多數的後期聖徒似乎都明白,這些講道中有些強而有力的用語是誇大其詞,意圖激發悔改。

「以血贖罪」並非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義。反之,本教會教導,所有的救贖都是因為耶穌基督的贖罪之血而來,使得每個人都有機會獲得赦罪和救恩。

梅都斯山大屠殺是什麼?

1857年9月,一群後期聖徒民兵和他們招募的一些美國原住民,攻擊了一支經過猶他州南部的移民篷車隊。在所謂的梅都斯山大屠殺中,民兵殺害了120人,只放過17名幼童。這件事被視為後期聖徒史上最悲慘的事件。

亨利·艾寧會長在當年屠殺事件的地點,對包括受害者後代在內的聽眾演講時說:「我們教會的成員很久以前在此地的所作所為背離了基督的教導和行為,令人髮指且不可原諒。我們無法改變已經發生的事,但我們可以記念和緬懷在此遇害的人。」

如需更多資訊,請見教會歷史主題,「梅都斯山大屠殺」,福音圖書館。

猶他州早期的一些後期聖徒,為什麼對美國原住民施以暴力?

後期聖徒與美國原住民的關係,一般比北美洲西部其他許多屯墾者還要好。許多後期聖徒將原住民視為神古代約民的後裔,並努力與他們分享福音。即便如此,許多後期聖徒和大多數的歐裔美國人一樣,認為美國原住民較不文明,並努力要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文化、臆測和期望的差異,有時會導致原住民和白人屯墾者(包括教會成員)之間發生暴力衝突。

在後期聖徒定居的地區裡,原住民過去與白人往來的經驗,大多是捕獵者和貿易商之間建立互惠的互動關係,他們路過該地區,但並沒有像教會成員那樣打算永久定居。許多原住民以打獵和採集為生,而聖徒則種植作物、建造運河和建立城市。原住民相信屯墾者有責任分享在原住民土地上獲得的利益和養殖的牲口,而後期聖徒則經常指控原住民偷竊。令人遺憾的是,這類的誤解導致這兩群人之間產生摩擦,有時甚至演變成暴力事件。

本教會對死刑的立場為何?

本教會既不提倡也不反對死刑。今日的教會將死刑視為一件由法律來決定的事。

本教會對槍械和擁有槍械的政策為何?

世界各地有關槍械的法律各不相同。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應支持其居住地的法律,並盡可能努力制定法律來保護神所有的兒女。

教會教堂和聖殿的目的,是崇拜神和作為世上的避風港。除了現任的執法人員外,沒有人可在教會建築物內攜帶致命武器。

本教會對戰爭和服兵役的立場為何?

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經文強烈譴責侵略性的戰爭,但是支持人民保衛家庭和自由的義務。由於『我們信我們從屬於國王,總統,統治者和司法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信條1:12〕,本教會在許多國家的成員都入伍服役。……

「那麼,主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有什麼期望呢?就教會來說,我們必須『棄絕戰爭,傳播和平』〔教義和聖約98:16〕。就個人來說,我們應當『追求和睦的事』〔羅馬書14:19〕。我們都應當作使人和睦的人。」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對和平的渴望和對國家的義務似乎相互抵觸。在這種情況下,教會鼓勵成員尋求主的指引,並跟從祂的靈所賜的靈感。

有些人曾納悶,在戰爭過程中取走敵人性命的軍人,是否犯了謀殺罪。教會的總指導手冊教導,「謀殺不包括警方或軍方執行任務的行為」。總指導手冊也解釋說,「如果是因意外,或是因自衛或保護他人而造成死亡,則該奪取人命的行為可能不定義為謀殺。」對神而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在於我們內心的意圖。摩爾門經談到摩羅乃隊長時說:「〔他〕是個不喜歡流血的人」,他被認為是一位屬神的偉大的人。他的榜樣適用於今日在軍中服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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